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中国石窟寺考古中长期计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中国石窟寺考古中长期计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文物保函〔2021〕957号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2021年9月7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石窟寺考古研究和价值挖掘,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国石窟寺考古中长期计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计划》),并纳入“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部署。石窟寺考古是中国考古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有关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应深刻认识石窟寺考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将石窟寺考古工作纳入本省(区、市)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中整体研究、统一部署,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推进重点任务。各有关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应按照《计划》确定的学术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省(区、市)石窟寺考古工作总体目标、进度安排、组织架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分工及责任要求,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重点任务与重大项目落实到位。

三、夯实基础,强化队伍建设。各有关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应落实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考古前置要求,及时做好新发现石窟、窟前建筑、寺院遗址保护工作,将石窟寺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促进有关高校与石窟寺管理机构、考古机构加强合作,依托石窟寺考古项目、报告出版项目开展石窟寺考古专业研究生培养、地方文博人员培训,壮大石窟寺考古专业力量。

四、创新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各有关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部门协调,推动落实职业技术教育、优化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文物考古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政府采购方式等,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石窟寺考古重大项目监管机制、资源与信息共享机制。拓宽石窟寺考古成果宣传推介渠道,推动中国石窟寺考古研究成果展示传播。

请各有关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将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将定期开展《计划》实施情况检查,督促项目执行,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附件下载:

附件:中国石窟寺考古中长期计划(2021—2035年)

国家文物局
2021年9月7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石窟寺考古工作,完善中国考古学科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特编制“中国石窟寺考古中长期计划(2021~2035年)”。

一、中国石窟寺考古概况 编辑

(一)石窟寺考古的学科定位及时空范围 编辑

中国石窟寺考古是运用考古学方法调查、分析、研究与石窟寺及摩崖龛像有关的遗迹和遗物的学科,包括应用田野考古技术与方法对石窟本体、窟外建筑遗迹和相关寺院遗迹进行野外调查、发掘、测绘、记录,以及建立在田野考古基础上的石窟寺综合研究和专题研究。中国石窟寺考古属于历史考古学的范畴,是中国考古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石窟寺源起于印度,中国开凿石窟始于3世纪前后,盛行于5世纪至8世纪,最晚至16世纪。中国石窟寺以佛教石窟为主体,兼有道教等其他宗教石窟。截至2020年,已知石窟寺及摩崖石刻总数5986处,集中分布于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石窟寺考古研究现状 编辑

1.研究概况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西方探险队进入中国内地及西北地区,调查、记录了一批佛教石窟寺遗迹。20世纪20年代,中国学术机构和学者开始对甘肃、新疆等地的石窟寺开展调查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组织开展了全面的文物普查,在新疆、甘肃、陕西、河南、山东、四川、云南和西藏等地新发现了一大批重要的石窟寺。考古学方法被广泛应用于石窟寺的发掘、调查实测和综合研究,大量野外调查和现场实践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工作经验,奠定了中国石窟寺考古和研究基础。21世纪以来,随着石窟寺考古理念的进步,将石窟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运用考古学方法对石窟本体、窟前建筑及相关寺院遗址进行全面调查勘探、发掘整理与分析研究,成为学界共识。以数字化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手段在石窟寺考古中的普遍运用,拓展了石窟寺考古思路和研究理念。同时,石窟寺考古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序开展,实施了历时18年的中外合作佛教石经考古调查等项目,产生了较大的国际影响。

2.主要成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地石窟寺管理单位、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石窟寺考古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一是整理、刊布一批石窟寺考古报告、内容总录、大型图录和考察报告等基础资料,编译出版了一批以《云冈石窟》为代表的国外学者早年考察报告,为石窟寺考古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二是考古类型学、地层学方法引入石窟寺调查和研究,初步形成中国石窟寺考古的理论方法体系,初步建立了中国石窟寺历史发展的时空框架。三是中国学者从考古学、历史学、宗教学、建筑史、艺术史等角度切入,对中国石窟寺遗迹、遗物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专题和个案研究,形成一批跨学科专题研究成果。四是初步建成了一支石窟寺考古和保护管理专业队伍,全国主要石窟寺遗址先后设立专门的文物保管所、石窟研究所和研究院,北京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高校设置了石窟寺考古及相关专业方向,培养出一批石窟寺考古专业人才。

3.存在问题

虽然中国石窟寺考古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相对于其他考古研究领域而言,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缺乏宏观规划设计,石窟寺考古学科定位、发展方向不够清晰,理论方法创新不足,国内学术研究力量过于分散,难以形成科研合力,影响石窟寺考古工作的长期稳定开展。二是基础工作亟待加强,石窟寺区域系统调查、洞窟测绘、题刻和壁画等重要遗迹信息记录、窟前遗址和相关寺院遗址考古发掘等仍然不足,中小石窟工作力度不够,考古新发现的洞窟、摩崖龛像和题刻等后续保护薄弱。三是考古报告出版工作滞后,一些石窟寺调查、维修报告编写不规范,调查简报、内容总录和图录作为阶段性成果不能反映石窟全貌;石窟寺管理单位开放性和合作性不足,考古报告整理、出版工作长期停滞不前。四是专业人员紧缺,高校石窟寺专业课程设置不完善,近年招生数量持续减少,人才断层问题突出,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五是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缺乏专门的石窟寺田野考古规程、数字技术规范。

二、学术目标和主要任务 编辑

(一)总体目标 编辑

以基础资料的调查发掘、归纳整理、分析总结为重点,推动石窟寺考古报告的编撰与出版,搭建中国石窟寺考古的总体框架和谱系传承,促进以中华文化传承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为核心的中国石窟寺考古研究,探索中国特色石窟寺考古理论与方法,建立中国石窟寺考古研究体系。

2025年之前,在“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框架下,石窟寺集中分布区域考古调查和石窟寺考古报告出版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中国石窟寺分区分期、石窟寺本土化、丝绸之路沿线石窟寺考古、中外石窟寺比较研究等重点课题立项实施,中国石窟寺考古研究体系初步建立。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体制进一步健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2至5处区域性石窟寺考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举办一次石窟寺考古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基层队伍建设初具成效。

2035年之前,中国石窟寺考古研究体系基本建立,中国石窟寺文化谱系和时空发展框架更加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石窟寺考古理论方法日臻完善。多学科合作研究模式初具规模,拥有一支多学科、跨领域、稳定的石窟寺考古科研队伍。石窟寺考古调查发掘、价值阐释和成果普及取得显著成效,全国重要石窟寺考古报告出版任务全面完成,国际学术交流、考古合作、比较研究更加频繁。石窟寺考古成为促进“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中国声音的重要领域。

(二)主要任务 编辑

1.开展区域考古调查和重点遗址发掘,构建石窟寺考古学文化序列。逐步完成石窟寺集中分布区域的考古调查,进一步廓清中国石窟寺发展演变的时空框架。选择重要石窟寺窟前遗址、相关寺院遗址等开展考古发掘,重点解决石窟寺环境景观、整体布局、功能结构、宗教信仰、艺术特征、传播路线等,推进新疆地区、河西陇东地区、关中及陕北地区、中原北方东部地区、江浙地区、川渝地区以及西藏地区的石窟寺分区与分期研究,归纳整合中国石窟寺的发展谱系脉络。

2.推动现代科技应用和多学科合作,建立中国石窟寺考古研究体系。促进GIS地理信息系统、全站仪、RTK、无人机航测、激光扫描和摄影测量三维数字化技术等现代科技应用。推动考古学、历史学、宗教史、艺术史、科技史、建筑史、语言学等多学科、跨专业合作,制定符合石窟寺考古特点的田野考古规程、数字技术规范,探索建立中国石窟寺考古研究理论和方法体系。

3.加快石窟寺考古研究成果转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石窟寺报告出版工程,重要石窟寺确定考古报告编写体例并完成样稿,有序推进全国重要石窟寺考古报告出版任务。促进考古研究成果转化和传播,通过公众考古活动、重要石窟寺开放展示、专题展览、云展览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发挥以史育人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化石窟寺考古国际合作,增进中外人文交流。以丝绸之路沿线石窟寺为重点,勾勒中国石窟寺发展脉络。从石窟营造工程、工匠体系、建筑风格、雕塑绘画、题材内容、摩崖刻经等方面,全面展开石窟寺的中国化进程研究。推动中印石窟寺、犍陀罗与中国早期汉传和晚期藏传寺院、犍陀罗与秣菟罗造像艺术比较研究,厘清不同区域石窟与寺院发展脉络以及中国佛教造像发展演变的源流与谱系。结合人文领域交流,推动中国与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家及中亚、东亚、东南亚地区合作。探索石窟寺文化源流及演变,比较不同地区石窟寺的文化艺术特征,从考古学角度阐释中华文明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5.促进石窟寺考古与保护相衔接,建立石窟寺保护项目考古前置机制。确立考古工作前置于石窟寺保护项目实施的工作规范,完善考古工作中新发现重要洞窟、窟前建筑、寺院遗址的后续保护机制。及时做好文物登录、公布和资料档案建设、保护标志设立工作,支持各级人民政府适时将具有重要价值的石窟寺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及时评估考古发现文物的安全状况,有效实施抢救保护项目,最大限度保存石窟寺历史信息。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石窟寺考古研究基础。推动石窟寺考古人才培养常态化,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队伍建设。国家文物局、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支持,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石窟寺管理单位为主体,每5年组织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石窟寺考古专修班,集中培训石窟寺考古专业人员,依托具体项目开展人员和技术培训。推动有关高校扩大招生、调整专业设置,与各地合作共建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专门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技术人员培养。推动大型石窟寺研究机构建设成为石窟寺综合研究高地,石窟寺资源丰富的省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机构整合,逐步形成区域性石窟寺考古研究中心和基地。探索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考古勘探、测量、绘图、数字化等技术人员不足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石窟寺考古工作,多渠道扩大从业人员队伍规模。

三、重大项目 编辑

(一)石窟寺考古报告编写和出版工程 编辑

以敦煌石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等重要石窟寺考古报告编写和出版为重点,2022年前完成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考古报告体例和样稿,2025年出版一批重要石窟寺考古报告,2035年前基本完成重要石窟寺考古报告阶段性任务。

1.敦煌石窟考古报告系列

2025年前完成《敦煌石窟全集·第2卷·莫高窟第256、257、259窟考古报告》。2035年前完成《敦煌石窟全集·第3卷·莫高窟第251-255窟考古报告》及《敦煌石窟全集·第4卷·莫高窟第260-265窟考古报告》。

2.云冈石窟考古报告系列

2022年前完成《云冈石窟山顶佛寺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和《云冈石窟窟前遗址考古发掘报告》。2025年前完成《云冈石窟第1、2窟考古报告》。2035年前完成《云冈石窟第16-20窟(昙曜五窟)考古报告》(五卷本)。

3.龙门石窟考古报告系列

2022年前出版《龙门石窟考古报告:东山万佛沟区》。2025年前出版《龙门香山寺遗址考古发掘报告(2016-2020年)》《龙门石窟考古报告:看经寺及以北区》《龙门石窟考古报告:宾阳中洞》《龙门石窟考古报告:古阳洞》。2035年前完成西山潜溪寺及以北区、宾阳三洞区、敬善寺至摩崖三佛区、万佛洞区、莲花洞区等5个片区考古报告。

4.响堂山石窟考古报告系列

2025年前出版《南响堂山石窟考古报告》。2035年前完成《北响堂山石窟考古报告》。

5.麦积山石窟考古报告系列

2022年前完成麦积山石窟考古报告编写计划、体例及样稿。2025年前完成《麦积山石窟第74-78窟考古报告》(第一卷)和《麦积山石窟第120-127窟考古报告》(第二卷)编写。2035年完成10卷麦积山石窟考古报告编写。

6.须弥山石窟考古报告系列

2021年出版《须弥山石窟考古报告:圆光寺区》。2025年前完成《须弥山石窟考古报告:相国寺第51窟及周边洞窟》。2035年前完成《须弥山石窟考古报告:大佛楼及子孙宫区》。

7.大足石刻考古报告系列

2025年前完成第1至4卷《营盘坡、观音坡、佛耳岩石窟考古报告》《尖山子、圣水寺、法华寺石窟考古报告》《舒成岩、妙高山、陈家岩石窟考古报告》和《峰山寺、普圣庙等5处石窟考古报告》。2035年前完成第5至10卷《老君庙、兴隆庵等4处石窟考古报告》《玉滩、佛安桥等5处石窟考古报告》《前进村、普和寺等9处石窟考古报告》《多宝寺、潮阳洞等11处石窟考古报告》《千佛崖、七佛岩等13处石窟考古报告》和《眠牛石、柿花村等15处石窟考古报告》。

(二)重点区域石窟寺考古调查发掘项目 编辑

1.新疆石窟寺及相关宗教遗迹考古项目

本项目以古龟兹和古高昌地区的石窟及寺院为重点,结合石窟寺考古报告编辑出版,开展克孜尔石窟谷西区和吐峪沟石窟沟口区的考古调查与发掘,研究区域内石窟寺形制布局、窟寺分布、年代序列等相关问题。 2025年前完成吐鲁番《吐峪沟石窟沟东区考古发掘报告》体例样稿。2030年前完成《吐峪沟石窟沟西区考古发掘报告》《克孜尔石窟谷西区第26A-40窟考古报告》。2035年前完成《克孜尔石窟谷西区第41-53窟考古报告》等相关区域考古发掘报告编写和出版。

项目单位:新疆文博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克孜尔石窟研究所、吐鲁番研究院等。

2.西藏石窟寺及摩崖造像考古项目

本项目以西藏西部、中部、东部三大区域河谷流域内石窟寺及摩崖造像为重点,了解西藏全境石窟寺分布区域及其地理性特征,完善西藏石窟寺考古基础资料,进一步探讨喜马拉雅地区藏传佛教的流传体系和传播过程。

2025年前完成藏西阿里地区皮央·东嘎石窟群调查、发掘与数字化工作,以及拉萨查耶巴石窟、日喀则拉孜石窟、朗玛石窟考古调查与研究。2030年前完成卡孜河谷石窟调查、发掘与研究。2035年前完成西藏东部佛教遗存的调查与研究。

项目单位: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四川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大学、故宫博物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

3.甘肃早期石窟考古项目

本项目拟在系统收集、整理甘肃早期石窟遗址资料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河西、陇东地区部分石窟群的调查和发掘,确认窟内和窟前遗址保存、分布情况,探讨洞窟形制和壁画内容。

2025年完成肃北五个庙石窟窟前遗址、北魏洞窟窟前建筑遗迹考古工作,完成《张掖金塔寺石窟考古报告》。2030年前完成《肃北五个庙石窟窟前遗址发掘报告》《泾川罗汉洞石窟调查发掘报告》。2035年前完成《张掖千佛洞、酒泉文殊山石窟考古报告》。

项目单位: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研究院、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张掖市文物保护研究所等。

4.川渝地区中小型窟龛考古项目

本项目拟采用区域系统调查和重点石窟专项调查模式,构建川渝石窟发展的时空框架。2025年前完成四川广元、资阳、眉山、内江、成都地区,重庆大足、合川、潼南地区石窟寺综合考古项目。2030年前完成四川广元、巴中、资阳、成都和眉山地区,重庆大足、永川、荣昌地区石窟寺综合考古项目。2035年前完成四川绵阳、广安、南充、乐山、遂宁地区,重庆大足、江津地区石窟寺综合考古项目。同时选择重要石窟寺窟龛前建筑遗迹和寺院遗址进行考古发掘。

2025年前完成川东地区《安岳石窟考古报告系列》(毗卢洞、玄妙观、卧佛院)《资中重龙山摩崖造像考古报告》,成都地区《北周文王碑及摩崖造像考古报告》《仁寿石窟考古报告系列》(牛角寨、坛神岩),广元地区《广元石窟考古报告系列》(千佛崖早期-唐代洞窟、皇泽寺、观音岩)及四川藏区《甲扎尔甲石窟考古报告》。2035年前完成《广元千佛崖石窟考古报告》《巴中石窟考古报告系列》(南龛、西龛、北龛、水宁寺)《安岳石窟考古报告系列》(茗山寺、华严洞)《丹棱石窟考古报告系列》(郑山千佛寺、刘嘴龙鹄山)以及《仁寿两岔河摩崖造像考古报告》《蒲江石窟考古报告》《邛崃石窟考古报告》《冲相寺摩崖造像考古报告》《半月山摩崖造像考古报告》《睏佛寺摩崖造像考古报告》《川北地区典型道教摩崖造像考古报告》及《重庆石窟考古报告系列》(合川、潼南、江津)等。

项目单位: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大足石刻研究院、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大学、西北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

5.山西石窟寺考古项目

本项目拟以晋北、太原西山、太行山西麓沿线石窟寺集中分布区域为重点,进行专项考古调查,对石窟寺分布范围、特征、窟内造像等精细测绘记录,为后续发掘、保护、研究、利用提供依据。2025年前完成晋北地区云冈石窟周边中小型石窟和太原西山一线石窟寺考古调查和报告编写。

项目单位:云冈研究院、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北京大学、山西大学、大同大学、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

6.河南龙门石窟及周边区域考古发掘项目

本项目为配合龙门石窟考古系列报告编写,2025年前完成龙门香山寺第二期考古发掘,出版《龙门石窟香山寺遗址考古发掘报告(2021-2025年)》;完成洛阳附近及龙门石窟周边佛教遗迹的考古调查和重点发掘。2035年前对龙门香山寺、奉先寺、敬善寺等遗址以及石窟寺考古报告涉及洞窟窟前遗迹进行持续的考古发掘,探究石窟寺院的历史沿革、空间布局、洞窟组合、建筑结构、文化内涵等。

项目单位:北京大学、龙门石窟研究院、郑州大学等。

7.陕西石窟寺考古项目

本项目以关中地区彬州大佛寺、陕北地区宋金石窟为重点,开展泾河、渭河、黄河干支流流域唐代至宋金时期石窟的考古调查、局部发掘和数字化信息采集。2025年前完成关中地区泾河、渭河流域石窟寺和陕北地区清凉山石窟、万安禅院石窟考古调查工作;完成彬州大佛寺石窟东区和中区造像窟龛、富县石泓寺石窟及子长钟山石窟6~10号窟调查、发掘工作,出版《陕西富县石泓寺石窟考古报告》。2030年前完成关中黄河流域及北山南麓石窟寺和陕北地区其余11处石窟的考古调查工作,完成彬州大佛寺西区窟群及子长钟山石窟其余窟龛的考古工作。2035年编辑出版《彬州大佛寺石窟考古报告》《子长钟山石窟考古报告》。

项目单位: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学等。

8.山东石窟寺考古项目

本项目拟全面记录山东省石窟寺及相关石刻、造像,建立山东石窟寺及石刻数据库。2030年完成济宁、泰安两大片区石窟寺及刻经、石刻专项调查;在济南、潍坊两个片区开展石窟、寺院及相关石刻、造像专项调查;在胶东片区开展佛教石窟、道教石窟及相关石刻专项调查。2035年完成相关石窟、刻经、摩崖造像的考古调查与发掘报告。

项目单位: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山东省石刻博物馆、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山东大学等。

9.浙江石窟寺考古项目

本项目拟对浙江省石窟寺及石刻造像进行考古调查和数字化信息采集,建立全省石窟造像数据库。以杭州五代至宋元时期石窟造像为重点,完成石屋洞、烟霞洞、飞来峰等重点区域摩崖题记的旧藏拓片收集、新拓片制作、著录;开展全省范围内小型窟龛造像及其相关遗迹、题记的考古调查与研究,从洞窟形制、造像特征、题材布局、民间信仰等角度,探讨佛教在浙江传播与发展过程中的本土化、世俗化进程。2025年前出版《浙江省石窟造像调查报告》,2030年前出版《杭州五代至宋元石窟造像题记集成》。

项目单位: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大学等。

10.江苏石窟寺及摩崖造像考古项目

本项目以江苏南京地区和徐海地区为重点,开展江苏石窟寺及相关石刻、造像考古专项调查、局部发掘和数字化信息采集。2025年完成江苏石窟寺及相关石刻、造像的考古调查和局部发掘,2030年完成相关石窟、刻经、摩崖造像的考古调查和发掘报告。

项目单位:南京博物院、南京市考古研究院、徐州博物馆、连云港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

11.其他地区石窟寺及摩崖造像考古项目

开展河北、辽宁、内蒙古等其他地区石窟寺、石刻、造像及相关遗迹考古专项调查、重点发掘和数字化信息采集,完善石窟寺考古基础资料,研究石窟寺分布范围、历史沿革、传播路径、文化内涵,发表和出版相关调查发掘报告。

项目单位:相关省(区、市)考古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石窟寺管理机构

12.石窟寺考古数字化试点

选取甘肃永靖炳灵寺第169窟、天水麦积山石窟第5窟、重庆大足石刻北山佛湾第136窟、浙江杭州飞来峰青林洞01~23龛、河南洛阳龙门石窟古阳洞与奉先寺,山西大同云冈石窟第7、8及19窟,河北邯郸北响堂山石窟南洞(刻经窟)、西藏札达阿里·东嘎石窟群、新疆库车库木吐喇五连洞第68~72窟,甘肃敦煌莫高窟第249、292窟,四川安岳圆觉洞、内江翔龙山石窟群、资中重龙山石窟群,广元皇泽寺第28、38、45窟等开展数字化考古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石窟寺数字化考古信息采集、数据存储与管理等方面标准规范。

项目单位:浙江大学和有关石窟寺管理机构等

四、保障措施 编辑

(一)加强组织领导 编辑

国家文物局将石窟寺考古工作纳入“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及“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切实落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责任,优先保障石窟寺考古、报告出版项目。规划涉及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石窟寺考古研究中长期任务,持续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机制创新 编辑

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专业力量,健全完善央地互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国家和区域两级考古研究平台的优势,形成科研院所、高校和基层管理机构合作互补、资源共享模式。探索建立石窟寺考古研究基础信息平台,鼓励石窟寺基本信息、考古报告、学术论文、图像资料等开放使用,促进跨领域、多学科专业机构合作挖掘阐释石窟寺价值。

(三)完善技术规范 编辑

确定石窟寺考古报告编写体例,指导全国重要石窟寺考古报告编写。参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制定符合中国石窟寺特点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指导石窟寺田野考古调查、发掘工作。探索建立石窟寺数字化考古信息采集、数据存储与管理等方面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全国互联、资料共享的石窟寺资料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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