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建坊旌表
裴恆祚妻李氏
按《絳縣志》:「李氏,裴恆祚妻。夫亡,縊死柩前。」
史氏女
按《鄉寧縣志》:「史氏女,年十六,許配張星元子。未嫁,婿被虎食,女欲往弔,父母不許。適有求婚者至,父母欲許之,女不從,父母弗悅。一日告母欲殺雞為食,母從其言,遂與祖母及母共食。食畢,出久不見,尋之,自縊死矣。」
郭世旺妻李氏
按《永和縣志》:「李氏,郭世旺妻。年二十。康熙三十六、七年連遭荒疫,郭迫於饑,將鬻氏,氏知不能止,遂投於河。」
馮某妻
按《永和縣志》:「馮某妻,年十九。康熙三十七年,歲饑疫,翁與夫賣,氏與秦人不從,投繯死。」
李小更妻栗氏
按《襄垣縣志》:「栗氏,李小更妻。嫁甫九日,夫趁食河南,負煤折腿,十載不歸。翁姑憫其年少,譌報兒死,冀絕婦念,令他適。氏號泣數日,自縊死。」
陳氏女
按《襄垣縣志》:「陳氏女,小字珍姐,陳三星妹母栗氏,以女許字於李希賢嗣子璽。璽不材,逐歸本宗。三星逼璽退婚,更許郝訓。女口不言而心已誓死。母覺,密防之,未月餘,伺間投繯死。」
鄭敦仁妻丘氏
按《襄垣縣志》:丘氏,鄭敦仁妻。年十八,夫亡。子未週歲,氏誓於神前曰:「俟子長成,舅姑終老,即從夫地下。」 越十六年,舅姑歿。既葬,子藩周,既娶,為諸生,遂絕食而死。周早喪妻馬氏,年二十七,守節終身。
劉才妻石氏
按《黎城縣志》:石氏,劉才妻。適才四年,育子女各一。家貧甚,挑野菜以供孀姑。才病篤,與氏訣曰:「我死後,汝當另嫁,可慎擇人,無復如我貧者。」 氏不答。後才歿三日,投井中死。
李甲黃側室馬氏
按《黎城縣志》:水部李甲黃側室馬氏,代州人。年十五,歸水部,能詩,沈默自持,無矜容。嘗許李以死而乞從葬,李贈以詩。康熙丙午冬,李歿於官,馬年二十一,隨柩歸里。及葬,親詣其穴,謂其子若姪曰:「為我留一塊地。」 即墜樓死。
李深妻趙氏
按《黎城縣志》:「趙氏,李深妻。深被誣死,氏號泣絕食而歿。」
毛世武妻鞏氏
按《平遙縣志》:「鞏氏,毛世武妻。夫客亡,里中惡少戲之,氏大罵,為所殺。」
董鎧妻王氏
按《沁源縣志》:王氏,庠生董鎧妻。康熙二十六年,夫亡。氏年二十七,無子,撫幼叔成立,為婚娶以延董祀。曰:「我事畢矣。」 於二十九年投繯死。
朱明綋妻王氏
按《澤州志》:王氏,朱明綋妻。年二十一,夫亡,甘貧守孤。未一歲,子死於疫,氏痛哭曰:「我前不死者,為朱氏延此一線,今復何望哉!」 遂不食九日死。
張子修妻段氏
按《澤州志》:「段氏,張子修妻。年二十二,修亡,氏自縊柩前死,紳士共誄之。」
李養德妻畢氏
按《澤州志》:「畢氏,李養德妻。德貧,苦業種菜。氏方妊而寡,焚香告天,縊死柩側。」
趙良富妻苗氏
按《澤州志》:「苗氏,趙良富妻。良業販炭傷力死,氏誓不獨生,母謹防之。至殮日,謂母往視,殮得間,縊死樹下。」
孔銓妻毛氏
按《澤州志》:毛氏,孔銓妻。歸銓五月,銓亡。氏方妊,慟絕欲投繯,侍婢謹衛之,謂婢曰:「若輩不須防我,俟生男女再決也。」 治夫墓,以繩度尺寸,計容兩棺。嗣生女朝夕痛哭,日進米汁一盞,兩月而卒。巡按題請旌之。
張應嵩繼妻焦氏
按《澤州志》:「焦氏,張應嵩繼妻。夫客死,氏年二十二,畢夫葬,不食死。」
張珽妻王氏
按《高平縣志》:「王氏,張珽妻。」王�女幼失父,母,嫂李氏哺長之。年十六歸珽。珽亦少,無怙恃,依於舅氏袁震家,震待之猶子。氏事舅翁夫婦如舅姑禮。珽嘗遠客,病失血,歸淹床褥二年。及危,慮妻無依,氏泣曰:「君脫不諱,我不獨生。」及珽死,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