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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習也。感善則善,感 惡則惡,雖在胎養,豈無教乎?古者婦人妊子也,寢不 側,坐不邊,立不跛,不食邪味,不履左道,割不正不食, 席不正不坐,目不視惡色,耳不聽靡聲,口不出傲言, 手不執邪器,夜則誦經書,朝則講禮樂。其生子也,形 容端正,才德過人,其胎教如此。」

《母儀章第十七》

《大家》曰:「夫為人母者,明其禮也。和之以恩愛,示之以 嚴毅,動而合禮,言必有經。男子六歲教之數與方名, 七歲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歲習之以小學,十歲從 以師焉。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居 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不登高,不臨 深,不苟訾,不苟笑,不有私財。立必正方,耳不傾聽,使」 男女有別。遠嫌避疑,不同巾櫛。女子七歲,教之以四 德。其母儀之道如此。皇甫士安叔母有言曰:「孟母三 徙,以教成人,買肉以教存信。居不卜鄰」,令汝魯鈍之 甚。《詩》云:「教誨爾子,式榖似之。」

《舉惡章第十八》

諸女曰:「婦道之善,敬聞命矣。小子不敏,願終身以行 之。敢問古者亦有不令之婦乎?」大家曰:「夏之興也以 塗山,其滅也以妹喜;殷之興也以有莘氏,其滅也以 妲己;周之興也以太任,其滅也以褒姒。此三代之王, 皆以婦人失天下,身死國亡,而況於諸侯乎?況於卿 大夫乎?況於庶人乎?故申生之亡,禍由驪女;愍懷之」 廢,釁起《南風》。由是觀之,婦人起家者有之,禍於家者 亦有之。至於陳御叔之妻夏氏,殺三夫,戮一子,弒一 君,走兩卿,喪一國,蓋惡之極也。夫以一女子之身,破 六家之產,吁!可畏哉!若行善道,則不及於此矣。

涑水家儀

《子婦》

「凡為子為婦者,毋得蓄私財俸祿及田宅,所入盡歸 之父母舅姑,當用則請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凡子事父母,婦事舅姑,天欲明,咸起盥漱、櫛總,具冠 帶,昧爽,適父母舅姑之所省問。」父母舅姑起,子供藥 物,婦具晨饈,供具畢,始退,各從其事。將食,婦請所欲 于家,長退具而供之。尊長舉著,子婦乃各退就食。丈 「夫婦人各設食於他所,依長幼而坐,其飲食必均一。 幼子又食於他所,亦依長幼席地而坐,男坐於左,女 坐於右,及夕食亦如之。」既夜,父母舅姑將寢,則安置 而退。居閒無事,則侍於父母舅姑之所,「容貌必恭,執 事必謹,言語應對必下氣怡聲,出入起居必謹,扶衛 之,不敢涕唾喧呼於父母舅姑之側。」父母舅姑不命 之坐,不敢坐;不命之退,不敢退。

凡父母舅姑有疾,子婦無故不離側,親調嘗藥餌而 供之。

婦人無故不窺中門,婦人有故身出必擁蔽其面。男 僕非有繕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門,入中門婦人必避 之,不可避,亦必袖遮其面。女僕無故不出中門,有故 出中門,亦必擁蔽其面。

鄭氏家範

《訓諸婦》

諸婦必須安詳恭敬,奉舅姑以孝,事丈夫以禮,待娣 姒以和。然無故不出中門,夜行以燭,無燭則止。如其 淫狎,即宜屏放。若有妬忌長舌者,姑誨之,誨之不悛 則責之,責之不悛則出之。

諸婦媟言無恥,及干豫閫外事者,當罰跪以媿之。 初來之婦,一月之外,許用便服。

諸婦工作,當聚一處,機杼紡績,各盡所長,非但別其 勤惰,且革其私。

主母之尊,欲使家眾悅服,不可使側室為之,以亂尊 卑。

每歲畜蠶,主母分給蠶種與諸婦,使之在房畜飼。待 成熟時,卻就蠶屋上箔,須令子弟直宿,以防風燭。所 得之蠶繭,當聚一處抽絲,更須先抄寫各房所蓄多 寡之數,照什一之法賞之。

諸婦每歲公堂於九月俵散木棉,使成布匹,限以次 年八月交收通賣錢物,以給一歲衣資之用,公堂不 許侵使。或有故意製造不佳,及不登數者,則準給本 房,甚者住。其衣資不給。有能依期登數者,照什一之 法賞之。其事並係《羞服長》主之。

諸婦育子,苟無大故,必親乳之。不可置乳母以飢人 之子。

諸婦之於母家,二親存者,禮得歸寧,無者不許。其有 慶弔,勢不可已者,則弗拘此。

諸婦親姻頗多,除本房至親與相見外,餘並不許。可 見者,亦須子弟引導,方入中門見燈不許入。會眾罰 其夫主母,不拘婦人親族,有為僧道者,不許往來。 朔朢後一日,令諸生聚揖之時,直說古《列女傳》,使諸 婦聽之。

女子年及八歲者,不許隨母到外家,餘雖至親之家, 亦不許往,違者重罰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