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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稱謂與後亦有不同。如稱「都督府僉書」,曰「某府僉 都督」,「都指揮使司僉書」,曰某都指揮司,「左封印」,「右封 印」,皆見於張純《雲南機務抄黃》。嘉靖閒《會議疏》列五 府銜,僉書與帶俸者,概稱「管府事」,即錦衣衛堂上概 稱「管衛事」,亦此例也。

初制,總兵無專官,有事命將,事已即歸。後因邊境事 多,遂留鎮守。然或地方小警,調勦殺非奉上命者,即 有功亦不稱捷,具疏聞而已。

明初,在外兵馬盡是屯軍指揮、千百戶管領,而盡屬 都司提調。其制,各都司掌印、僉書等官缺,本處有相 應官,聽各鎮巡官保舉,兵部擬議具奏。本處無官,兵 部查訪中外相應官員兼用,極重其選。

衛所之制。「洪武中,設錦衣等上十二衛,以衛宮禁;留 守等四十八衛,以衛京城。上十二衛為親軍指揮使, 司番直宿衛,不隸於都督府。永樂中,設王府各衛於 北京,改前北平三衛為金吾左右衛,為羽林前衛」;改 北平都司為燕山左右衛,為大興左衛,為濟陽通州 衛,是為上十衛,與騰驤左右衛、武驤左、右衛四衛,亦 得名「親軍。」其武功中、左、右衛,以匠役隸工部。其諸陵 設衛,不隸督府,亦不稱「親軍。」凡《親軍衛》得直達兵部, 其餘衛分流官、世官、土官、襲替、優給、優養所衛都司 上之府,引奏送兵部。五府以中、左、右、前後為序,南以 總兵坐中府,北以總兵坐後府。凡舍人承襲,皆於五 府試驗,必年至二十以上,方許比試。初試不中者,食 半俸。再試不中者,降充軍。蓋國初將材皆儲於此,故 其嚴如此。每衛設指揮使一人,指揮同知二人,指揮 僉事二人。又設中、前、後左右千戶所,分領軍士。其所 領軍士逃亡者,計數論罰。如百戶逃一人,減半俸;逃 十人,全不給。至三十人,降總旗。至四十人,降小旗。至 五十人,發充軍。其千戶逃軍,十倍於百戶指揮「逃軍 五倍於千百戶者,並減俸及遞降如百戶例。」蓋國初 之兵,皆籍於此,故嚴如此。

洪武二十二年,兵馬五軍府官奉旨:「衛所官員不肯 教兒子弓馬。如今但有學唱的割了舌頭,下棋打雙 陸的斷了手,蹴圓的卸了腳,做買賣的發邊遠充軍。 已而府軍左衛千戶虞讓男虞端,吹簫唱曲,將上唇 連鼻尖割了。龍江衛指揮伏願與小旗姚晏保蹴圓, 卸了右腳。」當時禁制極嚴,故一時將帥皆出其中,而 無世胄紈褲之氣。後法禁弛,而應襲舍人,驕惰成性, 實稱乏才。宣德五年、正統八年、成化八年,始令保舉 有謀勇者用之。天順八年開武舉。成化四年、弘治十 七等年,各有參定條例,然所取甚少。初止取二名、七 名至十五名、三十餘名。及嘉靖後,非武舉不得陞調, 於是世胄擁為虛器,而功臣之澤斬矣。

凡要害之地,設官統兵鎮戍。總鎮一省者曰「鎮守」,獨 守一路者曰「分守」,獨守一城一堡者曰「守備」,有與主 將同處一城者曰「協守」,又有備倭提督、提調等官,其 官稱掛印專制者,曰總兵,曰「副總兵」,曰參將,曰「遊擊 將軍」,俱於公、侯、伯、都督、指揮等官內推舉。以後不然 矣。

明初立君子、舍人二衛,選文臣子姪居君子衛,武臣 子姪居舍人衛,晝則侍從,夜則直宿更番,此即勳衛 之始,後不用文臣子姪。

戎政府在皇城之東,燈市大街。永樂閒,設二帥府於 都城內之東西,以為會議之所,後因敝壞。嘉靖二十 九年,立戎政府,統以勳臣一員,曰「總督京營戎政。佐 以文臣一員,曰協理京營戎政。」營制有三:中曰五軍, 東曰神樞,西曰神機。五軍營又析而為營者十有六, 神樞營析而為營者十,神機營析為營者九,總之為 三十一營。而五軍營設號頭營二,《神樞》、神機各一,皆 領於總協大臣,而奉行其命令。每營將領一人,中軍 官一人,千總官二人,把總官十有二人,管隊官六十 人。每軍五十人為隊,管隊領之;二十五隊為司,把總 官領之。十二司分隸於一,中軍二千總,各得把總四 人,軍千人共卒三千人,為一營,故分之則三十一營, 聯之則三大營,又聯之總曰「戎政府。」

五軍營即舊團營,景泰初年建立於安定、德勝兩關 外之中。嘉靖二十九年罷團營,始更於此。南面建閱 武門,閱武門起至北土城止,長一千七百四十二步。 設將臺一座,前設旗臺二座,石榜碑一座,鼓棚二座, 石旗架二座,演武廳一座。神樞營即舊五軍營,永樂 初年建立於德勝關外之西。舊神機營在新立神機 營之西。嘉靖二十九年,罷團營將,五軍營更團營將, 神機營更舊五軍營,而舊神機營竟廢。

洪武初定天下,訓練軍士以衛京師,置京營,隸元帥 府。已而改五軍營曰中軍,曰左掖,曰右掖,曰左哨,曰 右哨,是為五軍,隸都督府。五都督握兵籍而不與調 發,兵部得調發而不治兵。論者謂「五軍營有六善焉: 一軍有變,四軍足制,一善也;徒御既寡,訓練易施,二 善也;人自為將,各愛士卒,三善也;彼此相形,爭先策」 勵,四善也;分數畫一,行伍不亂,五善也;彼此相依,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