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019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018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019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020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販賣煙土雖有土藥局收稅憑單倘非行為當時法律明許仍應依律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