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甘肃省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甘肃省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甘政发〔2015〕93号
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3日
第二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挖掘和传承我省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完善我省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省政府决定批准张掖市申报的甘州区西街—劳动南街街区、文庙巷街区、西来寺巷街区和陇南市申报的两当县杨店乡古建一条街街区为第一批甘肃省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张掖市、陇南市要按照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要求,统筹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抓紧组织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强化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

省建设厅要会同省文物局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发展有序规范,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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