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劉景福上尹制府書

代劉景福上尹制府書
作者:袁枚 清朝
本作品收錄於《小倉山房文集/17

福觀古君子之於人才也,有必用,有必不用。而其介於或用或不用者,則未嘗不相其時勢之便,與其人之緩急而進退之。福待罪江南十餘年,公不薦擢之,亦勿劾去之,似公之待福其亦在用與不用間乎?然明知其必不用而妄求,與明知其未必不用而不求,是皆昧於君子用人之道者也。福何敢然?

福以疏脫漕弁故免官。捕得後,例應復官。恭逢皇上南巡,凡白衣領職如某某,俱蒙奏留。福聞之,不覺殷殷其有望者。何也?十六年,福辦治華山甚瘁,司馬匹、音樂甚費,於今三年,脯資竭矣。內無戚里周給,外無僚友牽挽。舊長官中,所恃者惟公在。公駕驅眾材,嗬叱惟命,其不以一譾劣之福置心中者,情也。在福閑居愁瞢,無俚已極,而不能不號呼於仁人之前者,亦情也。然使福去官非公罪,則不敢求;未復職,不必求;不逢虞巡盛典,而無奏留之例,又無可求。今何時哉!六龍將來,萬物歡噪。凡在江南大小臣工,莫不後先奔走,儦々然率作而興事。下至執斫執針,餘須扈養,侏儒庖翟,亦各奮其肘足,伸襟揚眉,爭效傾葵之志。而福食皇祿二十年,覲聖顏三四次,反不能自比於輿台之列,側身於工匠之間,眾裏嫌身,能無閔歎!

即公之所以其難其慎,而不肯輕用人者,福亦深知其故矣。才不足以供指麾不用;不久在江南不用;冀復官不用;冀領公家財物不用。數者,福均有說焉。福雖非棟樑,或可備榱櫨之任,不支稟假,當無冒侵。所不能已於言者,實以謁選尚遠,而人情以有事為榮。大府目色所及,頓增光彩,藉此支吾,或不致征碖無托耳。且夫天子巡狩,一切清宮鮷草之事,凡有血氣者,皆分所當為。而我皇上一遊一豫,起廢錄舊,恩施尤隆。公當其間,如山澤之通氣,正須誘掖之,鼓舞之,有以大展乎群策群力尊君親上之心,則士氣伸而天心亦喜,不比平時課吏薦賢,必為之嚴核而深稽也。至於或賜一縑,或齎一級,或就近召見,或仍歸銓曹,大抵臨期酌奏,恩出上裁,公亦不過相其勢而觀其便耳。福敢一辦供張,便剔嬲長官,冀無妄之福而強公以難行之事哉?

古人有言曰:盡一子之孝,何如盡群子之孝?福與公同一君父,同一迎鑾,而公有百事之盡,福無一事之盡,此心缺然。故乞一牒以自效,亦非專為厄窮已也。仰希駁示,不宣。

或問:雙名單稱古人有否?曰:見《春秋傳》。踐土之盟曰晉重者,重耳也;曰衛武者,叔武也。此雙名單稱之證也。自紀。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