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1 (1700-1725).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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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廷議論紛如,爾等為無君之臣,使我為不孝之子。」 帝又謂諸臣曰:「爾等聽皇太子語否?」復連聲重申之。 諸臣跪聽,叩頭出。遂命法司決差。明日,磔於市。又明 日,司禮監會廷臣鞫保成於文華門。時已無左證,保 成展轉不承。會太子傳諭輕擬,廷臣乃散去。越十餘 日,刑部議流馬三道、李守才、孔道,帝從之,而斃保成 於內廷,其事遂止。當是時,帝不見群臣二十有五年 矣,以之寀發保成事,特一出以釋群臣疑,且調劑貴 妃、太子,念其事似有跡,故不遽罪之寀也。四十五年 京察,給事中徐紹吉、御史韓浚用拾遺劾之寀貪,遂 削其籍。天啟初,廷臣多為之訟冤,召復故官。二年二 月,上《復讎疏》曰:「《禮》,『君父之讎,不共戴天。齊襄公復九 世之讎,《春秋》大之曩』」李選侍氣毆聖母,陛下再三播 告中外,停其貴妃之封,聖母在天之靈,必有心安而 目瞑者,此復讎一大義也。乃先帝一生遭逢多難,彌 留之際,飲恨以崩。試問李可灼之誤用藥引進者誰? 崔文昇之故用藥主使者誰?恐方從哲之罪,不在可 灼、文昇下,此先帝大讎未復者一也。張差持梃犯宮, 安危止在呼吸,此乾坤何等時!乃劉廷元曲蓋奸謀, 以風癲具獄矣。胡士相等改注口語,以賣薪成招矣。 其後覆讞差供同謀舉事,內外設伏多人。守才、三道 亦供結黨連謀,而士相輩悉抹去之。當時有內應,有 外援,一夫作難,九廟震驚。何物兇徒,敢肆行不道乃 爾!緣外戚鄭國泰私結劉廷元、劉光復、姚「宗文輩,珠 玉金錢,充滿其室。言官結舌,莫敢誰何,遂無復顧憚, 睥睨神器耳。國泰雖死,罪不容誅,法當開棺戮屍,夷 其族,瀦其宮」,而至今猶未議及。此先帝大讎未復者 二也。總之,用藥之術,即「梃擊之謀,擊不中而促之藥。 是文昇之藥慘於張差之梃也。張差之前,從無張差; 劉成之後,豈乏劉成?」臣見「陛下之孤立於上矣。」又言: 「郎中胡士相等,主風癲者也。堂官張問達,調停風癲 者也。寺臣王士昌,疏忠而心佞,評無隻字,頌多溢詞。 堂官張問達,語轉而意圓。先允風癲,後寬奸宄。勞永 嘉、岳駿聲等,同惡相濟。張差招有三十六頭兒,則胡 士相閣筆;招有東邊一起幹事,則岳駿聲言波及無 辜;招有紅封票,高真人則勞永嘉言不及究紅封教。」 今高一奎見監薊州,係鎮朔衛人,蓋高一奎主持《紅 封教》者也。馬三道管給紅票者也。龐保、劉成供給《紅 封教》,多人撒棍者也。諸奸增減,會審公單,大逆不道。 疏入,帝不問。而先主風癲者恨次骨。未幾,之寀遷尚 寶少卿,踰年,遷太僕少卿,尋轉本寺卿。廷元及岳駿 聲、曾道唯以之寀侵己,先後疏辨。之寀亦連疏力折, 并發諸人前議差獄時分金紅、廟中及居間、主名甚 悉。事雖不行,諸人益疾之。四年秋,拜刑部右侍郎。明 年二月,魏忠賢勢大張,其黨楊維垣首翻《梃擊》之案, 力詆之寀,坐除名。俄入之汪文言獄中,下撫按提問。 岳駿聲復訐之,且言其逼取鄭國泰二萬金,有詔追 治。及脩《三朝要典》,其梃擊事,以之寀為罪首。府尹劉 志選復重劾之,遂逮下詔獄,坐贓八千,之寀竟瘐死。 崇禎初,復官賜卹。自梃擊之議起,而紅丸、移宮二事 繼之。兩黨是非爭勝,禍患相尋,迄明亡而後已。善乎 夏允彝之言曰:「梃擊之事,王之寀所詢張差,其言甚 悉。刑司會鞫,亦」多符合。於是舉朝喧然,以為國戚有 專諸之意。貴妃亦危懼,訴於上,上命自白之太子,貴 妃見太子辨甚力,貴妃拜,太子亦拜,且拜且泣,上亦 掩泣,為《斃二璫》以解。而攻東林者言,上於貴妃盛時, 曾許以立愛,晚而媿言之不踐也,因勸貴妃廣修佛 事,且助其費,發銀十萬建祠。二璫以所需磚瓦多,不 若置陶自造,利甚奢。居民多鬻薪於璫者,張差賣田 貿薪,往市於璫,土人忌之,焚其薪。差訟土人於璫,璫 嚴責差,差以產破薪焚訟,不勝憤憤,持梃入宮,欲告 御狀。不意闖入東宮,事亦不可知。然東宮雖侍衛蕭 條,何至使外人闌入?諸臣危言之,使東宮免意外之 虞,國戚懷惕若之慮,斷不可少。顧事「聯宮禁,勢難究 詰,若必誅外戚,廢親藩,度能得之於神宗乎?從古有 明行之法,有必不可明行之法,則田叔《燒梁獄詞》,亦 調停不得已之術。何者?光宗固無恙,尚可以全骨肉 也。乃彼劉廷元、韓浚輩,必斥逐執法者而後已,是何 心與?」又曰:「庚申一月之內,連遭大喪,中外洶洶,楊漣 率眾排闥,見東宮即」羅拜選侍。時在乾清宮,以母禮 自待。左光斗遽疏言:「乾清宮非至尊不可居。」持論自 正。但中言「武氏之禍立見於今,差亦過當。」楊、左即拉 閣臣揭請即日移宮,選侍頗覺皇遽。御史賈繼春遂 言:「先帝至孝,何至一妾一女不能遺庇?亦未可盡言 其非。然宮之應移,自屬定禮,楊、左不可居以為功,他 人亦」何可詆之為罪也?楊與賈互相譏諷,賈以楊「必 將與大璫共受封拜」譏之,楊遂掛冠歸。中旨切責賈, 賈倉皇自辨,詞頗哀。高弘圖、張慎言出疏兩解之,言 至平且確。乃賈終黜為民,而楊不久優擢至副院,則 亦東林失平之事也。後遂以此殺楊、左則冤彌甚,即 賈亦心憐之。總之東林操論,不失愛君,而「太苛太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