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53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3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53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3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2年6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03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 第 566 條 ( 24.02.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六條所謂夫或妻不包含未婚夫或未婚妻在內,所謂婚姻無效或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亦不包含確認婚約無效之訴在內,未成年之未婚妻提起確認婚約無效之訴,自無訴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