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9 (1700-1725).djvu/90

此页尚未校对

員充前驅使、五員充護蹕使、二員充整頓鹵簿兼防 護屬車使。又令于內日輪一員騎侍,就奏起落輿輦。 又令委千戶一員帶校尉二十名管傳放砲、千百戶 六十員、旗校一千名聽差鎮撫司官一員聽候理刑 「東司房理刑官一員提調緝事千戶五員充輦乘把 總,千百戶二員管領各項執事,兼管駕帖朝儀二員 沿途總理輿輦,築立封堆,三員管理糧草五十員,沿 途分管撥次五十員,沿途輪流上直三十五員,各帶 旗校十名,分往各站整頓燈籠燎火,及選奉抬輿輦 良家子弟人夫。」

嘉靖二十七年、令廠衛將緝捕獲功職役、造冊送部 類奏

按《明會典》,「凡東廠錦衣衛緝捕,二十七年題准令廠 衛每年終將各項獲功職役姓名勞績緣由,首從的 數,備造文冊,用印鈐蓋,開送兵部,附簿登記,候至三 年類奏。下部查對相同,仍行法司覈實,應陞應賞,遵 照格例,議擬覆奏。其提督官酌量陞賞,取自上裁。間 有奇功異績優錄出一時特恩者,毋輒援引陳乞,該」 衛鎮撫鞫問各項罪犯、事完具奏、止開獲功人員的 確首從名數、用備查考、毋輒議及陞賞

《又例》,廠衛訪獲私造偽印硃符,路引,鎮撫司問明,止 照例給賞,不許乞陞。

穆宗隆慶二年定巡察守衛官軍例

按《明會典》:「隆慶二年議准留守等衛指揮等官,兵部 劄行巡視郎中,嚴行各衛,常時巡察,晝夜點守。季冬 會同巡視科道,分別勤惰,從實參舉,勤職者陞用,曠 職者降調問罪。」

凡查點守衛軍。二年題准、守衛官軍三日一班輪換、 以辰時為期、必待新者至舊者方回。如有先時而去、 及後時不來者、即作不到一次、許留守衛官查報治 罪

又題准:衛官軍如查點一次不到者,重責記簿;二次 不到者,扣本月直米一半。三次不到者,全扣《類總》,開 送戶部,臨倉扣除。官軍通同欺隱者,參究。

隆慶五年,申明「門官走更」舊制,題准巡查守衛官軍 事例。

按《明會典》,凡內皇城四門,設走更官八員,于內府給 領簿籍。每更,各門官交互往來,于簿上用印一顆為 信。東華門官南至闕左門,北至元武門。西華門官北 至元武門,南至闕右門。其三門官吏更赴東華、西華 二門亦如之。隆慶五年,申明舊制,如總督上直官怠 弛不行稽查者,參。

是年題准、「內外周圍紅鋪、兵部轉行巡視郎中、嚴督 官軍、常川在鋪看守、如遇換班、亦須交代明白、每月 終、具揭投遞」

又題准、守衛官軍點驗正身、置牌編伍、約束稽查、仍 前影射躲避者,事發依例遣發煙瘴衛分

隆慶六年、設點城指揮。及造衛軍文冊。置木牌、以便 點驗

按《明會典》「六年,每衛專設點城指揮二員,上下半月 分管點閘。」

是年題准、將旗手等二十衛軍士,備造各軍真正姓 名年貌文冊,仍置木牌,明書年貌,給與本軍懸帶。務 要牌冊相同,聽各衙門不時點驗。如有代替等弊,參 治。

神宗萬曆二年定選退將軍襲替及驗補守衛軍並支糧例

按《明會典》:「萬曆二年議准選退將軍,凡應役二十年 以上者,其兒男准替校尉;十年以上者,准替力士;三 五年者,查革。其替補者,俱准本身一輩。」

是年、議點城科道等官、同該衛掌印官所選汰守衛 官軍、俱行職方司、將清勾解到軍人驗補

是年題准、「旗手等二十衛守衛軍士,每月將見在守 衛直宿官軍實數,並實支月糧文冊二本、赴車駕司 掛號一本轉送戶部撥倉支糧。」其官軍該班不得支 糧者,候下班補給

萬曆十一年定「兌換軍器、更補老弱」、及操演守衛官 軍例。

按:「《明會典》十一年題准:凡守衛軍器,遇每三年照例 呈請兌換。各軍有老弱頂名者,逐名更補。」

凡守衛官軍下班。十一年題准、守衛紅盔明甲官軍、 每月除上直日期外。令下操三日、隸神樞八營操演。 圍子手亦除分班更直外、隸五軍備兵營、一體隨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