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8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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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民田更名「河灘」 ,共地九百二頃八十畝六釐零,額徵折色銀五千九百九十六兩九錢二釐零。又本色穀一百三十三石五斗九升二合零。人丁共二萬一千六百六丁,共徵《均徭》銀一萬八百六十九兩九錢八分九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水磨、棗株,共銀五百兩八分四釐零。額外加徵工費銀三十二兩二錢五分。以上地丁共銀五萬九千八百一十三兩一錢九分六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銀五萬七千五百二十四兩五錢四分三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二千二百八十八兩六錢五分三釐零。

稷山縣

官民田地七千一百八十七頃四十八畝四分二釐六毫零,實徵夏秋糧五萬三千九百八十九石一斗一升二合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三萬五千三百兩四錢六分五釐六毫零。

夏稅折色麥、一萬三千四百九十一石二斗五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五千四百九十四兩五錢三釐九毫零。

秋糧折色米豆、四萬四百九十七石八斗五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二萬九千八百五兩九錢六分一釐六毫零。

馬草八萬一千三十一束七分五釐七毫零,坐價不等,並加徵共派銀四千九百七十九兩六錢六分七釐零。

屯糧一百一十石七斗六升五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八十八兩六錢一分二釐一毫零。站銀二千四百七十二兩四錢三分六釐零。班匠銀六十一兩五錢五分四釐一毫零。椒棗銀一兩二錢六分六釐零。

審定均徭銀八千一百七十九兩三分八毫零,銀差銀三千八兩九錢八分八釐零。

《力差》銀三千四百七十八兩四錢。

綱銀、一千四百二十六兩三錢七分八釐零。鹽鈔銀、二百六十五兩二錢六分三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七千一百八十七頃四十八畝

四分零,共徵糧五萬三千九百八十九石一斗一升二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稻平坡沙四則,共地五千四百五頃二十七畝七分三釐零。額徵折色銀三萬一千八百四十二兩二錢三分三釐零。

屯田沙地二十七頃九十五畝五分三釐,額徵折色共銀八十八兩六錢一分二釐零。

順治八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開墾河灘等各色共地一千五百六十三頃三十三畝七分六釐,額徵折色銀一萬五百二十一兩八錢八分三釐零。又徵本色穀一百七十一石二斗八升。

《人丁》共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四丁,額徵《均徭》銀八千六百四十五兩三分六釐。

商稅酒課匠價椒棗共銀九十七兩三錢四分八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三十六兩二錢八分一釐零。以上地丁共銀五萬一千二百三十一兩三錢九分七釐。又徵本色穀一百七十一石二斗八升。

起解司道府銀共四萬九千七百八十一兩一錢八分五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一千四百五十兩二錢一分二釐零。

未墾荒地四百五十三頃一十六畝二分零。絳縣

官民田地三千八百九十頃五十一畝六分,實徵夏秋糧二萬九千一十一石二斗四升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二萬六千九百六十二兩五錢八分二毫零。

夏稅折色麥、八千一百七十八石七斗九升五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五千四百二十五兩九分二釐五毫零。

秋糧折色二萬八百三十二石四斗四升五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二萬一千五百三十七兩四錢八分七釐零。

馬草、四萬一千七百四十八束八分四釐八毫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三千七百二十七兩七錢七釐零

屯糧五百四十八石一斗九升八合,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四百三十八兩五錢五分八釐零。站銀二千五百四兩六錢三釐四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