一桿稱仔
作者:賴和
1925年12月4日完成,次年2月14、21日《台灣民報》第92、93號刊登

  鎮南威麗村裡,住的人家,大都是勸儉、耐苦、平和、從順的農民。村中除了包辦官業的幾家勢豪,從事公職的幾家下級官吏,其餘都是窮苦的占多數。

    村中,秦得參的一家,猶其是窮困的慘痛,當他生下的時候,他父親早就死了。他在世,雖曾贌得幾畝田地耕作,他死了後,只剩下可憐的妻兒。若能得到業主的恩恤,田地繼續租給他們,雇用工人替她們種作,猶可得稍少利頭,以維持生計。但是富家人,誰肯讓他們的利益,給人家享。若然就不能成其富戶了。所以業主多得幾斗租穀,就轉租給別人。他父親在世,汗血換來的錢,亦被他帶到地下去。他母子倆的生路,怕要絕望了。
    
    鄰右看她母子倆的孤苦,多為之傷心,有些上了年紀的人,就替他們設法,因為餓死已經不是小事了。結局因鄰人的做媒,他母親就招贅一個夫婿進來。本來做後父的人,很少能體恤前夫的兒子。他後父,把他母親亦只視作一種機器,所以得參,不僅不能得到幸福,又多挨些打罵,他母親因此和後夫就不十分和睦。
  
    幸他母親,耐勞苦、會打算,自己織草鞋、蓄雞鴨、養豚,辛辛苦苦,始能度那近於似人的生活。好容易,到得參九歲的那一年,他母就遣他,去替人家看牛,做長工。這時候,他後父已不大顧到家內,雖然他們母子倆,自己的勞力,經已可免凍餒的威脅。

    得參十六歲的時候,他母親教他辭去了長工,回家裡來,想贌幾畝田耕作,可是這時候,贌田就不容易了。因為製糖會社,糖的利益大,雖農民們受過會社刻虧、剝奪,不願意種蔗,會社就加上租聲向業主爭贌,業主們若自己有利益,那管到農民的痛苦,田地就多被會社贌去了。有幾家說是有良心的業主,肯贌給農民,亦要同會社一樣的租聲,得參就租不到田地。若做會社的勞工呢,有同牛馬一樣,他母親又不肯,只在家裡,等著做些散工。因他的氣力大,做事勤敏,就每天有人喚他工作,比較他做長工的時候,勞力輕省,得錢又多。又得他母親的刻儉,漸積下些錢來。光陰似矢,容易地又過了三年。到得參十八歲的時候,他母親唯一未了的心事,就是為得參娶妻。經她艱難勤苦積下的錢,已夠娶妻之用,就在村中,娶了一個種田的女兒。幸得過門以後,和得參還協力,到田裡工作,不讓一個男人。又值年成好,他一家的生計,暫不覺得困難。

    得參的母親,在他二十一歲那年,得了一個男孫子,以後臉上已見時現著笑容,可是亦已衰老了。她心裡的欣慰,使她責任心亦漸放下,因為做母親的義務,經已克盡了。但二十年來的勞苦,使她有限的肉體,再不能支持。亦因責任觀念已弛,精神失了緊張,病魔遂乘虛侵入,病臥幾天,她面上現著十分滿足、快樂的樣子歸到天國去了。這時得參的後父,和他只存了名義上的關係,況他母已死,就各不相干了。

    可憐的得參,他的幸福,已和他慈愛的母親,一併失去。

    翌年,他又生下一女孩子。家裡頭因失去了母親,須他妻子自己照管,並且有了兒子的拖累,不能和他出外工作,進款就減少一半,所以得參自己不能不加倍工作,這樣辛苦著,過有四年,他的身體,就因過勞,伏下病根。在早季收穫的時候,他患著瘧疾,病了四、五天,才診過一次西醫,花去兩塊多錢,雖則輕快些,腳手尚覺乏力,在這煩忙的時候,而又是勤勉的得參,就不敢閒著在家裡,亦即耐苦到田裡去。到晚上回家,就覺得有點不好過,睡到夜半,寒熱再發起來,翌天已不能離床,這回他不敢再請西醫診治了。他心裡想,三天的工作,還不夠吃一服藥,那得那麼些錢花?但亦不能放他病著,就煎些不用錢的青草,或不多花錢的漢藥服食。雖未全都無效,總隔兩三天,發一回寒熱,經過有好幾個月,纔不再發作。但腹已很脹滿。有人說,他是吃過多的青草致來的,有人說,那就叫脾腫,是吃過西藥所致。在得參總不介意,只礙不能工作,是他最煩惱的所在。

    當得參病的時候,他妻子不能不出門去工作,只有讓孩子們在家裡啼哭,和得參呻吟聲相和著。一天或兩餐或一餐,雖不至餓死,一家人多陷入營養不良,猶其是孩子們,猶幸他妻子不再生育。……
 
    一直到年末。得參自己,才能做些輕的工作,看看尾衙到了,尚找不到相應的工作,若一至新春,萬事停辦了,更沒有做工的機會,所以須積蓄些新春半個月的食糧,得參的心裡,因此就分外煩惱而恐惶了。

    末了,聽說鎮上生菜的販路很好。他就想做這項生意,無奈缺少本錢,又因心地坦白,不敢向人家告借,沒有法子,只得教他妻到外家走一遭。

    一個小農民的妻子,那有闊的外家,得不到多大幫助,本是應該情理中的事,總難得她嫂子,待她還好,把她唯一的裝飾品──一根金花──借給她,教她去當舖裡,押幾塊錢。暫作資本,這法子,在她當得帶了幾分危險,其外又別無法子,只得從權了。

    一天早上,得參買一擔生菜回來,想吃過早飯,就到鎮上去,這時候,他妻子纔覺到缺少一桿稱仔。「怎麼好?」得參想,「要買一桿,可是官廳的專利品,不是便宜的東西,那兒來得錢?」她妻子趕快到隔鄰去借一桿回來,幸鄰家的好意,把一桿尚覺新新的借來。因為巡警們,專在搜索小民的細故,來做他們的成績,犯罪的事件,發見得多,他們的高昇就快。所以無中生有的事故,含冤莫訴的人們,向來是不勝枚舉。什麼通行取締、道路規則、飲食物規則、行旅法規、度量衡規紀,舉凡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通在法的干涉、取締範圍中。──她妻子為慮萬一,就把新的稱仔借來。

    這一天的生意,總算不壞,到市散,亦賺到一塊多錢,他就先糴(ㄉㄧˊ)些米,預備新春的糧食。過了幾天糧食足了,他就想,「今年家運太壞,明年家裡,總要換一換氣像纔好,第一廳上奉祀的觀音畫像,要買新的,同時門聯亦要換,不可缺的金銀紙,香燭、亦要買。」再過幾天,生意屢好,他又想炊一灶年糕,就把糖米買回來。他妻子就忍不住,勸他說:「剩下的錢積積下,待贖取那金花,不是更要緊嗎?」得參回答說:「是,我亦不是把這事忘卻,不過今天才廿五,那筆錢不怕賺不來,就賺不來,本錢亦還在。當舖裡遲早,總要一個月的利息。」

    一晚市散,要回家的時候,他又想到孩子們。新年不能有件新衣裳給他們,做父親的義務,有點不克盡的缺憾,雖不能使孩子們享到幸福,亦須給他們一點喜歡。他就剪了幾尺花布回去。把幾日來的利益,一總花掉。

    這一天近午,一下級巡警,巡視到他擔前,目光注視到他擔上的生菜,他就殷勤地問:

「大人,要什麼不要?」
「汝的貨色比較新鮮。」巡警說。
得參接著又說:
「是,城市的人,總比鄉下人享用,不是上等東西,是不合脾胃。」
「花菜賣多少錢?」巡警問。
「大人要的,不用問價,肯要我的東西,就算運氣好。」參說。他就擇幾莖好的,用稻草貫著,恭敬地獻給他。
「不,稱稱看!」巡警幾番推辭著說。誠實的參,亦就掛上稱仔稱一稱,說:
「大人,真客氣啦!才一斤十四兩。」本來,經過秤稱過,就算買賣,就是有錢的交關,不是白要,亦不能說是贈與。
「不錯罷?」巡警說。
「不錯,本有兩斤足,因是大人要的…… 」參說。這句話是平常買賣的口吻,不是贈送的表示。
「稱仔不好罷,兩斤就兩斤,何須打扣?」巡警變色地說。
「不,還新新呢!」參泰然地回答。
「拿過來!」巡警赫怒了。
「稱花還很明瞭。」參從容地捧過去說。巡警接在手裡,約略考察一下說:
「不堪用了,拿到警署去!」
「什麼緣故?修理不可嗎?」參說。
「不去嗎?」巡警怒叱著。「不去?畜生!」撲的一聲,巡警把稱仔打斷擲棄,隨抽出胸前的小帳子,把參的名姓、住處,記下。氣憤憤地,回警署去。

    參突遭這意外的羞辱,空抱著滿腹的憤恨,在擔邊失神地站著。等巡警去遠了,纔有幾個閑人,近他身邊來。一個較有年紀的說:「該死的東西,到市上來,只這規紀亦就不懂?要做什麼生意?汝說幾斤幾兩,難道他的錢汝敢拿嗎?」
「難道我們的東西,該白送給他的嗎?」參不平地回答。
「唉!汝不曉得他的厲害,汝還未嘗到他,青草膏的滋味。」那有年紀的嘲笑地說。
「什麼?做官的就可任意凌辱人民嗎?」參說。
「硬漢!」有人說。眾人議論一回、批評一回,亦就散去。

    得參回到家裡,夜飯前吃不下,只悶悶地一句話不說。經他妻子殷勤的探問,才把白天所遭的事告訴給她。
    
    「寬心罷!」妻子說,「這幾天的所得,買一桿新的還給人家,剩下的猶足贖取那金花回來。休息罷,明天亦不用出去,新春要的物件,大概準備下,但是,今年運氣太壞,怕運裡帶有官符,經這一回事,明年快就出運,亦不一定。」

    參休息過一天,看看沒有什麼動靜,況明天就是除夕日,只剩得一天的生意,他就安坐不來,絕早挑上菜擔,到鎮上去。此時,天色還未大亮,在曉景朦朧中,市上人聲,早就沸騰,使人愈感到「年華垂盡,人生頃刻」的悵惘。

    到天亮後,各擔各色貨,多要完了,有的人,已收起擔頭,要回去圍爐,過那團圓的除夕,償一償終年的勞苦,享受著家庭的快樂。當這時參又遇到那巡警。

「畜生,昨天跑那兒去?」巡警說。
「什麼?怎得隨便罵人?」參回說。
「畜生,到衙門去!」巡警說。
「去就去呢,什麼畜生?」參說。
巡警瞪他一眼便帶他上衙門去。
「汝秦得參嗎?」法官在座上問。
「是,小人,是。」參跪在地上回答說。
「汝曾犯過罪嗎?」法官。
「小人生來將三十歲了,曾未犯過一次法。」參。
「以前不管他,這回違犯著度量衡規則。」法官。
「唉!冤枉啊!」參。
「什麼?沒有這樣事嗎?」法官。
「這事是冤枉的啊!」參。
「但是,巡警的報告,總沒有錯啊!」法官。
「實在冤枉啊!」參。
「既然違犯了,總不能輕恕,只科罰汝三塊錢,就算是格外恩典。」官。
「可是,沒有錢,」參。
「沒有錢,就坐監三天,有沒有?」官。
「沒有錢!」參說,在他心裡的打算:新春的閒時節,監禁三天,是不關係什麼,還是三塊錢的用處大,所以他就甘心去受監禁。

    參的妻子,本想洗完了衣裳,纔到當舖裡去,贖取那根金花。還未曾出門,已聽到這凶消息,她想:在這時候,有誰可央托,有誰能為她奔走?愈想愈沒有法子,愈覺傷心,只有哭的一法,可以少舒心裡的痛苦,所以,只守在家裡哭。後經鄰右的勸慰、教導,才帶著金花的價錢,到衙門去,想探探消息。

    鄉下人,一見巡警的面,就怕到五分,況是進衙門裡去,又是不見世面的婦人,心裡的驚恐,就可想而知了。她剛跨進郡衙的門跟,被一巡警的「要做什麼」的一聲呼喝,已嚇得倒退到門外去,幸有一十四來歲的小使,出來查問,她就哀求他,替伊探查,難得那孩子,童心還在,不會倚勢欺人,誠懇地,替伊設法,教她拿出三塊錢,代繳進去。

「才監禁下,什麼就釋出來?」參心裡,正在懷疑地自問。出來到衙前,看著她妻子。
「為什麼到這兒來?」參對著妻子問。
「聽……說被拉進去!」她微咽著聲回答。
「不犯到什麼事,不至殺頭怕什麼。」參怏怏地說。
他們來到街上,市已經散了,處處聽到『辭年』的爆竹聲。
「金花取回未?」參問她妻子。
「還未曾出門,就聽到這消息,我趕緊到衙門去,在那兒繳去三塊,現在還不夠。」妻子回答他說。
「唔!」參恍然地發出這一聲就拿出早上賺到的三塊錢,給他妻子說:
「我挑擔子回去,當舖怕要關閉了,快一點去,取出就回來罷。」

  圍過爐,孩子們因明早要絕早起來開正各已睡下,在作他們幸福的夢。參尚在室內踱來蹀去。經他妻子幾次的催促,他總沒有聽見似的,心裡只在想,總覺有一種,不明瞭的悲哀,只不住漏出幾聲的嘆息,「人不像個人,畜生,誰願意做。這是什麼世間?活著倒不若死了快樂。」他喃喃地獨語著,忽又回憶到他母親死時,快樂的容貌。他已懷抱著最後的覺悟。

  元旦,參的家裡,忽譁然發生一陣叫喊、哀嗚、啼哭。隨後,又聽著說:「什麼都沒有嗎?」「只銀紙備辦在,別的什麼都沒有。」

  同時,市上亦盛傳著,一個夜巡的警吏,被殺在道上。


【後記】
這一幕悲劇,看過好久,每欲描寫出來,但一經回憶,總被悲哀填滿了腦袋,不能著筆。近日看到法朗士的克拉格比,才覺這樣事,不一定在未開的國裡,凡強權行使的地上,總會發生,遂不顧文字的陋劣,就寫出和文家批判。

作於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四日夜 原載於《台灣民報》九十二、九十三號
一九二六年二月十四日、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