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道德南華經詔

尊道德南華經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2

王者天其祖,學者父其師。義有尊崇,情歸孝敬。況我元宗道要,無名象先,猶龍莫測。昔嘗問禮,烹鮮有論,歷代攸尊,永惟重元,眾教之父者也。朕纘承聖緒,祗服元言,乙夜觀書,將求於道。雖理歸絕學,信無取於筌蹄,然垂代作程,義必存乎文字。俾之大順,亦合禮經。其墳籍中有載元元皇帝、南華等真人猶稱舊號者,並宜改正。其餘編錄經義等書,亦宜以《道德經》列諸經之首。其《南華經》等不須編在子書。仍即令集賢院審詳改定應舊號並科目訖,具宣付所司,仍頒示中外。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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