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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游戏的情况,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证据 39 是迷你玩公司对网易公司涉案游戏以外的其他 5 款游戏的下载量检索与收入推算,该证据与本案无关。

2022 年 8 月 1 日,迷你玩公司向本院提交 2015 年至 2019 年各年度的《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证据材料。本院责令迷你玩公司说明逾期举证的理由。迷你玩公司代理人称,因上述证据材料涉及商业秘密,故迷你玩公司此前不愿意提供。鉴于上述审计报告为迷你玩公司单方委托,而其提交时也已远超本案二审举证期限逾 1 年,且“涉及商业秘密”的辩解理由明显不成立,网易公司对此亦不认可。因此,本院不予采纳上述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本院对上述证据材料认证如下:

迷你玩公司二审证据 1~5 是其自行对《我的世界》游戏元素及证据载体进行梳理和统计后针对网易公司一审证据的质证意见,或者是其对涉案游戏元素的比对意见,且相关意见中剔除了其认为“没有画面来源或依据”的部分游戏元素(对此本院另行评述);证据 11、12 是迷你玩公司对《我的世界》《迷你世界》《生存战争》《乐高无限》四款游戏玩法步骤的说明;证据 13~17 是迷你玩公司对上述四款游戏的“背包资源”数量的统计表;证据 30 是迷你玩公司对网易公司二审证据的质证意见。上述证据材料本质上是迷你玩公司的单方意见,不属于新证据,本院对上述涉及本案诉争焦点的意见将结合有关事实另作评判。证据 20~22 涉及另案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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