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迪貶永州司馬制

王迪貶永州司馬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7

敕:王迪:為吏不廉,受賄六千餘萬,據其贓罪,合寘重條。言事者以為伐蔡之時,陷其家屬,適遭蜂蠆,並為鯨鯢,尚念爾於茲,當從末減,議遷郡佐,無忘悛心,可守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仍所在驛發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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