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奏事仍進先狀詔

令奏事仍進先狀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君臣之間,不當有隱,敷納之事,必在無私。比年百司及諸使奏陳,皆侍仗下,頗乖公道,須有革正。自今已後,非灼然秘密不合彰露者,並令封狀奏。如文書浩大事理交雜者,仍進先狀,其史官自依舊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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