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3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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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貢第一。建炎初,上書謂金讎當復中原可取。言甚 剴激,不報。會潰將戚方圍宣州,州守李光分城守禦, 友瑞每匹馬輕裘,奮當鋒矢,以為眾倡。賊平,補迪功 郎,調監池州贍軍酒庫。值盜發鄰鄙,郡委友瑞攝西 安尉。與賊力戰,中流矢卒,年四十三。詔錄其子雷,友」 瑞慷慨報國,素所自許。周紫芝作《哀辭》,極稱之。

於琳

按《蕭山縣志》:「琳為本州防城保甲。建炎初,琳從浙東 安撫討賊,戰敗被執。賊欲刺面強降之,琳罵不屈。賊 眾攢射,矢著如蝟,罵不絕口,死之。越帥翟汝文束槁 招魂,哭而祭之。」

歐陽元量

按《臨江府志》:「元量,字宏中,新喻人。嘗著《決勝兵要書》 上之。建炎初,傅雱通問兩宮,元量假從事郎為介,不 果行。授寧鄉令,調陽山猺。獠叛,元量率兵討之,屯營 去賊十里,賊乘夜劫之,統制蔡整、黃登戰歿,元量被 執,罵賊不屈死。」

林郁 毛奎 曾仔 沈昇

按《宋史林沖之傳》:「沖之子郁,字襲休,宣和三年進士, 再調福建茶司幹官。建州勤王卒自京師還,求卸甲 錢,郡守逃匿,卒鼓譟,取庫兵為亂,殺轉運使毛奎、轉 運判官曾仔、主管文字沈昇。郁聞變,急入諭,卒遇害。 事聞,詔各與一子官。」

余光庭

按《福建通志》:「光庭,羅源人。大觀三年擢第,累官光祿 寺丞,出知南陽。建炎初,南陽陷,不屈死,舉家殲焉。」

黃哲

按《四川總志》:「哲,華陽人。崇寧進士。永興軍舉主管文 字。徐師仁薦於朝,忤蔡京意,除國子學錄,遷宗正寺 少卿。金人陷都城,索玉牒,哲貯以陶器,坎地而藏,獲 免。高宗即位,被旨迎玉牒。及幸維揚,哲言宜幸金陵, 為朝論所阻,除國子祭酒。後扈駕渡江,被追執,不屈 死。」

韓浩 朱庭傑 王允功 王薦 周中弟辛

按《宋史忠義傳》:「浩,丞相琦孫,以奉直大夫守濰州。建 炎二年,金人攻城,浩率眾死守,城陷,力戰死。通判朱 庭傑身被數箭,亦死。權北海縣丞王允功、司理參軍 王薦皆全家陷沒,浩特贈三官,官其家三人,庭傑、允 功、薦各官其家一人。朝議大夫周中,世居濰州,率家 人乘城拒守,中弟辛,家最富,盡散其財以享戰士。城」 陷,中闔門百口皆死。紹興六年,以周聿請,贈官。

黃渙

按《廣東通志》:「渙字彥舟,叔達次子。幼力學,通經史百 家,慷慨重氣節。元符三年鄉薦,崇寧間,授定州文學, 上書論天文。政和七年,陞通直郎,權知梧州軍事。宣 和五年,以選次赴京,會寇至,渙率在部官奔南薰門 外,上表留聖駕。已而奔南京,奉表勸進。高宗壯其志, 擢兵部侍郎。建炎三年,力戰而歿。贈朝奉大夫,祕閣」 修撰,官其一子。

盧臣忠

按《江南通志》:「臣忠,黟人。政和進士。由臨安府司理累 遷右正言。後扈駕至建康,敵使有逼近御舟者,臣忠 叱退之,失足墜水中。數日,上求臣忠所在,使沒,得其 尸,拱立如生。帝憫其忠,賜水銀以殮,贈右諫議大夫。」

唐重

按《宋史忠義傳》:「重字聖任,眉州彭山人。少有大志,大 觀三年進士。徽宗親策士,問以制禮作樂,重對曰:『事 親從兄為仁義禮樂之實,陛下以神考為父,哲宗為 兄,盍亦推原仁義之實而已,何以制作為』?授蜀州司 理參軍,改成都府學教授,知懷安軍金堂縣,授辟雍 錄。先是,朝廷以拓土為功,邊帥爭興利以徼賞,凡蜀」 東西、夔峽路及荊湖、廣南,皆誘近邊蕃夷獻其地之 不可耕者,謂之納土,因置州縣,所至騷然。重以其利 害白之,宰相因是薦之。召對,遷吏部員外郎、左司郎 官、起居舍人。金人入京師,重言:「開邊之禍,起於童貫, 故金人以貫為禍首。若斬貫首,遣人傳送於金,尚可 緩兵。」或獻議遠避,重聞衛士語,以告於朝,始定守城 之計。擢右諫議大夫。時宰執各主和、戰二議,重上疏 乞命其廷辨得失。金人要求金帛,中書侍郎王孝迪 下令:有匿金銀者死,許人告。重曰:「如此則子得以告 父,弟得以告兄,奴婢得以告主矣,豈初政所宜?」即與 御史抗論,乃止。又累疏乞斬蔡京父子以謝天下。尋 遷中書舍人,詞命多所繳奏。又言:「近世不次用人,其 間致身宰輔,有未嘗一日出國門者。乞先補外,以為 之唱。」上開納,而宰相執奏以為不可。明日,臺諫皆得 罪,重落職知同州。金人已陷晉、絳,將及同,重度不能 守,乃開門縱州人使出,自以殘兵數百守城,以示必 死。金人疑有備,不復渡河而返。降詔獎諭,擢天章閣 待制。先是陝西宣撫使范致虛提五路兵勤王,至陜 州,重遺致虛書言:「中都倚秦兵為爪牙,諸夏恃京師 為根本。今京城圍久,人無鬥志,若五路之師逡巡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