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大學衍義補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總論禮樂之道(下)

《孝經》:子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

臣按:人君為治之道非止一端,而其最要者莫善於禮與樂。禮之安上治民,人皆知之,若夫樂之移風易俗,人多疑焉。何也?蓋禮之為用,民生日用彝倫不能一日無者,無禮則亂矣。樂以聲音為用,必依永以成之,假器以宣之,資禮以用之,有非田里閭巷間所得常聞也,而欲以之移風易俗不亦難哉?夫樂有本、有文,出於人心而形於人聲,然後諧協於器以為樂。聖人之論,論其本耳。禮之本在敬,樂之本在和,敬立則為禮所以安上治民者在是矣,和同則為樂所以移風易俗者在是矣。故《孝經》此章首以「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弟」為言而繼之以此,然不先禮而先樂,而於禮之下即係之曰「禮者敬而已矣」,不言樂之和而和之意自溢於言外。下文所謂敬其父、敬其兄、敬其君者禮之敬也,子之悅、弟之悅、臣之悅者樂之和也,敬一人而千萬人悅,豈非安上治民而移風易俗之效哉?由是觀之,禮樂二者交相為用,可相有而不可相無,是誠治天下之要道也。彼區區求其治效於聲音、器數之末,豈知要者哉?

《論語》: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程頤曰:「禮勝則離,故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以斯為美而小大由之。樂勝則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范祖禹曰:「凡禮之體主於敬而其用則以和為貴,敬者禮之所以立也,和者樂之所由生也,若有子可謂達禮樂之本者矣。」

朱熹曰:「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也。和者從容不迫之意。蓋禮之為體雖嚴,然皆出於自然之理,故其為用必從容而不迫乃為可貴,先王之道此其所以為美,而小事大事無不由之也。又言如此而復有所不行者,以其徒知和之為貴而一於和,不復以禮節之,則亦非復禮之本然矣,所以流蕩忘反而亦不可行也。」又曰:「嚴而泰,和而節,此理之自然,禮之全體也。毫厘有差,則失其中正而各倚於一偏,其不可行均矣。」

臣按:有子此言專言禮之用,而程氏始用《樂記》二語以見禮之不可無和,和便是樂之意。朱子謂嚴而泰是禮中有樂,和而節是樂中有禮,雖不明言樂字而樂之意自見於言外。臣故列之於禮樂篇。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程頤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則無序而不和。」

遊酢曰:「人而不仁則人心亡矣,其如禮樂何哉,言雖欲用之而禮樂不為之用也。」李鬱曰:「禮樂待人而後行。」

臣按:先儒謂此章重在仁字上。仁者心之全德也,人能全心德,自然敬而和,以敬行禮則禮皆得其宜,以和用樂則樂皆合其度,是禮樂皆為我用。苟心不仁,則無敬與和,無敬與和其將奈禮樂何哉?是故用禮樂者必以和敬為本,而和敬又以仁為本。

子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程頤曰:「先進於禮樂,文質得宜,今反謂之質樸而以為野人;後進之於禮樂,文過其質,今反謂之彬彬而以為君子。蓋周末文勝,故時人之言如此,不自知其過於文也。」

朱熹曰:「先進、後進猶言前輩、後輩。野人謂郊外之民,君子謂賢士大夫也。用之謂用禮樂。孔子既述時人之言,又自言其如此,蓋欲損過以就中也。」

或問朱熹曰:「此禮樂還說宗廟、朝廷以至州閭、鄉黨之禮樂?」曰:「也不止是這般禮樂,凡日用之間一禮一樂皆是禮樂,只管文勝去如何合殺?須有個變轉道理。」

臣按:此章孔子因時人文質之偏而欲救其弊,蓋欲損文之過於質者以就文質之中也。大抵世道有升降,而禮樂之在世者有質有文,世至叔季其文必勝,文勝而至於滅質,則必有王者興焉,於是損文以就質,使之復得其中;馴至中葉則又漸漸日趨於文,所貴乎在位者隨時消息而張弛之,使文與質恒相稱而彬彬然,以復其先進之舊,則大中之世矣。

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遊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

朱熹曰:「君子、小人以位言之,子遊所稱蓋夫子之常言,言君子、小人皆不可以不學,故武城雖小亦必教以禮樂。蓋治有大小,而其治之必用禮樂其為道一也。」又曰:「禮樂之用通乎上下,一身有一身之禮樂,一家有一家之禮樂,一邑有一邑之禮樂,以至推之天下則有天下之禮樂,亦隨其大小而致其用焉,不必其功大名顯而後施之也。」

臣按:此章見禮樂為為治之本,然本文只說弦歌,弦歌樂耳而未嘗言禮,而注乃謂武城雖小亦必用禮樂及治有大小而治之必用禮樂之說。蓋禮樂二者為治之本,相須而成,既有弦歌之聲必有儀文之禮,不徒然也。籲,一邑之小尚必用夫禮樂以為治,則夫天下之大而可無禮樂哉?後世急於刑罰事功,失古人為治之意矣。

子曰:「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鍾鼓云乎哉?」

程頤曰:「禮只是一個序,樂只是一個和,只此兩字含蓄多少義理。天下無一物無禮樂,且如置此兩椅,一不正便是無序,無序便乖,乖便不和。又如盜賊至為不道,然亦有禮樂,蓋必有總屬、必相聽順乃能為盜,不然則叛亂無統,不能一日相聚而為盜也。禮樂無處無之,學者要須識得。」

朱熹曰:「敬而將之以玉帛則為禮,和而發之以鍾鼓則為樂。遺其本而專事其末,則豈禮樂之謂哉?」

臣按:周末文滅其質、禮廢樂壞之時,人但知以玉帛、鍾鼓為禮樂而忘其本,故聖人以是為言。云云者,謂人所常言也。乎哉者,疑而反之之辭也。人之言禮樂者莫不云云而不知禮樂之所以云云者,不在於玉帛、鍾鼓之末而在於和敬也。

《中庸》:子思曰:「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鄭玄曰:「言作禮樂者,必聖人在天子之位。」

朱熹曰:「有位無德而作禮樂,所謂愚而好自用;有德無位而作禮樂,所謂賤而好自專。」

臣按:為治之道,其最大者在禮樂,故必有德、有位之聖人然後足以當製作之任。雖然,此言創始者耳,若夫承天踐祚之君,膺天命之重,居五位之尊,必須因前人之故典而開一代之新規,選用賢能,發揮盛制,不可如漢文之謙讓未遑而安陋就簡,以貽後時之悔。

《漢書·禮樂志》曰:六經之道同歸,禮樂之用為急。

臣按:所謂六經者,《易》《書》《詩》《春秋》《禮》《樂》也,今世《樂經》不全,惟見於戴《記》中之《樂記》。說者因班固此言,謂《易》以道禮樂之原,《書》以道禮樂之實,《詩》以道禮樂之志,《春秋》以道禮樂之分。是則六經為治道之本原,而禮樂又為六經之要道。人君為治誠能以禮樂為本,凡夫政治之施一惟唐虞三代是法而不雜於秦、漢以來功利之私,則古治不難復矣。

歐陽修曰:「三代而上治出於一而禮樂達於天下,三代而下治出於二而禮樂為虛名。」朱熹曰:「此古今不易之至論也。」

臣按:修之言曰:「古者宮室車輿以為居,衣裳冕弁以為服,尊爵俎豆以為器,金石絲竹以為樂,以適郊廟,以臨朝廷,以事神而治民,其歲時聚會以為朝覲、聘問,歡欣交接以為射鄉、食饗,合眾興事以為師田、學校,下至里閭田畝、吉凶哀樂莫不一出於禮。由之以教其民為孝慈、友弟、忠信、仁義者,常不出於居處、動作、衣服、飲食之間,蓋其朝夕從事者無非乎此也。」此所謂治出於一而禮樂達於天下,使天下安習而行之,不知所以遷善遠罪而成俗也。及三代以亡,遭秦變古後之有天下者,自天子百官、名號位序、國家制度、宮車服器一切因秦,其間雖有欲治之主思所改作,不能超然遠復三代之上,而牽其時俗稍即以損益,大抵安於苟簡而已。其朝夕從事則以簿書、獄訟、兵食為急,曰此為政也,所以治民;至於三代禮樂,具其名物而藏於有司,時出而用之郊廟、朝廷,曰此為禮也,所以教民。此所謂治出於二而禮樂為虛名,故自漢以來史官所紀事物名數、降登揖讓、拜俯伏興之節皆有司之事爾,所謂禮之末節也。然用之郊廟、朝廷,自縉紳大夫從事其間者皆莫能曉習,而天下之人至於老死未嘗見也,況欲識禮樂之盛,曉然諭其意而被其教化以成俗乎?修為此言可謂盡古今禮樂之事,後世君臣有志於復三代之治者,其尚視此言以為準則,痛革後世苟簡之政而必以禮樂為本,凡其所以施於政治之間者或寓三代禮樂之意於中,庶幾今世復見古昔之盛治,豈非萬世之幸哉?

周敦頤曰:「禮,理也;樂,和也。陰陽理而後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故禮先而樂後。」

朱熹曰:「禮,陰也;樂,陽也。此《太極圖》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之意。程子論敬則自然和樂,亦此理也。學者不知持敬而務為和樂,鮮不流於慢者。」

陳淳曰:「禮樂不是判然兩物不相干涉,禮只是個序,樂只是個和,才有序便順而和,失序便乖戾而不和,如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所以相戕相賊、相怨相仇。如彼其不和者,都緣先無個父子、君臣、兄弟、夫婦之禮,無親義序別便如此。」

臣按:敦頤此言推原禮樂之本,然必其本立而後備其儀文、度數、聲容、節奏之制,不然其如禮樂何哉?

胡寅曰:「仁者所行皆理,故可以為禮;所安皆樂,故可以為樂。此禮樂之本也。」

臣按:寅之此言亦循本之論,後世人主心有不存而徒欲慕古人以為文飾之具,所行不必皆合理,而其所安者乃在於彼而不在於此,凡其所以紛然雜就之者皆非其中心之所樂而姑為,是使天下後世之人知吾亦有尚禮好樂之名耳,政昔人所謂內多欲而外施仁義者也。籲,內多欲者固不能有仁義,既無仁義又安能興禮樂哉?

以上總論禮樂之道。

臣按:宋儒朱熹上疏於其君謂:「遭秦滅學,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緝竟無全書,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疏耳。前此猶有三禮等科,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自王安石棄罷《儀禮》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不過習為虛文以供應舉。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為闕也。欲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其本經之下,具列注疏諸儒之說,但私家無書檢閱、無人鈔寫,迄不能就。而鍾律之制,則士友間亦有得其遺意者,竊欲更加參考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而亦未能具也。」臣睹朱氏此疏,所謂以《儀禮》為經而以《禮記》及諸書為傳者,雖不見用於時,而其徒黃幹、楊復蓋已私輯之以為《儀禮經傳通解》;所謂士友間有得鍾律遺意者,則指蔡元定《律呂新書》也。今《儀禮經傳通解》南雍有刻本,已行於世,而《律呂新書》永樂中已載之《性理大全書》中,則朱氏之言雖不見行於當時,而實得表章於聖世。臣竊聞開國之初,太祖皇帝不遑他務,首以禮樂為急,開禮、樂二局,征天下耆儒宿學分局以講究禮典、樂律,將以成一代之制。然當草創之初、廢學之後,稽古禮文之事,諸儒容或有未足以當上意者,當時雖輯成《大明集禮》一書,然亦無所折衷,樂則未見有全書焉。古云禮樂百年而後興,今承六聖太平之治百有餘年於茲,所謂聖人在天子之位而制禮作樂者,茲其時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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