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524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523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524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525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因子女妻妾有犯姦行為忿而鬻賣並非圖利自與因貧而賣者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