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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毎㪷榷一百五十其酒戸並蠲免差役從之

食貨志元和六年罷京師酤肆文獻通考京兆府奏榷酒

錢除出正酒戸外一切隨兩稅靑苗錢據貫均率從之

食貨志太和八年罷京師榷酤冊府元龜二月詔京邑之

內本無榷酤屬貞元用兵之後費用稍廣始定店戸等第

令辦納榷况萬方所聚私釀至多禁令旣不可施榷利自

無所入徒立課額殊非惠人其長安萬年兩縣見徵榷酒

錢一萬五千一十貫八百文若先欠者並宜放免其榷酒

錢今亦宜停

食貨志昭宗世以用度不足易京畿邊鎭麴法復榷酒以

贍軍鳳翔節度使李茂貞方顓其利按兵入奏利害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