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戶籍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5

諸戶籍三年一造,起正月上旬,縣司責手實計帳,赴州依式勘造。鄉別為卷,總寫三通。其縫皆注某州某縣某年某籍。州名用州印,縣名用縣印。三月三十日納訖,並裝潢。一通送尚書省,州縣各留一通。所須紙筆裝潢,並皆出當戶戶口,內外一錢。其戶每以造籍年預定為九等,便注籍腳。有折生新附者,於舊戶後,以次編附。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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