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4 (1700-1725).djvu/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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獠寇常寧,亦死之。三吾避兵廣西行省承旨,授靖江 教授,遷儒學副提舉。明兵下廣西,乃歸茶陵。洪武十 八年,以茹瑺薦召至,年七十三矣。奏對稱旨,授左贊」 善。累遷翰林學士。時天下初平,典章闕略,帝銳意制 作,而宿儒凋謝。得三吾晚悅之。一切禮制及三場取 士法,多所刊定。三吾博學善屬文。帝製大誥,命三吾 序。《洪範注》成,亦命序敕修省。躬錄書傳《會選》《寰宇通 志》《禮制集要》諸書,皆總其事。書成,賜賚甚厚。帝嘗曰: 「朕觀天象,奎壁間嘗有黑氣,今消矣。文運其興乎!卿 等宜有所述作,以稱朕意。」于是帝製詩,時令屬和。嘗 賜以朝鮮玳瑁筆,朝參,命列侍衛前。燕享,賜坐殿中, 與汪叡、朱善稱「三老」,而禮遇尤重。二十三年授晉世 子經。吏部劾其怠職,降國子博士。未幾,復學士。皇太 子薨,帝御東閣門,召群臣曰:「朕老矣,太子不幸至此! 古云:『國有長君,社稷之福。燕王英武,似朕立之何如』?」 三吾進曰:「皇孫年富,世適之子。子歿,孫承適統,禮也。 即立燕王,置秦、晉二王何地?」帝不答,大哭而罷。皇太 孫之立,三吾有力焉。三吾為人慷慨,不設城府,自號 坦坦翁,至臨大節,屹然不可奪。戶部尚書趙勉者,三 吾婿也,坐贓死。三吾引退,許之。未幾,又復學士。三十 年偕紀善白信蹈等主考會試。榜發,泰和宋琮第一, 北士無預者。琮善《易》學,登第官檢討。悵然語人曰:「翰 苑當有厄,吾其竄乎?」既而諸生上言:「三吾等南人私 其鄉。」帝怒,命侍講張信等覆閱,不稱旨。有言信等故 以陋卷呈,由三吾等屬之也。帝益怒,信蹈等論死。三 吾以老戍邊,琮亦遣戍。帝親賜策問。更試,擢六十一 人,皆北士。時謂之「南北榜」,又曰「春夏榜」云。建文初,三 吾召還,卒。琮,永樂初赦還,起刑部檢校。鄉人楊士奇 輩貴顯,琮無所攀援。宣德中,以檢討掌助教事。卒之 前,預剋死期,或叩以休咎,不應。

朱善

按《明外史朱善傳》:「善字備萬,豐城人。九歲通經史大 義,能屬文。元末兵亂,隱山中,著《詩經解頤史輯》。事繼 母以孝聞。洪武初,為南昌教授。八年,對廷試第一,授 翰林院修撰。奏對失旨,謫遼東教授。未至,放還鄉,召 為翰林待詔。上疏論《婚姻律》曰:『民間姑舅子若女及 兩姨子若女,法不得為婚。仇家詆訟,或已聘見絕,或 既婚復離,或成婚有年,兒女成行,有司逼奪』。」按舊律, 「尊長卑幼相與為婚者有禁。」若謂母之姊妹與己之 身,是為姑舅兩姨,不可以卑幼上匹尊屬,姑舅兩姨, 子女無尊卑之嫌。成周時,王朝所與為婚者,不過齊、 宋、陳、杞,稱異姓大國曰「伯舅」,小國曰叔舅,其世為婚 姻可知。列國齊、宋、魯、秦、晉,亦各自為「甥舅之國,後世 晉、王、謝、唐、崔、盧、潘、楊之睦,朱、陳之好,皆世為婚媾。溫 嶠以舅子娶姑女呂榮公夫人張氏,乃待制張昷女, 待制夫人即榮公母,申國夫人姊也。今江浙此事尤 多,以致訟獄煩興,願下群臣議弛其禁。」帝是之。十八 年,擢文淵閣大學士,論說多稱旨。嘗講《家人卦心箴》, 帝大悅。未幾,請告歸。卒,年七十二。卒之前,有星如虹 墜其舍。正德中,諡《文恪》。

張以寧

按《明外史張以寧傳》:「以寧字志道,古田人。父一清,元 福建江西行省參知政事。以寧年八歲,或訟其伯父 於縣繫獄,因詣縣伸理。尹異之,命賦《琴堂詩》,立就,伯 父得釋,以寧用是知名。泰定中,以春秋舉進士,由黃 巖判官進六合尹。坐事免官,滯留江淮者十年。順帝 徵為國子助教,累至翰林侍讀學士,知制誥。在朝宿」 儒虞集、歐陽元、揭傒斯、黃溍之屬,相繼物故。以寧有 俊才,博學強記,擅名於時,人呼「小張學士。」明師取元 都,與危素等偕赴京,奏對稱旨,復授侍講學士,特被 寵遇。帝嘗登鍾山,以寧與朱升、秦裕伯等扈從擁翠 亭,給筆札賦詩。洪武二年秋,奉命使安南,封其主陳 日煃為國王,御製詩一章遣之。甫抵境而《日煃》卒。國 人乞以印詔授其世子,以寧不聽,留居洱江。上諭世 子告哀於朝,且請襲爵。既得命,俟後使者《林唐》臣至, 然後入境將事。事竣,教世子服三年喪,令其國人效 中國行頓首稽首禮。安南大悅。天子聞而嘉之,賜璽 書比諸陸賈、馬援,再賜御製詩八章。及還,道卒。詔有 司歸其柩所在致祭。以寧為人潔清,不營財產。奉使 往還,襆被外無他物。本以《春秋》致高第,故所學尤專, 《春秋》多所自得。譔《胡傳辨疑》最辨博。惟春王正月考 未就。寓安南,踰半歲始卒業,閱月病革,竟死。元故官 來京者,素及以寧名尤重。素長於史,以寧長於經。素, 宋、元史槁俱失傳,而以寧《春秋》學遂行。家古田翠屏 山下,學者稱「翠屏先生。」

石光霽

按《明外史張以寧傳》:「石光霽,字仲濂,泰州人。讀書五 行俱下。洪武十三年,以明經舉,授國子學正,進博士, 作《春秋鉤元》,能傳以寧之學。」

趙俶

按《明外史趙俶傳》:「俶字本初,山陰人。元進士。洪武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