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縣提綱 (四庫全書本)

州縣提綱 卷一

  欽定四庫全書     史部十二
  州縣提綱       職官類二官箴之屬提要
  等謹案州縣提綱四卷不著撰人名氏楊士奇文淵閣書目題陳古靈撰古靈者宋陳襄别號也襄字述古𠉀官人慶厯二年進士解褐授浦城尉官至右司郎中樞宻直學士事迹具宋史本傳史稱其莅官所至必講求民間利病殁後友人劉彞視其篋得手書數十幅皆言民事則此書似當出於襄然襄所著古靈集尚傳于世無一字及此書又所著易講義郊廟奉祀禮文校定夢書等見宋史藝文志福建通志說郛中不言更有此書晁陳二家書目亦皆不著録書内有紹興二十八年語又有昔吕惠卿昔劉公安世語考襄卒于元豐三年距南渡尚逺不應載及紹興且劉吕皆其後進不應稱昔其非襄撰明甚今永樂大典所載本葢據元初所刻前有呉澄序止言前修所撰不著其名氏葢澄亦疑而未定知文淵閣書目所題當出訛傳不足據矣其書論州縣莅民之方極為詳備雖古今事勢未必盡同然于防姦釐𡚁之道抉摘最明而首卷推本正已省身凡數十事尤為知要亦可為司牧之指南雖不出于襄手要非究心吏事洞悉民情者不能作也乾隆四十六年三月恭校上
  總纂官紀昀陸錫熊孫士毅
  總校官陸費墀




  欽定四庫全書
  州縣提綱目錄
  卷一
  潔已       平心
  専勤       奉職循理
  節用養亷     勿求虚譽
  防吏弄權     同僚貴和
  防閑子弟     嚴内外之禁
  防私覿之欺    戒親戚販鬻
  責吏須自反    燕㑹宜簡
  吏言勿信     時加警察
  晨起貴早     事無積滯
  情勿壅蔽     四不宜帶
  三不行刑     俸給無妄請
  防市買之欺    怒不可遷
  盛怒必忍     疑事貴思
  勿聽私語     勿差人索迓
  卷二
  判状勿凴偏詞   判状勿多追人
  示無理者以法   勿萌意科罸
  面審所供     呈斷凴元供
  詳閱案牘     詳審初詞
  通愚民之情    交易不凴鈔
  誣告結反坐    禁告訐擾農
  告訐必懲     請佃勿遽結
  證㑹不足凴    再㑹須㸃差
  聽訟無枝蔓    立限量緩急
  立限量逺近    催状照前限
  柵不留人     察監繫人
  里正副勿雜差   用刑須可繼
  戒諭停保人    執杖勿遽判
  𦂳限責病詞    随宜理債
  受状不出箱    判状詳月日
  籍𦂳要事     案牘用印
  無輕役民     籍定工匠
  示不由吏     詳畫地圗
  户口保伍     修舉火政
  禁擾役人     差役循例
  酌中差役     禁差役之擾
  役須預差     常平審給
  安養乞丐     收撫遺棄
  月給僱金
  卷三
  捕到人勿訊    革囚病之源
  疑似必察     詳究初詞
  入獄親鞫     事須隔問
  勿訊腿杖     獄吏擇老練人
  不測入獄     病囚責出
  病囚責詞     病囚别牢
  檢察囚食     遇旬㸃囚
  獄壁必固     鞫獄從實
  健訟者獨匣    二競人同牢
  審囚勿對吏    夜親定獄
  勿輕禁人     審記禁刑
  革盗攤贓     罪重勿究輕
  卷四
  亷則財賦給    畫月解圗
  整齊簿書     闗併詭户
  追税先銷鈔    掲籍㸃追税
  收支無緩     帑吏擇人
  捜求渗漏     募役不禁
  催科省刑     革催數欺𡚁
  户長拈號給册   受納苖米勿頻退
  優自輸人户    禁擅入倉
  當㕔給鈔















  吴澂州縣提綱序
  天子以天下之人牧治之不能徧也於是命州縣之官分土而治其民其責任不亦重乎而近年多不擇人或貪黷或殘酷或愚暗或庸懦徃徃惟利己是圖豈有一毫利民之心哉嗚呼何辜斯民而使此輩魚肉之也吾鄉姜曼卿録事仕于閩忍貧自潔遇事必究底藴惻然惟恐傷於民前修所編州縣提綱一書手之不置蓋與其意無一不合故也章貢黎志逺復為鋟木以廣其傳嗚呼州縣親民之官人人能遵是書而行之民其庶㡬乎曼卿之持身固謹而志逺之用心亦仁矣安得如此持身如此用心者布滿天下州縣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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