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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41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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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1417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418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41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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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處女與人和姦如無尊親屬告訴不能論其姦罪惟姦夫有侵入第宅或誘拐情形仍可按律問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