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117卷

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一百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一百十七卷
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一百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十七卷目錄

 地異部彙考四

  北齊武成帝河清二則 後主武平一則

  北周武帝天和一則 建德二則

  隋文帝開皇二則 仁壽一則

  唐高祖武德二則 太宗貞觀二則 高宗永徽二則 咸享一則 儀鳳一則 永淳一

  則 中宗嗣聖五則 景龍一則 睿宗先天一則 元宗開元三則 肅宗至德一則 代

  宗大曆四則 德宗建中二則 貞元六則 憲宗元和六則 文宗開成三則 太和五則

   武宗會昌一則 宣宗大中二則 懿宗咸通二則 僖宗乾符二則 中和一則 光啟

  一則 昭宗乾寧一則

  後梁太祖開平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二則 明宗天成一則 長興三則 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四則

  後周太祖廣順三則

  遼太宗天顯一則 穆宗應曆一則 聖宗統和一則 太平一則 道宗清寧一則 咸

  雍一則

  宋一太祖建隆一則 乾德一則 太宗至道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二則 大

  中祥符二則 天禧一則 仁宗天聖二則 景祐一則 寶元一則 康定一則 慶曆五

  則 皇祐一則 嘉祐三則 英宗治平一則 神宗熙寧一則 元豐一則 哲宗元祐二

  則 紹聖四則 元符三則 徽宗建中靖國一則 崇寧一則 大觀一則 政和一則

  宣和三則

庶徵典第一百十七卷

地異部彙考四 编辑

北齊 编辑

武成帝河清元年地生白毛 编辑

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齊河 清元年九月。滄洲及長城之下。地多生毛。或白或黑。 長四五寸。近白祥也。時北築長城。內興三臺。人苦勞 役。」

《河清》二年,地震。

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後齊 河清二年。并州地震。和士開專恣之應。」

後主武平四年祈皇嗣壇中忽有車轍 编辑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四年「夏四月癸丑,祈皇嗣 壇,壝蕝之內,忽有車軏之轍。按驗傍無人跡,不知車 所從來。乙卯,詔以為大慶,班告天下。」

北周 编辑

武帝天和二年地震 编辑

按《周書武帝本紀》:「天和二年閏六月庚午,地震。」

建德三年地震 编辑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三年「十二月癸卯,澤、涼州比 年地震,壞城郭,地裂湧泉出。」

按《隋書五行志》:「後周建德三年,涼州地頻震,城郭多 壞,地裂出泉。」京房《易妖占》曰:「地分裂,羌夷叛。」時吐谷 渾頻寇河西。

建德五年,地震。

按《周書武帝本紀》:「五年十一月己卯,河東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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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開皇十四年地震 编辑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十四年五月辛酉,京師地震。」

按:《五行志》:「開皇十四年五月,京師地震,京房易飛。」

《候》曰:「地動,以夏五月,人流亡。」是歲關中饑,帝令百姓 就糧於關東。

開皇二十年,地震。

按:《北史隋文帝本紀》:二十年「十一月戊子,以晉王廣 為皇太子,天下地震。」

仁壽二年地震 编辑

按《隋書文帝本紀》:仁壽二年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 震。九月乙未,隴西地震。 按《五行志》:仁壽二年四月, 岐、雍地震。京房《易飛候》曰:「地動以夏四月,五穀不熟, 人大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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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武德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二年九月乙未,京師地震。」 「武德七年,地震。」

按《唐書高祖本紀》:「七年七月甲午,巂州地震,山崩,遏 江水。」

太宗貞觀十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二年正月乙未,叢州地震。 癸卯,松州地震。」

貞觀二十年,地震。

按:《唐書太宗本紀》:「二十年九月辛亥,靈州地震。」

高宗永徽元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永徽元年四月己巳,晉州地震。六 月庚辰,晉州地震,詔五品以上言事「永徽二年,地震。」

按《唐書高祖本紀》:「二年十月辛卯,晉州地震。十一月 戊寅,忻州地震。」

咸亨二年九月地震 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儀鳳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儀鳳二年正月庚辰,京師地震。」

永淳元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永淳元年十月甲子,京師地震。」

中宗嗣聖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武后本紀》:「垂拱三年七月乙亥,京師地震。」 嗣聖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地震。

按:《唐書武后本紀》:「四年七月戊午,京師地震。八月戊 戌,神都地震。」

嗣聖十一年。即武后延載元年地震。

按:《唐書武后本紀》:「延載元年四月壬戌,常州地震」, 嗣聖十八年。即武后長安元年地震。

按《唐書武后本紀》:「長安元年七月乙亥,揚、楚、常、潤、蘇 五州地震。」

嗣聖十九年。即武后長安二年地震。

按:《唐書武后本紀》:「長安二年八月辛亥,劍南六州地 震。」

景龍四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中宗本紀》:「景龍四年五月丁丑,剡縣地震。」

睿宗先天元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睿宗本紀》:「先天元年正月甲戌,并、汾、絳三州 地震。」

元宗開元十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二十二年二月壬寅,秦州地 震。」

開元二十四年,地震。

按《唐書元宗本紀》:「二十四年十月戊申,京師地震。十 一月辛丑,東都地震。」

開元二十六年,地震。

按《唐書元宗本紀》:「二十六年三月癸巳,京師地震。」

肅宗至德元載地震 编辑

按:《唐書肅宗本紀》:「至德元載十一月辛卯,河西地震。」

代宗大曆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代宗本紀》:「大曆二年十一月壬申,京師地震。」 「大曆三年,地震。」

按《唐書代宗本紀》:「三年五月癸亥,地震。」

大曆四年,地震。

按《唐書代宗本紀》:「四年二月丙辰,京師地震。五月丙 戌,又震。」

大曆十二年,地震。

按:《唐書代宗本紀》:「十二年,恆、定、趙三州地震。」

德宗建中三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德宗本紀》:「建中三年六月甲子,京師地震。」 「建中四年,地震。」

按《唐書德宗本紀》:「四年四月甲子,京師地震,生毛。五 月辛己,京師地震。」

貞元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二年五月己酉,地震。」

貞元三年,地震。

按:《唐書德宗本紀》:「三年十一月己卯,京師、東都、河中 地震。」

貞元四年,地震。

按《唐書德宗本紀》:「四年正月庚戌朔,京師地震,金、房 二州地震,江溢山裂。是歲,京師地震。二十四月,河南、 淮海地生毛。」

貞元九年,地震。

按:《唐書德宗本紀》:「九年四月辛酉,關輔、河中地震。 貞元十年,地震。」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年四月戊申,地震,癸丑,又震。 貞元十三年,地震。」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三年七月乙未,京師地震。」

憲宗元和七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憲宗本紀》:「元和七年九月,京師地震。」

元和九年,地震。

按《唐書憲宗本紀》:「九年三月丙辰,巂州地震。」

元和十年十月,地震。

按:《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元和十一年,地震。

按《唐書憲宗本紀》:「十一年二月乙丑,地震。」

元和十二年,地震。

按《唐書憲宗本紀》:「十二年正月丁丑,地震。」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地震。

按《唐書穆宗本紀》:「十五年閏正月丙午即位,戊辰,京 師地震。」

文宗開成元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文宗本紀》:「開成元年三月,京師地震開成二年,地震。」

按:《唐書文宗本紀》:「二年十一月乙丑,京師地震。 開成四年地震。」

按《唐書文宗本紀》:「四年十月甲戌,地震。」

太和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二年正月壬申,地震。」

太和六年,地震。

按《唐書文宗本紀》:「六年二月,蘇州地震,生白毛。 太和七年,地震。」

按《唐書文宗本紀》:「七年六月甲戌,地震。」

太和八年震定陵。

按《唐書文宗本紀》:「八年七月辛酉,震定陵寢宮。 太和九年地震。」

按《唐書文宗本紀》:「九年三月乙卯,京師地震。」

武宗會昌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二年正月,宋、亳二州地震。十 二月癸未,京師地震。」

宣宗大中三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宣宗本紀》:「大中三年十月辛巳,京師地震,振 武及天德、靈武、鹽夏二州地震。」

大中十二年,地震。

按:《唐書宣宗本紀》:「十二年八月丁巳,太原地震。」

懿宗咸通八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懿宗本紀》:「八年正月丁未,河中府、晉、絳二州 地震。」

咸通十三年,地震。

按《唐書懿宗本紀》:「十三年四月庚子,浙江東西道地 震。」

僖宗乾符三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僖宗本紀》:「乾符三年六月乙丑,雄州地震,七 月辛巳,又震。十二月,京師地震。」

乾符四年,地震。

按《唐書僖宗本紀》:「四年六月庚寅,雄州地震。」

中和三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僖宗本紀》:「中和三年秋,晉州地震。」

光啟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僖宗本紀》:「光啟二年春,成都地震。十二月,魏 州地震。」

昭宗乾寧二年地震 编辑

按:《唐書昭宗本紀》:「乾寧二年三月庚午,河東地震。」

後梁 编辑

太祖開平三年夏四月地震 编辑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司天考》云云。

後唐 编辑

莊宗同光二年十一月丁巳地震 编辑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司天考》云云。 同光三年十月。地震。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同光四 年正月。諸道各奏准宣為去年十月地震。命僧道置 消災道場。

明宗天成二年地震 编辑

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司天考》,「天成二年冬 十月癸未,地震。十一月辛未,地震;壬申,地震。十二月 癸未,地震。」

按《十國春秋·荊南武信王世家》:「天成二年冬十月癸 未,地震。」

長興元年吳越地震 编辑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吳越武 肅王世家》。寶正五年。即長興元年所在地震,居人有壞廬 舍者。

長興四年,地震。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閩惠宗 本紀》。「龍啟元年。」即長興四年五月,福州地震。帝避位修道。 長興六年六月壬午,地震。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司天考》云云。

廢帝清泰三年地震 编辑

按《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後蜀後 主本紀》。明德三年。即清泰三年三月,地震。

後晉 编辑

高祖天福二年地震 编辑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幸蜀記》。「廣政元年。」 即天福二年十一月,地震,屋柱皆搖,三日而後止。 天福三年,地震。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幸蜀記》。「廣政二年。」 即天福三年六月,地震,洶洶有聲。

天福四年,地震。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後蜀後 主本紀》。「廣政三年。」即天福四年五月,地震。帝問群臣曰: 年,地何頻震?群臣對曰:「地道靜而屢動,此必強臣陰 謀之事,願以為慮。」冬十月,地震,從西北來,聲如暴風 急雨之狀天福六年,地震。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後蜀後 主本紀》。廣政五年。即天福六年春,正月,地震。十月,地震,摧 民居百數。

後周 编辑

太祖廣順元年蜀地震 编辑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幸蜀記》,「孟昶十四 年春,周太祖即位。改元廣順。十月地震。摧民居者百 數。」

廣順二年,蜀地震。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後蜀後 主本紀》。廣政十五年。即廣順二年十一月,地震。 《廣順》三年,蜀地震。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後蜀後 主本紀》。廣政十六年。即廣順三年春,三月,地震。

编辑

太宗天顯十二年夏四月甲申地震 编辑

按《遼史太宗本紀》云云。

穆宗應曆二年十一月己巳地震 编辑

按《遼史穆宗本紀》云云。

聖宗統和九年地震 编辑

按《遼史聖宗本紀》:「統和九年九月己酉,南京地震。」

太平二年地震 编辑

按《遼史聖宗本紀》:「太平二年三月,地震,雲、應二州屋 摧地陷,嵬白山崩數百步,泉湧成流。」

道宗清寧三年地震 编辑

按《遼史道宗本紀》:「清寧三年秋七月甲申,南京地震, 赦其境內。」

咸雍四年地震 编辑

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四年秋七月,南京地震。」

宋一 编辑

太祖建隆三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吳越忠懿王 世家》:「建隆三年九月庚戌夜,所在地震,響如雷。」

乾德三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乾德三年,京師 地震,史失日月。

太宗至道二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太宗本紀》,至道二年九月丙戌,秦晉諸州地 晝夜十二震。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十月,潼關西至 靈州、夏州、環慶等州地震,城郭廬舍多壞。占云:「兵饑。」 是時西夏寇靈州,明年遣將率兵援糧以救之,關西 民饑。

真宗咸平四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四年九月,慶州地震。」

景德元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元年春正月丙申,京師地震。 辛丑,京師地再震。丁未,京師地復震。二月戊寅,冀益 黎、雅州地震。夏四月丙辰,邢州地震不止。丁卯,瀛州 地震。五月甲申,邢州地連震不止。十一月戊辰,石州 地震。」

景德四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八月己酉,益州地震。丙辰,涇 原路言瓦亭砦地震。」

大中祥符二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庚辰,代州地 震。」

大中祥符四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秋七月壬午,鎮、眉、昌等州地 震。」

天禧三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三年二月乙未,河南府地震。」

仁宗天聖五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五年三月戊申,秦州地震。 天聖七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紀》:「七年冬十月丙午,京師地震。」

景祐四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四年十二月「甲申,并、代、忻州 並言地震,吏民壓死者三萬二千三百六十人,傷五 千六百人,畜擾死者五萬餘。遣使撫存其民,賜死傷 之家錢有差。」

寶元元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元年春正月丙辰,以地震及 雷發不時,詔轉運使、提舉刑獄按所部官吏,除并、代、 忻州壓死民家去年秋糧。十二月甲子,京師地震 按《葉清臣傳》,清臣判三司鹽鐵勾院,進直史館。是冬, 京師地震,上疏曰:「天以陽動,君之道也;地以陰靜,臣 之道也。天動地靜,主尊臣卑,易此則亂。地為之震。」乃 十二月二日丙夜,京師地震,移刻而止;定襄同日震, 至五日不止,壞廬寺,殺人畜凡十之六。大河之東,彌 千五百里而及都下,誠大异也。屬者熒惑犯南斗,治曆者相顧而駭。陛下憂勤庶政,方夏泰寧,而一歲之 中,災變仍見。必有下失民望、上戾天意者,故垂戒以 啟迪清衷。而陛下泰然不以為異,徒使「內侍走四方, 治佛事,修道科,非所謂消復之實也。頃范仲淹、余靖 以言事被黜,天下之人,齰舌不敢議朝政者,行將二 年。願陛下深自咎責,許延忠直敢言之七,庶幾明威 降鑒,而善應來集也。」書奏數日,仲淹等皆得近徙。

康定 年河東地震 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蘇舜欽傳》:舜欽遷大理 評事,監在京店宅務。康定中,河東地震,舜欽詣匭通 疏曰:「臣聞河東地大震裂,涌水壞屋廬城堞,殺民畜 幾十萬,歷旬不止。始聞惶駭疑惑,竊思自編策所紀 前代衰微喪亂之世,亦嘗有此大變。今四聖接統,內 外平寧,戎夷交歡,兵革偃息,固與夫衰微喪亂之世 異,何災變之作,反過之耶?且妖祥之興,神實尸之,各 以類告,未嘗妄也。天人之應,古今之鑒,大可恐懼。豈 王者安於逸豫,信任近臣,而不省政事乎?廟堂之上, 有非才苟祿,竊弄威福,而侵上事者乎?又豈施設之 政,有不便民者乎?深宮之中,有陰教不謹,以媚道進 者乎?西北羌夷,有背盟犯順之心乎?臣從遠方來,不 知近事,心疑而口不敢道也。所怪者,朝廷見此大異, 不修闕政,以厭天戒,安民心,默然不恤,如無事之時。 諫官御史不聞進牘,鋪白災異之端,以開上心。然民 情洶洶,聚首橫議,咸有憂悸之色。臣世受君祿,身齒 國命,涵濡惠澤,以長此軀。目睹心思,驚怛流汗,欲盡 吐肝膽以拜封奏。又見范仲淹以剛直忤奸臣,言不 用而身竄,前降詔天下,不許越職言事。臣不避權右, 必恐橫罹中傷,無補於國,因自悲嗟,不知所措。既而 孟春之初,雷震數作,臣以為國家闕失,眾臣莫敢為 陛下言者,唯天丁寧以告。陛下果能沛發明詔,許群 臣皆得獻言。臣初聞之,踴躍欣抃,旬月間頗有言事 者,其間豈無切中時病,而未聞朝廷舉而行之?是亦 收虛言而不根實效也。臣聞唯誠可以應天,唯實可 以安民。」今應天不以誠,安民不以實,徒布空文,增人 太息,將何以謝神靈而救弊亂也?豈大臣蒙塞天聽, 不為陛下行之?豈言事迂闊無所取,不足行也?臣竊 見綱紀隳敗,政化闕失,其事甚眾,不可概舉。「謹舉大 者二事以聞。一曰正心。夫治國如治家,治家者先脩 己,脩己者先正心,心正則神明集而萬務理。」今民間 傳陛下比年稍邇,俳優賤人燕樂踰節,賜予過度。燕 樂踰節則蕩,賜予過度則侈。蕩則政事不親,侈則用 度不足。臣竊觀《國史》,見祖宗日視朝,旰昃方罷,猶坐 於後苑門有白事者,立得召「對,委曲詢訪,小善必納。 真宗末年不豫,始間日視事。今陛下春秋鼎盛,實宵 衣旰食求治之秋,而乃隔日御殿,此政事不親也。又 府庫匱竭,民鮮蓋藏,誅斂科率,殆無虛日,計度經費, 二十倍於祖宗時,此用度不足也。政事不親,用度不 足,誠國大憂。臣望陛下脩己以御人,洗心以鑒物,勤 聽斷,舍燕安放棄優諧近習之纎人,親近剛明鯁直 之良士,因此災變,以思永圖,則天下幸甚。」其二曰擇 賢。夫明主勞於求賢而逸於任使。然盈庭之士,不須 盡擇,在擇一二輔臣及御史、諫官而已。陛下用人,尚 未慎擇。昨王隨自吏部侍郎遷門下侍郎平章事,超 越十資,復為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 隨虛庸邪諂,非輔相之器,降麻之後,物論沸騰,故疾 纏其身,災仍於國,此亦天意愛惜我朝,陛下鑒之哉! 且石中立頃在朝行,以詼諧自任,士人或有宴集,必 置席間,聽其語言,以資笑噱。今處之近輔,不聞嘉謀, 物望甚輕,人情所忽,使災害累降,而朝廷不尊,蓋近 臣多非才者。陛下左右尚如此,天下官吏可知也。實 恐遠人輕笑中國,宜即行罷免,別選賢才。又張觀為 御史中丞,高若訥為司諫,二人者皆登高第,頗以文 詞進,而溫和軟懦,無剛鯁敢言之氣。斯皆執政引拔 建置,欲其慎默,不敢舉揚其私,時有所言,則必暗相 關說,旁人窺之,甚可笑也。故御史、諫官之任,臣欲陛 下親擇之,不令出」執政、門下臺諫官既得其人,則近 臣不敢為過,乃馭下之策也。臣以為陛下身既勤儉, 輔弼臺諫又皆得人,則天下何憂不治,災異何由而 生?唯陛下少留意焉。

慶曆三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三年五月,忻州地大震。 按 《五行志》:慶曆三年五月九日,忻州地大震。說者曰:「地 道貴靜,今數震搖,兵興民勞之象也。」

慶曆四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五月乙酉,忻州言地震,有聲 如雷。」

慶曆五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紀》:「五年秋七月戊申,廣州地震。八月 庚午,荊南府、岳州地震。」

慶曆六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紀》,六年二月戊寅,青州地震。三月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屢震,輒海底有聲如雷。 五月甲申,京師地震。 按《胡宿傳》:宿知制誥。慶曆六 年,京東兩河地震,登萊尢甚。宿兼通陰陽五行災異 之學,乃上疏曰:「明年丁亥,歲之刑德,皆在北宮。陰生 於午而極於亥,然陰猶強而未即伏,陽猶微而不能 勝,此所以震也。是謂龍戰之會,其位在乾。若西北二 邊不動,恐有內盜起於河朔。又登、萊視京師為東北 少陽之位,今二州置金坑,多聚民鑿山谷。陽氣耗洩, 故陰乘而動。宜即禁止,以寧地道。」時以為迂闊。明年, 王則果以貝州叛。

慶曆七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紀》:「七年冬十月乙丑,河陽許州地震。」

皇祐二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紀》:「皇祐二年十一月丙寅,秀州地震, 有聲如雷。」志作丁酉夜

嘉祐二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二年春二月,雄、霸州地震。夏 四月丁未,以河北地數震,遣安撫。丙寅,幽州地大震, 壞城郭,覆壓死者數萬人。」

嘉祐五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紀》:「五年五月己丑,京師地震。」

嘉祐七年地生麪 按《宋史仁宗本紀》,七年三月壬申,徐州彭城縣白鶴 鄉地生麪。占曰「地生麪。民將饑。」五月鍾離縣地生麪。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地震 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正月即位,「八月己巳,京 師地震。」 按《五行志》,「治平四年秋,漳、泉、建州、邵武、興 化軍等處皆地震,潮州尤甚,拆裂泉涌,壓覆州郭及 兩縣屋宇,士民軍兵死者甚眾。八月己巳,京師地震。」

神宗熙寧元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元年秋七月甲申,京師地震。 乙酉又震。辛卯。以河朔地大震。賜壓死者緡錢。」京師 地再震。八月壬寅,京師地震。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 聲如雷。十一月乙末。京師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 瀛州地大震。 按《五行志》。熙寧元年秋七月甲申地 震。乙酉辛卯再震。八月壬寅。甲辰又震。是月須城、東 阿二縣地震終日。滄州、清池、莫州亦震,壞官私廬舍 城壁。是時,河北復大震,或數刻不止,有聲如雷,樓櫓、 民居多摧,覆壓死者甚眾。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聲 如雷。十一月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 州地大震。丁巳,冀州地震。辛酉,滄州地震,涌出沙泥、 船版、胡桃、螺蚌之屬。是月,潮州地再震。是歲,數路地 震,有一日十數震,有踰半年震不止者。

元豐八年哲宗即位地震 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三月即位,五月丙午,京 師地震。」

哲宗元祐二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二年二月,代州地震。」

元祐七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紀》:「七年九月己酉,永興軍、蘭州、鎮戎 軍地震。冬十月庚戌朔,環州地震。」

紹聖元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十一月丙戌,太原地震。 紹聖二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紀》:「二年冬十月辛卯,河南府地震。是 歲,蘇州夏秋地震。」

紹聖三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紀》:「三年三月戊午。」志作戊戌劍南東川地 震。九月,己酉,滁、沂二州地震。

紹聖四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紀》:「四年六月己酉,太原地震。」

元符元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元年秋七月壬申,京師地震。 元符二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壬申, 恩州地震。八月甲戌,太原府地震。」

元符三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己巳, 太原府地又震。」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紀》,「建中靖國元年,河東地震。」 按《五 行志》,「建中靖國元年十一月辛亥,太原府、潞、晉縣、代、 石、嵐等州,岢嵐、威勝、保化、寧化軍地震,彌旬晝夜不 止,壞城壁屋宇,人畜多死。自後有司方言祥瑞,郡國 地震,多抑而不奏。」

崇寧元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元年春正月丁丑,太原等十 一郡地震,詔死者家賜錢有差。」

大觀元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紀》:「大觀元年冬十月辛酉,蘇州地震。」

====政和七年地震====
考證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七年秋七月壬辰,熙河、環慶、

涇原地震。 按《五行志》:政和七年六月,詔曰:「熙河、環 慶、涇原路地震經旬,城砦、關堡、城壁、樓櫓、官私廬舍 並皆摧塌,居民覆壓死傷甚眾,而有司不以聞,其遣 官按視之。」

宣和四年地震 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宣和四年,北方 用兵,雄州地大震,元武見於州之正寢,有龜大如錢, 蛇若硃漆著,相逐而行。宣撫司使焚香再拜,以銀奩 貯二物,俄俱死。」

宣和六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紀》,六年,京師、河東、陝西地大震 按《桯史》:宣和六年春,東都地震。後三月又震,宮殿門 皆動有聲。既而蘭州地及山之草木悉沒入地,而山 下麥苗乃在山上。驛書聞朝廷,徽宗為之側席。時方 得燕兵,端釁日侈。上心向闌,遇災而懼。臨朝謂群臣 曰:「大觀彗星之异,張商英勸朕畏天戒,更政事,雖復 作輟,朕常不忘。」五月壬寅,遂罷經撫房,於是時事危 一變矣。會遣右司郎中黃潛善按視回,乃沒其實,以 不害聞,天意遽回。六月,詔天下起免。夫錢圖卒固燕, 黃驟遷戶部侍郎。建炎中興,復以扳附致鼎軸,殺陳 東、歐陽徹,逐李忠定綱,撤備納寇,皆其為也。維揚渡 江以覆餗賜罷,跡其媕阿患得之心,蓋已見於在庶 僚時矣。遺臭千載,言之拊膺。

宣和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紀》,七年秋七月,河東路地震。 按《五 行志》:「七年七月己亥,熙河路地震,有裂數十丈者,蘭 州尢甚陷,數百家倉庫俱沒,河東諸郡或震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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