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包拯除三司使上書

論包拯除三司使上書
作者:歐陽脩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02

臣聞治天下者,在知用人之先後而已。用人之法,各有所宜,軍旅之士先材能,朝廷之士先名節。軍旅主成功,惟恐其不趨賞而爭利,其先材能而後名節者,亦勢使之然也。朝廷主教化,風俗之薄厚,治道之汙隆,在乎用人。而教化之於天下也,不能家至而諄諄諭之,故常務尊名節之士,以風動天下而聳勵其俞薄。

夫所謂名節之士者,知廉恥,修禮讓,不利於苟得,不牽於苟隨,而惟義之所處。白刃之威有所不避,折枝之易有所不為,而惟義之所守。其立於朝廷,進退舉止皆可以為天下法也。其人至難得也,至可重也。故其為士者,常貴名節以自重其身,而君人者,亦常全名節以養成善士。伏見陛下近除前御史中丞包拯為三司使,命下之日,中外喧然,以謂朝廷貪拯之材,而不為拯惜名節。然猶冀拯能執節守義,堅讓以避嫌疑,而為朝廷惜事體。數日之間,遽聞拯已受命,是可惜也,亦可嗟也。拯性好剛,天姿峭直,然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至如逐其人而待其位,雖初無是心,然見得不能思義。此皆不足怪。若乃嫌疑之跡,常人皆知可避,而拯豈獨不思哉?昨聞拯在臺日,常自至中書,詬責宰相,指陳前三司使張方平過失,怒宰相不早罷之。既而臺中寮屬相繼論列,方平由此罷去,而以宋祁代之。又聞拯亦曾彈奏宋祁過失,自其命出,臺中寮屬又交章力言,而祁亦因此而罷,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謂蹊田奪牛,豈得無過?而整冠納履,當避可疑者也。如拯材能資望,雖別加進用,人豈為嫌?其不可為者,惟三司使爾。非惟自涉嫌疑,其於朝廷所損不細。

臣請原其本末而言之。國家自數十年來,士君子務以恭謹靜慎為賢。及其弊也,循默苟且,頹惰寬弛,習成風俗,不以為非,至於百職不修,紀綱廢壞。時方無事,固未覺其害也。一旦元昊犯邊,兵出無功,而財用空虛,公私困弊,盜賊並起,天下騷然。陛下奮然感悟,思革其弊,進用三數大臣,銳意於更張矣。於此之時,始增置諫官之員,以寵用言事之臣,俾之舉職。由是修紀綱而繩廢壞,遂欲分別賢不肖,進退材不材。而久弊之俗,驟見而駭,因共指言事者而非之,或以謂好訐陰私,或以為公相傾陷,或謂沽激名譽,或謂自圖進取,群言百端,幾惑上聽。上賴陛下至聖至明,察見諸臣本以忘身徇國,非為己利,讒間不入,遂荷保全。而中外之人,久而亦漸為信。自是以來,二十年間,臺諫之選,屢得讜言之士。中間斥去奸邪,屏絕權幸,拾遺救失,不可勝數。是則納諫之善,從古所難。

自陛下臨御以來,實為盛德,於朝廷補助之效,不為無功。今中外習安,上下己信,纖邪之人凡所舉動,每畏言事之臣,時政無巨細,亦惟言事官是聽。原其自始開發言路,至於今日之成效,豈易致哉!可不惜哉!夫言人之過似於徼訐,逐人之位似於傾陷,而言事之臣得以自明者,惟無所利於其間爾,而天下之人所以為信者,亦以其無所利焉。今拯屏逐二臣,自居其位,使將來奸佞者得以為說而惑亂主聽,今後言事者不為人信而無以自明。是則聖明用諫之功,一旦由拯而壞。

夫有所不取之謂廉,有所不為之謂恥。近臣舉動,人所儀法,使拯於此時有所不取而不為,可以風天下以廉恥之節。而拯取其所不宜取,為其所不宜為,豈惟自薄其身,亦所以開誘他時言事之臣,傾人以覬得,相習而成風。此之為患,豈謂小哉!然拯所侍者,惟以本無心耳。夫心者,藏於中而人所不見;跡者,世於外而天下所瞻。今拯欲自信其不見之心,而外掩天下之跡,是猶手探其物,口云不欲,雖欲自信,人誰信之?此臣所謂嫌疑之不可不避也。況如拯者,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但其學問不深,思慮不熟,而處之乖當,其人亦可惜也。伏望陛下別選材臣為三司使,而處拯他職,置之京師。使拯得避嫌疑之跡,以解天下之惑,而全拯之名節,不勝幸甚。

臣叨塵侍從,職號論思,昔嘗親見朝廷致諫之初甚難,今又復見陛下用諫之效已著,實不欲因拯而壞之者,為朝廷惜也。臣言狂計愚,伏俟誅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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