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短經/忠疑二四

夫毀譽是非,不可定矣。以漢高之略而陳平之謀,毀之則疏,譽之則親;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知世之聽者,多有所尤,多有所尤,即聽必悖矣〔尤,過。〕。何以知其然耶?

《呂氏春秋》雲:“人有亡斧者,意其鄰之子,視其行步、顏色、言語、動作、態度無為而不竊斧者也。竊掘其谷而得其斧〔谷,坑也。〕,他日復見其鄰之子,動作、態度無似竊斧者也。其鄰之子非變也,己則變之。變之者無他,有所尤矣。

邾之故,為甲裳以帛〔以帛綴甲〕,公息忌謂邾之君曰:“不若以組。”邾君曰:“善!”下令,令官為甲必以組。公息忌因令其家皆為組。人有傷之者曰:“公息忌所以欲用組者,其家為甲裳多以組也〔傷,敗也。〕。”邾君不悅,於是乎止,無以組。邾君有所尤也。邾之故為甲以組而便也,公息忌雖多為組,何傷?以組不便,公息忌雖無以為組,亦何益?為組與不為組,不足以累公息忌之說也〔累,辱也。〕。凡聽有不可不察。

樓緩曰:“公父文伯仕於魯,病而死,女子為自殺於房中者二人。其母聞之,弗哭。其相室曰:“焉有子死而弗哭乎?”其母曰:“孔子,賢人也,逐於魯而是人弗隨之。今死而婦人為自殺。若是者,必其於長者薄而於婦人厚。”故從母言之,是為賢母;從妻言之,是不免於妒妻也。故其言一也,言者異則人心變矣。

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盡啜之。文侯曰:“樂羊以我故,食其子之肉。”堵師贊曰:“其子且食之,其誰不食?”樂羊罷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

《淮南子》曰:“親母為其子扢禿,出血至耳,見者以為愛子之至也,使在於繼母,則過者以為悷也。”事之情一也,所以觀者異耳。從城上視牛如羊,視羊如豚,所居高也。窺面於盤水則圓,於柸則[阜耆]〔[阜耆]音隨,訓虧也。〕,面形不變,其故有所圓、有所[阜耆]者,所自窺之異也。今吾雖欲正身而待物,庸詎知世之所自窺於我者乎?是知天下是非無所定也。世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今吾欲擇是而居之,擇非而去之,不知世之所是非者,孰是孰非哉!

〔議曰:夫忘家殉國,則以為不懷其親,安能愛君?衛公子開方、吳起、樂羊三人是也。若私其親,則曰:“將受命之日則忘其家,臨軍約束則忘其親,援桴鼓則忘其身。”穰苴殺莊賈是也。故《傳》曰:“欲加之罪,能無辭乎!”審是非者,則事情得也。〕

故有忠而見疑者,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