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139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138號解釋 |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139號解釋》 |
大理院統字第1140號解釋→ |
遠年借貸如於借券外更有佐證足證明其確實成立別無消滅原因自應仍許其請求
重復典賣其後典後賣無效繼續有效之前清現行律典賣田宅內定有明文故無論出典人是否瀕於破產祗最先之典權人就該房優先受償有餘始能比例平均分還
祖遺田產經過兩代如不能證實其多年所以不爭之原因自可認定其業已捨棄不能再行告爭
←大理院統字第1138號解釋 |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139號解釋》 |
大理院統字第1140號解釋→ |
遠年借貸如於借券外更有佐證足證明其確實成立別無消滅原因自應仍許其請求
重復典賣其後典後賣無效繼續有效之前清現行律典賣田宅內定有明文故無論出典人是否瀕於破產祗最先之典權人就該房優先受償有餘始能比例平均分還
祖遺田產經過兩代如不能證實其多年所以不爭之原因自可認定其業已捨棄不能再行告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