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4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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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以柟同鄉,欲致之,謝不往。又因西夏事,疏請帝入 宮親政事,潛消禍本。瑾惡其直,欲殺之,引疾去。瑾誅, 以薦復官。上《敬學疏》,言文王緝熙,敬止諴和,萬民斯 享臺沼之樂。元順帝廢學縱欲,太祖一舉而取之,可 為深戒。」乾清宮災,復應詔陳六事。其言除義子、遣番 僧,取回鎮守太監,尤人所不敢言。是年秋,以父病解 職歸。都御史盛應期,御史朱節、熊相、曹珪累疏薦。適 世宗嗣位,首召柟上疏勸勤學,以為新政之助。略曰: 「克己慎獨,上對天心;親賢遠讒,下通民志。庶太平之 業可致大禮。」議興,與張桂忤,以十三事自陳,中以大 禮未定,諂言日進,引為己罪。上怒,下詔獄,謫解州判 官,攝行州事。恤煢獨,減丁役,勸農桑,興水利,築堤護 鹽池,行《呂氏鄉約》及《文公家禮》。求子夏後,建司馬溫 公祠。四方學者日至。御史為闢解梁書院以居之。居 三年,御史盧煥等累薦,陞南京宗人府經歷,歷官尚 寶司卿。吳、楚、閩、越士從者百餘人。晉南京太僕少卿。 太廟災,乞罷黜,不允。遷國子監祭酒。晉南京禮部右 侍郎,署吏部事。帝將躬親顯陵,累疏勸止,不報。值天 變,遂乞致仕歸,年六十四卒。高陵人為罷市者三日。 解梁及四方學者聞之,皆設位持心喪。訃聞,上輟朝 一日,賜祭葬。柟受業渭南薛敬之,接河東薛瑄之傳, 學以窮理實踐為主。官南都,與湛若水、鄒守益共主 講席。仕三十餘年,家無長物,終身未嘗有惰容。時天 下言學者,不歸王守仁,則歸湛若水,獨守程、朱不變 者,唯柟與羅欽順云。所著有「《四書因問》《易說翼》《書說 要》《詩說序》《春秋說志》《禮問內外篇》《史約》《小學釋》《寒暑 經圖解》」、《史館獻納》《宋四子抄釋》《南省奏槁》《涇野詩文 集》。萬曆、崇禎間,李禎、趙錦、周子義、王士性、蔣德璟,先 後請從祀孔廟,下部議,未及行。柟弟子涇陽呂潛,字 時見,舉於鄉,官工部司務;張節,字介夫;咸寧李挺,字 正立,皆有學行。潛里人郭郛,字維藩,由舉人官馬湖 知府。藍田王之士,字欲立,由舉人以趙用賢薦,授國 子博士。兩人不及柟門,亦「秦士之篤學者也。」

崔銑

按《明外史儒林崔銑傳》:「銑字子鍾,安陽人。父陞,官參 政。銑舉弘治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預修《孝 宗實錄》。與同官見太監劉瑾,獨長揖不拜,由是忤瑾 指。書成,出為南京吏部主事。瑾敗,召復故官,充經筵 講官,進侍讀。引疾歸,作後渠書屋讀書,講學其中。世 宗即位,擢南京國子監祭酒。嘉靖三年,集議大禮,久」 不決。大學士蔣冕、尚書汪俊俱以執議去位,其他擯 斥杖戍者相望,而張璁、桂萼等驟貴顯用事。銑上疏 求去,且劾璁、萼等曰:「臣究觀議者,其文則歐陽修之 唾餘,其情則承望意嚮,永勝、無己。悍者危法以激怒, 柔者甘言以動聽,非有元功碩德而遽以官賞之,得 毋使僥倖之徒踵接至與?臣聞天子得四海歡心以 事其親,未聞僅得一二人之心者也。賞之適自章其 私昵而已。夫守道為忠,忠則逆旨;希旨為邪,邪則畔 道。今忠者日疏,而邪者日富。一邪亂邦,況可使富哉!」 帝覽之不悅,令銑致仕。閱十五年,用薦起少詹事兼 侍讀學士,擢南京禮部右侍郎。未幾疾作,復致仕。卒。 贈禮部尚書,諡文敏。銑少輕俊,好飲酒,盡數斗不亂。 中歲自厲於學,言動皆有則。嘗曰:「學在治心,功在慎 獨。」又曰:「孟子所謂良知良能者,心之用也。愛親敬長, 性之本也。若去良能而獨挈良知,是霸儒也。」又嘗作 《政議》十篇。其序曰:「三代而上,井田封建,其民固,故道 易行。三代而下,阡陌郡縣,其民散,故道難成。況沿而 下趨」,至今日乎?然人心弗異也,係乎主之者而已。凡 篇中所論說,悉倣此意。但多有其書,故不載。

何瑭

按《明外史儒林何瑭傳》:「瑭字粹夫,武陟人。年七歲,見 家有佛像,抗言請去之。十九,讀許衡、薛瑄遺書,輒欣 然忘寢食。弘治十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閣試《克己 復禮為仁論》,有曰:『仁者,人也,禮則人之元氣而已,則 見侵於風寒暑濕者也。人能無為邪氣所勝,則元氣 復,元氣復而其人成矣』。識者謂與伊川顏子《所好何》 學論相同。」劉瑾竊政,一日贈翰林,川扇有入而拜見 者,瑭時官修撰,獨長揖。瑾怒,不以贈,受贈者復拜謝, 瑭正色曰:「何僕僕也。」瑾大怒,詰其姓名,瑭直前應曰: 「修撰何。」瑭知必不為瑾所容,乃累疏致仕。後瑾誅,復 官,以經筵觸忌諱,謫開州同知。修黃陵岡隄成,晉東 昌府同知,乞歸。嘉靖初,起山西提學副使,以父憂不 赴。服闋,起提學浙江。敦本尚實,士氣丕變。未幾,晉南 京太常少卿,與湛若水等修明古太學之法,學者翕 然宗之。歷工、戶、禮三部侍郎,晉南京右都御史,未幾 致仕。是時,王守仁以道學名於時,瑭獨默如。嘗言:「陸 九淵、楊簡之學,流入禪宗,充塞仁義。後學未得游、夏 十一,而議論即過顏、曾,此吾道大害也。」里居十餘年, 教子姪以孝弟忠信,一介必嚴。兩執親喪,皆哀毀。後 諡「文定。」所著《陰陽律呂》《儒學管見》《柏齋集》十二卷,皆 行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