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8 (1700-1725).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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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稅折色麥九百二十八石七斗七升一合,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七百五十一兩零。秋糧折色一萬三千九百九十一石一斗二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四千三百三十五兩六錢六分八釐四毫零。

馬草二萬八千三十九束六釐六毫,每束徵銀八分,共銀二千五百三兩五錢七分七釐零。屯糧一百五十一石三斗五升七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百二十一兩八分五釐零。站銀一千二百五十四兩三分八釐零。

《班匠》銀一十七兩九錢一分五釐零。

棗株窯磨課鈔銀六兩四錢五分八釐零。審定均徭銀四千四百六十九兩六錢四分五釐九毫零。

《銀差》銀一千四百二十二兩九錢五分四釐零。《力差》銀一千四百九十一兩六錢。

綱銀一千四百四十八兩八錢二分零。

鹽鈔銀、一百六兩二錢七分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二千八百五十七頃六十一畝

九分六釐,共徵糧一萬四千九百一十九石九斗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水平坡沙四則,共地二千四百頃六十八畝三分二釐零,額徵折色銀一萬五千五百七十六兩六錢九分五釐零。

《屯田》共地五十五頃六十四畝六分零,額徵折色銀一百二十一兩八分五釐零。

順治八年起、至康熙二十四年止,查出隱漏及墾過民田共地三百七十四頃一十六畝九釐,額徵《折色》銀一千五百九十一兩四錢二分八釐零。

《人丁》共六千一百二十三丁,額徵均徭並地差共銀五千三百三十四兩八錢六分零。

商稅酒課匠價棗株銀共一百一十兩一分二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一十四兩五錢一分二釐零。以上地丁共銀二萬二千七百四十八兩六錢,起解司道府銀共二萬二百六十一兩六錢八分九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共二千四百八十六兩九錢三釐零。

未墾荒地四百六十三頃九十一畝四分零。吉州

官民田地二千八百七十一頃六十三畝五分八釐五毫零,實徵夏秋糧一萬五千二百一十石五斗二升四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一萬二百三十一兩五錢一分八釐零。

夏稅折色麥二千五百三十三石三斗四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千一百七十六兩八錢四分八釐零。

秋糧折色一萬二千六百七十七石一斗八升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九千五十四兩六錢六分九釐六毫零。

馬草二萬五千四百九十二束七分三釐五毫,坐價不等,並加徵共派銀一千七百三十一兩七錢七分二毫零。

屯糧五百九十八石九升,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四百七十八兩四錢七分二釐。

站銀五百八十五兩九錢三分八釐零。

《班匠》銀二十兩二分八釐零。

審定均徭銀二千六百四兩五錢一分三釐零,銀差銀六百二十六兩六錢三分三釐零,力差銀一千三百五十六兩六錢。

綱銀五百七十三兩六錢四分七釐零。

鹽鈔銀、四十七兩六錢三分三釐。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二千八百七十一頃六十二畝

五分八釐,共徵糧一萬五千二百一十石五斗二升四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葦川四則,共地九百八十四頃八十一畝四分八釐,額徵折色銀四千三百二十八兩七錢八分八釐零。

屯田山坡共地八十八頃二十二畝八分,額徵折色銀二百八十三兩九錢三分五釐零。順治十五年起,至康熙二年止,開墾過屯田共地二十六頃三十畝五分二釐,折色銀九十二兩一錢二分一釐零。

順治十三年起、至康熙二十九年止,查出隱漏開墾等項,共地四百七十八頃八十九畝二分零,額徵折色銀一千七百九兩四錢八分七釐。人丁共三千一百四十三丁,共徵《均徭》銀三千三百九十三兩四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