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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開豁,勘明奏請。 又按《會典》,「寧夏入衛兵,萬曆八 年題准,薊鎮募士兵三千,寧夏一枝,自九年起,永免 入衛。」 廣西城堡,萬曆八年議准,「八寨既平,以周安、 古卯為一鎮,思吉、古缽羅墨為一鎮,都者古蓬剝為 一鎮,即推擇土人頭目,各統土巡檢,移家」世守。其上 林縣循業里、撫安里、古城里切近賊區,為八寨門戶, 今改為「龍哈咘咳寨。將該路參將移駐三里地方控 制,增築龍哈、咘咳二堡。又南丹衛八所並移於三里。」

凡輪操。八年題准、班軍免其做工。俱令著伍操練

工部將人匠班價等項、著實清查整理、以濟工作之 費免致復用班軍 凡《選補》八年題准、三營正兵缺 伍、照摘牌事例選補、每月一次送部覆驗收糧操練

凡存恤。萬曆八年題准、將旗手等衛蕃牧等所、專

設存恤指揮千百戶俱華其一應事宜、行令該衛僉 書兼管。每年終、科道官一體舉劾。如遇考選、填註考 語、以憑黜陟

萬曆九年,定軍官加銜、交代、填註、賢否及考選、閒住 諸制。又准山東、河南、中都班軍隨京營訓練新軍收 伍車兵,停止防秋及軍犯充發之例。

按《明會典》,「凡將領加銜,萬曆九年題准:副總兵官下 總兵一等,不可輕易請加。必有重大戰功,緊要邊工, 勘實請加。其資深請加者,必總計其自任都司、參、遊 歷十年以上,方許議請加授。 凡將領交代,萬曆九 年題准:除都司外,其副、參、遊、守、領班都司、提調、備禦、 把總,除革任提問及緊急調遣,不候交代,聽督、撫委 署。」凡尋常陞調,務候新官見面交代,違者撫按參革, 仍將交代日期,咨部記查。撫按徇情私放,聽該科本 部查參。 凡武官賢否文冊,萬曆九年題准:本部《將 材簿》登註將領職名、腳色、履歷、薦章,以備推用。通行 邊腹撫按,著落司道,備將所屬見任將領等官,通查 職名、腳色、履歷、到任年月,造冊送部。仍每季終將各 官內有陞調、閒住、罰俸、住俸、提問、追贓、立功、降級、調 衛、充軍等項有礙推陞節略,總具一冊。即將各官賢 否,填註副參、遊擊、都司、守備、提調、備禦、把總各四句。 中軍千總、指揮、鎮撫、千百戶各二句。有堪邊腹及貪 暴實跡,皆註《考語》之末,總具一冊,一併送部。其各鎮 總督亦於每季將各官賢否,揭部參考。 凡閒住指 揮千百戶等官。萬曆九年議准、考選退閒武職,分為 三等。平常及穉少者,准與全俸,候缺取補。老疾者,止 支半俸。貪殘不法者,月支俸一石,餘俸住支。不許管 軍管事。衰老庸劣不堪操備者,即行住俸,勒令承替。

又按《會典》、凡輪操。萬曆九年題准、訓練班軍山東

「春秋兩班分為四營,領班都司二員。河南秋班仍為 一營,領班都司一員。中都春秋兩班分為八營,領班 留守四員。每營各設中軍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六員。 上班之日,與同京營坐營官分練,聽六副將統屬。」春 班正月、秋班七月上班,隨京營歇操,放回休息。其僉 補額軍二分以上者紀錄,一分者免究。通無僉補者, 附過軍數,減於前班者,兵備、留守都司等官,分別參 治。 凡選補,九年議准,解到新軍,即時收伍。但有舊 軍應役,即係冒頂,責治革退,不得將新軍發回聽繼, 以滋奸弊。 凡聽征人馬,九年議准將京營輪流出 防薊鎮車戰兵二枝,每歲秋防俱暫停止,聽在京訓 練。 又按《會典》,凡就近充發。九年題准通行「順天、河 南、陜西、山東、山西等處撫按衙門,各將應問充發陝 西、宣大等處邊遠并三犯逃軍,不拘久近,俱編發遼 東,填實錦義、寧前衛所。」

萬曆十年題准、都督俸糧、清查冒功人員、令真保兵 赴薊防守、及王府校尉名額

按明《會典》,凡五府帶俸都督僉事俸糧。萬曆十年題 准,各處總兵官以南京府銜陞出者,改註北府,支給 柴薪。 又按《會典》,凡擅殺平人報功。萬曆十年,令各 巡按御史查革各邊海報效冒功人員,自首者免罪 改正,不首者查出重處。以後,凡遇征勦,有稱報效聽 用之人,即係夤緣僥倖,各總督鎮巡官不許收用,有 輕徇請託,致冒功次者,該科將督撫官參奏。 又按 《會典》,保定防守,萬曆十年議准,真、保六營兵馬,歲輪 赴薊。保鎮空虛,合將本鎮巡撫總兵標下兩營兵馬, 留鎮操練,止令保定車騎、真定車民四營,輪流赴薊, 防守石門。 又按《會典》,凡親王府校尉,萬曆十年議 定革除親王墳所,給守墳軍校五名。 凡郡王府校 尉,萬曆十年議定、郡王不拘舊封新封,俱以二十四 名為額,如前例僉撥。其民校每名每年於《徭編》內徵 銀十二兩,解布政司,轉發該府雇人代役。原撥民校, 掣回有司當差。如有占恡不發者,聽撫按官參究。其 絕封郡王府,除另撥管理府事者量留民校十名,照 例徵銀雇役外。其餘民校名數,發還有司。

萬曆十一年,定雲南斬賊陞賞,薊鎮募兵調守。又准 《守衛軍制》、陝西軍犯編發及南京三營諸制。

按《明會典》,「凡斬獲苗蠻山賊,領軍官,萬曆十一年議 准,雲南賊寇窺犯,擒斬功次,照倭功事例陞賞。」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