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已上人不得概注散官敕

七十已上人不得概注散官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1

耄年為政蒞事,或有昏蒙,老成之人,安知不可師範?宜令銓司,此後有全不任待者,即別以優散官資注擬。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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