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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及之,張罵賊,賊怒殺之。羅急持棹擊賊,中首,并見殺。羅執棹甚堅,不得去,遂鋸桿兩頭,握中節以殮。羅年二十,張年十九。

曹廷琇妻甘氏

按《鳳陽府志》:「甘氏,曹廷琇妻。甫親迎而夫病篤,未行合巹,氏奉湯藥,朝夕匪懈。半載夫亡,氏自縊,翁姑驚救。尋翁歿,與孀姑同寢處,強存視息。及服除之日,仍自縊死。」

張氏婦

按《鳳陽府志》:「張氏婦,不知其姓。順治十四年,閔孝鄉有張氏子,樵於野,遇狼,逐之,氏夫往救,被噬。氏哭至其所,以鐮絕脰而死。」

張海女

按《鳳陽府志》:張海女,幼許嫁唐昕。昕死,女毀容不食,欲自盡。父母止之,將擇配,女曰:「天乎!是不容吾生也。」 遂自縊死。邑令往祭其家,旌表。

楊三魁妻馮氏

按《鳳陽府志》:「馮氏,楊三魁妻。以強姦不從,投水死。奉」

旨「建坊。」

孔氏女

按《鳳陽府志》:「孔氏女,孔士毅妹,許字明季鎮將之子。後以遠隔,音耗不聞。或勸改聘,女即自縊死。」

張煒妻劉氏

按《鳳陽府志》:劉氏,潯州府同知劉鳴鳳女,張煒妻。煒有淮安之役,鄉賊突入劉室,執劉,劉誑之曰:「是窖藏所在。」 賊擁往掘之,劉乘間取刀自刎死。順治十七年,巡方上其事,建坊旌之。

劉擴妻李氏

按《鳳陽府志》:「李氏,劉擴妻,進士李敏孫女。十歲失怙,哀痛如成人。年十八,歸劉,事翁姑未逾年,夫病,藥餌饘粥必親夫,與訣曰:『余不孝,不能奉養父母,爾年方富,無所出,奈何』?氏曰:『勿以我為念,我不負汝』。夫亡,投繯兩次,俱救免。時方有身,眾勸久之,遂不言死。未幾,㝃女復不育,乃於葬前三日,手滌瓣香再拜,自經柩」 側及家人驚覺,起視,已死。縞素重襲,密紉如織。郡守申請旌之。

姚心妻李氏

按《鳳陽府志》:「李氏,姚心妻。心病亡,氏視殮畢,隨自縊柩前。具題旌表。」

王臣賡妻齊氏

按《鳳陽府志》:齊氏,王臣賡妻。年十九,夫亡。殯殮畢,即自縊死。順治十五年,奉

旨「建坊。」

李珩妻魏氏

按《鳳陽府志》:「魏氏,李珩妻。生子梴杵。珩年十五,病亡,梴杵亦殤,氏涕泣欲死。當歸寧,其母常留之,曰:『久住何為』?歸即拜墓,夜易衣自縊死。邑令表其墓。」

牧兒妻郭氏

按《鳳陽府志》:「郭氏,農家牧兒妻。夫與其儕浴于河,溺死。氏詢知其處,以襟蒙面自投。明日,二屍相抱而出。」

劉某妻沈氏

按《定遠縣志》:沈氏,耆民沈望樓女,少適劉某,赤貧無依,以女工給饘粥。一日劉出,有強暴艷其姿,欲犯之,沈峻拒,自揣夫懦門單,恐貽橫辱,遂自縊。柿下遺詩末句云:「青泥莫漫污冰雪,明月蘆花不繫舟。」

夏景虞妻劉氏

按《太和縣志》:「劉氏,生員夏景虞妻。年十二,養于夏,長乃畢婚。夫病亡,遺囑令撫女。順治七年,女殤,氏自縊死。」

趙鴻基妻方氏

按《太和縣志》:「方氏,趙鴻基妻。幼時母病,禱天願以身代。年十七,適鴻基,越二載夫亡,自縊死,與夫同殮。有司旌其門。」

張氏女

按《合肥縣志》:「張氏女,張慊庵女也。許字黃穆生子未嫁。穆生子亡。訃聞女素服悲號,遙拜之,夜靜,自縊而死。」

陳忠妻李氏

按《合肥縣志》:「李氏,陳忠妻。年二十,夫亡,守節撫孤,孤殤,遂投水死。」

張𤐣妻杜氏

按《合肥縣志》:「杜氏本定遠人,適諸生張𤐣。𤐣嬰弱疾不起,杜刲股進藥,不效。𤐣亡,哀號欲以身殉,輒為家人救免。後紿侍婢寢,自經死,年二十。𤐣父啟元白髮蹌踉,向人陳請,得具題旌表。」

佘達遠妻錢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