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4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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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寨,改為守禦百戶所,官軍就於施州衛三千戶所 摘撥屯種,以便彈壓。其本衛原撥輪戍靖州官軍,盡 數掣回防守, 凡選補。四十五年,議准京營城守十 一營中,量併神樞第三營之兵,分入十營之內,共車 戰城守三十營,以遵欽定三十營之制。其城守每營 俱限二千名。不足之數,催行清軍衙門勾補。官多兵 少,其千把總穴員,行總協巡視等官,選別去留。 凡 選鋒,四十五年令家丁俱隨營操。仍擇其堪為選鋒 者,方月給米二石。 又按《會典》,凡南京夜巡。嘉靖四 十五年題准,南京地闊人稀,巡捕官兵單弱,將營軍 撥一千名,「馬二百匹,分為兩班更番於城內分定信 地,同各城弓兵及各衛巡捕餘丁互相接濟,每歲一 換。步兵每名月加口糧三斗,折銀一錢五分,馬軍每 名月加糧料銀二錢。仍添設把衛總等官,分班督率, 即以神機營坐營都督兼管,提督夜巡。其把衛總并 五城兵馬等官,悉聽節制。」後因人少,分布不敷,「題准 僉撥馬步軍一千名,添設衛總八員,同舊軍併力巡 守。 一、選用巡捕官員,各衛用千戶,牧馬所用百戶, 每歲終本部會同外守備及都察院點選定委。 一、 各衛所千、百戶巡捕,在內巡者,本司選送外守備等 衙門選委。在外屯巡者,一年已滿,例該更換。各衛開 具在屯管事官員職名,呈部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