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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鍔曰:「乘玉路以祀天,則行犯軷之禮,以其出郊故也。當犯軷之時,王於車右自執其馭,大馭下車祀禱乎神,既祀矣,乃登車而受王所自執之轡而執之,乃犯所祭之軷,遂驅車而行也 。」 李嘉會曰:「犯軷惟玉路、戎路則有之,其他則無。蓋玉路則出郊而祭,戎路則踰國境,二者不可不先厭勝以安君心。不曰僕而曰」 馭者,祀重事也,非餘可比 。易氏曰:「王非所以為馭,而自馭者,以敬己之道敬神也。大馭非所以為祝,而使之祝者,以事人之道事神也。王者行郊祀之禮,其動靜出處,與天為一。然出戶而巫覡有事,出門而宗祝有事,出郊而僕馭有事,非必於神也,致謹於禮而已。」

及祭,酌僕。僕左執轡,右祭兩軹。祭軓,乃飲。

鄭鍔曰:「軹者,車之兩轊,是謂轂末又謂之軓。軓,車轍也。軓者,車軾之前字,音范,字或亦為範,又為範字也。其祭軷之時,使人酌酒以飲僕,僕併轡執於左手,以右手持酒而祭兩軹與軓,以為車行必賴兩轊之力,王式必賴軓以為固,車有神以為之助也。左執轡者,言執轡非己之力也。左者無為之儀,右祭軹與軓者」 ,言車之行皆係於軹與軓也。右者,用力之地,既祭乃飲,受神之福也。王安石乃謂:「僕,大僕,祭祀則贊牲事,既祭,王使馭酌焉,明與之並受福也。」 不知四路皆有僕,此無玉路之僕而有大馭,則所謂僕者,玉路之僕,故先儒云僕即大馭也。

《校人》:「凡大祭祀、朝覲、會同,毛馬而頒之。」

鄭康成曰:「毛馬,齊其色也,頒授當乘之 。」 王昭禹曰:「如《詩》之《六月》所謂『比物』」 ,「『四驪有駜』,所謂『駜彼乘黃』,凡此皆齊毫也。《爾雅》言『宗廟齊毫』,此於朝覲會同亦毛馬者,承賓如承神故也 。」 鄭鍔曰:「王者非特資馬以為乘駕,及其用,各稱事而頒之。祭祀、朝覲會同以文為主,馬欲其色之純而可觀,故毛馬所以為文,軍旅以力」 為主,馬欲其足之齊而並進,故物馬所以為力。或謂宗廟齊毫尚純,而朝覲會同亦毛馬而後頒,何也?賓客之來,尢以華國為先。

李嘉會曰:「以其毛色物馬而頒之,使各從其類。」

《秋官》大司寇之職,「大祭祀奉犬牲。」

鄭康成曰:「奉猶進也 。」 鄭鍔曰:「六官奉牛牲,各因其類以明其義。犬之為物,金性而能守西方之畜,司寇《秋官》西方之義也,故祭奉犬牲。」

若禋祀五帝,則戒之日,「涖誓百官,戒於百族。」

項氏曰:「禋者,精意以享祀五帝 。」 王氏曰:「於天、地二官未嘗言禋,則所以佐王事上帝,有在於此。」 鄭鍔曰:「大宰祀五帝,前期十日而卜日,此謂戒之日,則既得吉卜而戒以齋;戒;不欽,將待以刑 。」 王氏《詳說》曰:「《郊特牲》曰:『卜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獻命庫門之內,戒百官也。太廟之內,戒百姓也。百官云者,百』」 執事也。「百族」 云者,王之族姓也。族姓之與於祭,為重於百官矣。故戒百官於庫門之內,而戒百族於太廟之內,正所以辨親疏之義。祭之前期,十日而有誓有戒,誓則重於戒也。《大宰》云:「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 《小宰》云:「以法掌祭祀之戒具。」 《小宰》言戒而不及誓,言具而不及修,則誓為重於戒明矣。夫祭莫重於齋,齋又莫重於誓。戒誓百官者,大宰也;涖其誓者,大司寇也。大司寇涖百官之聽誓於大宰云爾。賈氏以大司寇不得涖大宰,遂以為大宰掌其誓而誓者餘小官,是有見於大宰,而無見於大祭祀也。百官言誓,百族言戒,又知百族無預於執事,有預於從祭,此所以聽戒而不聽誓也。《王氏》謂「互文見義」 ,又失之。

及納亨,前王祭之日亦如之。

賈氏曰:「納亨致牲,謂將祭之辰。祭之日,謂旦明也。此二者,大司寇為王引道,故云『亦如之 』。」 鄭鍔曰:「納亨,將祭之時,是時大宰贊王牲事,司寇則前王以刑禁先焉,則人知畏禁而自入於禮。」

奉其明水火,

劉執中曰:「以陽燧得火於日,謂之明火,以陰鑑得水於月,謂之明水,陰陽之精義,以見聖人精意於鬼神示也 。」 賈氏曰:「明水火,司烜氏所掌者。水以酌鬱鬯與五齊,火以給爨亨 。」 鄭鍔曰:「明者,潔也,言主人明潔,故成水火也。刑官以清而察獄訟之辭,必明而燭蔽欺之情,故使之奉之,以明其義。」

小司寇之職,「小祭祀,奉犬牲。」

鄭康成曰:「奉猶進也 。」 王昭禹曰:「大司寇大祭祀奉犬牲,故小司寇小祭祀奉犬牲。」

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亦如之。

劉執中曰:「實鑊以滌牲,納亨以煮牲 。」 鄭鍔曰:「禋祀五帝,令實鑊水,納牲於鑊,以亨則亦如之者,蓋惟清與潔然後可以事上帝,而用刑之官克明清於獄訟之辭,故足以合上帝之心。鑊之實水,卑者之職而使司寇主之,此鑊也、此水也,必清潔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