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本紀 第三 三國史記
卷四 新羅本紀 第四
新羅本紀 第五 

智證麻立干 编辑

智證麻立干立,姓金氏,諱智大路,或云智度路,又云智哲老。奈勿王之曾孫,習寶葛文王之子,照知麻立干[1]之再從弟也。母,金氏鳥生夫人,訥祇王之女;妃,朴氏延帝夫人,登欣伊飡女。王體鴻大,膽[2]力過人。前王薨,無子,故繼位,時年六十四歲。

 論曰:新羅王稱居西干者一,次次雄者一,尼師今者十六,麻立干者四。羅末名儒崔致遠,作《帝王年代曆》,皆稱某王,不言居西干等,豈以其言鄙野不足稱也。曰:「《左》、《漢》,中國史書也,猶存楚語『穀於菟』,匈奴語『撑犁孤塗』等。今記新羅事,其存方言,亦宜矣。」

 三年,春二月,下令禁殉葬。前國王薨,則殉以男女各五人,至是禁焉。親祀神宮。三月,分命州郡主勸農,始用牛耕。

 四年,冬十月,羣臣上言:「始祖創業已來,國名未定,或稱斯羅,或稱斯盧,或言新羅。臣等以爲,新者德業日新,羅者網羅四方之義,則其爲國號,宜矣。又觀自古有國家者,皆稱帝稱王,自我始祖立國,至今二十二世,但稱方言,未正尊號,今羣臣一意,謹上號新羅國王。」王從之。

 五年,夏四月,制喪服法頒行。秋九月,徵役夫,築波里、彌實、珍德、骨火等十二城。

 六年,春二月,王親定國内州郡縣。置悉直州,以異斯夫爲軍主,軍主之名,始於此,冬十一月,始命所司藏氷,又制舟楫之利。

 七年,春夏旱,民饑,發倉賑之。

 十年,春正月,置京都東市。三月,設檻穽,以除猛獸之害。秋七月,隕霜殺菽。

 十一年,夏五月,地震,壞人屋,有死者。冬十月,雷。

 十三年,夏六月,于山國歸服,歲以土宜爲貢。于山國在溟州正東海島,或名鬱陵島。地方一百里,恃嶮不服。伊飡異斯夫爲何瑟羅州軍主,謂于山人愚悍,難以威來,可以計服,乃多造木偶獅[3]子,分載戰船,抵其國海岸,誑告曰:「汝若不服,則放此猛獸踏殺之。」國人恐懼,則降。

 十五年,春正月,置小京於阿尸村。秋七月,徙六部及南地人戶,充實之。王薨,諡曰智證。新羅諡法,始於此。

法興王 编辑

 法興王立,諱原宗,《冊府元龜》姓募,名秦[4]智證王元子。母,延帝夫人;妃,朴氏保刀夫人。王身長七尺,寬厚愛人。

 三年,春正月,親祀神宮。龍見楊山井中。

 四年,夏四月,始置兵部。

 五年,春二月,築株山城。

 七年,春正月,頒示律令,始制百官公服,朱紫之秩。

 八年,遣使於梁貢方物。

 九年,春三月,加耶國王遣使請婚,王以伊飡比助夫之妹送之。

 十一年,秋九月,王出巡南境拓地,加耶國王來會。

 十二年,春二月,以大阿飡伊登爲沙伐州軍主。

 十五年,肇行佛法。初訥祗[5]王時,沙門墨胡子,自高句麗至一善郡,郡人毛禮,於家中作窟室安置。於時,梁遣使,賜衣着香物,君臣不知其香名與其所用。遣人䝴香徧問。墨胡子見之,稱其名目曰:「此焚之則香氣芬馥,所以達誠於神聖,所謂神聖未有過於三寶,一曰佛陁,二曰達摩,三曰僧伽。若燒此發願,則必有靈應。」時王女病革,王使胡子焚香表誓,王女之病尋愈。王甚喜,墩贈尤厚。胡子出見毛禮,以所得物贈之,因語曰:「吾今有所歸,請辭。」俄而不知所歸,至毗處王時,有阿道一作我道。和尙,與侍者三人,亦來毛禮家。儀表似墨胡子,住數年,無病而死。其侍者三人留住,講讀經律,往往有信奉者。至是,王亦欲興佛敎,羣臣不信,疂疂騰口舌,王難之。近臣異次頓或云處道。奏曰:「請斬小臣,以定衆議。」王曰:「本欲興道,而殺不辜,非也。」答曰:「若道之得行,臣雖死無憾。」王於是,召臣問之。僉曰:「今見僧徒,童頭異服,議論奇詭,而非常道。今若縱之,恐有後悔,臣等雖卽重罪,不敢奉詔。」異次頓獨曰:「今羣臣之言,非也。夫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事。今聞佛敎淵奧,恐不可不信。」王曰:「衆人之言,牢不可破,汝獨異言,不能兩從。」遂下吏將誅之,異次頓臨死曰:「我爲法就刑,佛若有神,吾死必有異事。」及斬之,血從斷處湧,色白如乳。衆怪之,不復非毁佛事。此據金大問《鷄林雜傳》所記書之。與韓奈麻金用行所撰《我道和尙碑》所錄,殊異。

 十六年,下令禁殺生。

 十八年,春三月,命有司修理隄防。夏四月,拜伊飡哲夫爲上大等,摠知國事。上大等官,始於此,如今之宰相。

 十九年,金官國主金仇亥,與妃及三子,長曰奴宗,仲曰武德,季曰武力,以國帑寶物來降。王禮待之,授位上等,以本國爲食邑。子武力仕至角干。

 二十一年,上大等哲夫卒。

 二十三年,始稱年號,云建元元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敎:許外官携家之任。

 二十七年,秋七月,王薨,諡曰法興,葬於哀公寺北峯。

眞興王 编辑

眞興王立,諱彡麥宗,或作深麥夫。時年七歲,法興王弟葛文王立宗之子也。母,夫人金氏,法興王之女;妃,朴氏思道夫人。王幼少,王太后攝政。

 元年 八月,大赦。賜文武官爵一級。冬十月,地震。桃李華。

 二年,春三月,雪一尺。拜異斯夫爲兵部令,掌內外兵馬事。百濟遣使請和,許之。

 五年,春二月,興輪寺成。三月,許人出家爲僧尼,奉佛。

 六年,秋七月,伊飡異斯夫奏曰:「國史者,記君臣之善惡,示褒貶於萬代。不有修撰,後代何觀?」王深然之,命大阿飡居柒夫等,廣集文士,俾之修撰。

 九年,春二月,高句麗與穢人,攻百濟獨山城,百濟請救。王遣將軍朱珍[6],領勁卒三千擊之,殺獲甚衆。

 十年春,梁遣使與入學僧覺德,送[7]佛舍利。王使百官,奉迎興輪寺前路。

 十一年,春正月,百濟拔高句麗道薩城。三月,高句麗陷百濟金峴城。王乘兩國兵疲,命伊飡異斯夫出兵擊之,取二城增築,留甲士一千戍之。

 十二年,春正月,改元開國。三月,王巡守次娘城,聞于[8]勒及其弟子尼文知音樂,特喚之。王駐河臨宮,令奏其樂,二人各製新歌奏之。先是,加耶國嘉悉王,製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之律,乃命于勒製其曲,及其國亂,操樂器投我,其樂名加耶琴。王命居柒夫等,侵高句麗,乘勝取十郡。

 十三年,王命階古、注[9]知、萬德三人,學樂於于勒。于勒量其人之所能,敎階古以琴,敎法知以歌,敎萬德以舞。業成,王命奏之曰:「與前娘城之音無異。」厚賞焉。

 十四年,春二月,王命所司,築新宮於月城東,黃龍見其地,王疑之,改爲佛寺,賜號曰皇龍。秋七月,取百濟東北鄙,置新州,以阿飡武力爲軍主。冬十月,娶百濟王女爲小妃。

 十五年,秋七月,修築明活城。百濟王明襛與加良,來攻管山城,軍主角干于德、伊飡耽知等,逆戰失利。新州軍主金武力,以州兵赴之,及交戰,裨將三年山郡高干[10]都刀,急擊殺百濟王。於是,諸軍乘勝,大克之,斬佐平四人,士卒二萬九千六百人,匹馬無反者。

 十六年,春正月,置完山州於比斯伐。冬十月,王巡幸北漢山,拓定封疆。十一月,至自北漢山,敎所經州郡,復一年租調。曲赦,除二罪,皆原之。

 十七年,秋七月,置比列忽州,以沙飡成宗爲軍主。

 十八年,以國原爲小京。廢沙伐州,置甘文州,以沙飡起宗爲軍主。廢新州,置北漢山州。

 十九年,春二月,徙貴戚子弟及六部豪民,以實國原。奈麻身得作砲弩上之,置之城上。

 二十三年,秋七月,百濟侵掠邊戶,王出師拒之,殺獲一千餘人。九月,加耶叛,王命異斯夫討之,斯多含副之。斯多含領五千騎先馳,入栴檀門,立白旗,城中恐懼,不知所爲。異斯夫引兵臨之,一時盡降。論功,斯多含爲最,王賞以良田及所虜三[11]百口,斯多含三讓,王强之,乃受。其生口,放爲良人,田分與戰士,國人美之。

 二十五年,遣使北齊朝貢。

 二十六年,春二月,北齊武成皇帝詔,以王爲使持節東夷校尉樂浪郡公新羅王。秋八月,命阿飡春賦,出守國原。九月,廢完山州,置大耶州。陳遣使劉思與僧明觀,來聘,送釋氏經論千七百餘卷。

 二十[12]七年,春二月,祇園、實際二寺成。立王子銅輪爲王太子。遣使於陳貢方物。皇龍寺畢功。

 二十八年,春三月,遣使於陳貢方物。

 二十九年,改元大昌。夏六月,遣使於陳貢方物。冬十月,廢北漢山州,置南川州。又廢比列忽州,置達忽州。

 三十一年,夏六月,遣使於陳獻方物。

 三十二年,遣使於陳,貢方物。

 三十三年,春正月,改元鴻濟。三月,王太子銅輪卒。遣使北齊朝貢。冬十月二十日,爲戰死士卒,設八關筵會於外寺,七日罷。

 三十五年,春三月,鑄成皇龍寺丈六像。銅重三萬五千七斤,鍍金重一萬一百九十八分。

 三十六年,春夏旱。皇龍寺丈六像,出淚至踵。

 三十七年春,始奉源花。初,君臣病無以知人,欲使類聚,遊,以觀其行義,然後擧而用之。遂簡美女二人,一曰南毛,一曰俊貞,聚徒三百餘人。二女爭娟相妬,俊貞引南毛於私第,强勸酒,至醉,曳而投河水,以殺之。俊貞伏誅,徒人失和罷散。其後,更取美貌男子,粧飾之,名花郞以奉之。徒衆雲集,或相磨以道義,或相悅以歌樂,遊娛山水,無遠不至。因此知其人邪正,擇其善者,薦之於朝。故金大問『花郞世記』曰:「賢佐忠臣,從此而秀,良將勇卒,由是而生。」崔致遠鸞郞碑序曰:「國有玄妙之道,曰風流,設敎之源,備詳仙史,實乃包含三敎,接化群生。且如入則孝於家,出則忠於國,魯司寇之旨也;處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敎,周柱史之宗也;諸惡莫作,諸善奉行,竺乾太子之化也。」唐令狐澄『新羅國記』曰:「擇貴人子弟之美者,傅粉粧飾之,名曰花郞,國人皆尊事之也。」安弘法師入隋求法,與胡僧毗摩羅等二僧廻,上『稜伽勝鬘經』及佛舍利。秋八月,王薨,諡曰眞興,葬于哀公寺北峯。王幼年卽位,一心奉佛,至末年祝髮被僧衣,自號法雲,以終其身。王妃亦,效之爲尼,住永興寺。及其薨也,國人以禮葬之。

眞智王 编辑

眞智王立。諱舍輪,眞興王次子。母,思道夫人;妃,知道夫人。太子早卒,故眞智立。

 元年,以伊飡居柒夫爲上大等,委以國事。

 二年,春二月,王親祀神宮,大赦。冬十月,百濟侵西邊州郡,命伊飡世宗出師,擊破之於一善北,斬獲三千七百級。築內利西城。

 三年,秋七月,遣使於陳以獻方物。侵[13]百濟閼也山城。

 四年,春二月,百濟築熊峴城、松述城,以梗䔉山城、麻知峴城、內利西城之路。秋七月十七日,王薨。諡曰。眞智,葬于永敬寺北。

眞平王 编辑

眞平王立,諱白淨,眞興王太子銅輪之子也。母,金氏萬呼一云萬内。夫人,葛文王立宗之女;妃,金氏摩耶夫人,葛文王福勝之女。王生有奇相,身體長大,志識毅明達。

 元年,八月,以伊飡弩里夫爲上大等。贈[14]母弟伯飯爲眞正葛文王,國飯爲眞安葛文王。

 二年,春二月,親祀神宮,以伊飡后稷爲兵部令。

 三年,春正月,始置位和府,如今吏部。

 五年,春正月,始置船府署,大監、弟監各一員。

 六年,春二月,改元建福。三月,置調府令一員,掌貢賦,乘府令一員,掌車乘。

 七年,春三月,旱,王避正殿減常饍,御南堂親録囚。秋七月,高僧智明入陳求法。

 八年,春正月,置禮部令二員。夏五月,雷震,星殞如雨。

 九年,秋七月,大世、仇二人適海。大世,奈勿王七世孫,伊飡冬臺之子也。資俊逸,少有方外志,與交遊僧淡水曰:「在此新羅山谷之間,以終一生,則何異池魚籠鳥,不知滄海之浩大,山林之寬閑乎,吾將乘桴泛海,以至呉、越,侵尋追師,訪道於名山。若凡骨可換,神仙可學,則飄然乘風於泬寥之表,此天下之奇遊壯觀也,子能從我乎?」淡水不肯,大世退而求友。適遇仇者,耿介有奇節,遂與之遊南山之寺。忽風雨落葉,泛於庭潦。大世與仇言曰:「吾有與君西遊之志,今各取一葉,爲之舟,以觀其行之先後。」俄而大世之葉在前,大世笑曰:「吾其行乎!」仇勃然曰:「予[15]亦男兒也,豈獨不能乎!」大世知其可與,密言其志。仇柒曰:「此吾願也。」遂相與爲友,自南海乘舟而去,後不知其所往。

 十年,冬十二月,上大等弩里夫卒,以伊飡首乙夫爲上大等。

 十一年,春三月,圓光法師,入陳求法。秋七月,國西大水,漂沒人戸 三萬三百六十,死者二百餘人。王發使賑恤之。

 十三年,春二月,置領客府令二員。秋七月,築南山城,周二千八百五十四歩。

 十五年,秋七月,改築明活城,周三千歩,西兄山城,周二千歩。

 十六年,隋帝詔,拜王爲上開府樂浪郡公新羅王。

 十八年,春三月,高僧曇育,入隋求法。遣使如隋,貢方物。冬十月,永興寺火,延燒三百五十家,王親臨救之。

 十九年 三郞寺成。

 二十二年,高僧圓光,隨朝聘使奈麻諸文、大舍橫川還。

 二十四年,遣使大奈麻上軍,入隋進方物。秋八月,百濟來攻阿莫城,王使將士逆戰,大敗之,貴山、箒項死之。九月,高僧智明,隨入朝使上軍還。王尊敬明公戒行,爲大德。

 二十五年,秋八月,高句麗侵北漢山城,王親率兵一萬以拒之。

 二十六年,秋七月,遣使大奈麻萬世、惠文等朝隋。廢南川州,還置北漢山州。

 二十七年,春三月,高僧曇育,隨入朝使惠文還。秋八月,發兵侵百濟。

 三十年,王患高句麗屢侵封場,欲請隋兵以征高句麗,命圓光修乞師表,光曰:「求自存而滅他,非沙門之行也,貧道在大王之土地,食大王之水草,敢不惟命是從!」乃述以聞。二月,高句麗侵北境,虜獲八千人。四月,高句麗拔牛鳴山城。

 三十一年,春正月,毛只嶽下地燒,廣四歩,長八歩,深五尺,至十月十五日滅。

 三十三年,王遣使隋,奉表請師,隋煬帝許之。行兵事在《高句麗紀》。冬十月,百濟兵來圍椵岑城百日。縣令讚德固守,力竭死之,城沒。

 三十五年春,旱。夏四月,降霜。秋七月,隋使王世儀至皇龍寺,設百高座,邀圓光等法師,説經。

 三十六年,春二月,廢沙伐州,置一善州。以一吉飡日夫爲軍主。永興寺塑佛自壞,未幾,眞興王妃比丘尼死。

 三十七年,春二月,賜大酺三日,冬十月,地震。

 三十八年,冬十月,百濟來攻母山城。

 四十年,北漢山州軍主邊品,謀復椵岑城,發兵與百濟戰,奚論從軍,赴敵力戰死之。論,讚德之子也。

 四十三年,秋七月,王遣使大唐朝貢方物。高祖親勞問之,遣通直散騎常侍文素來聘,賜以璽書、及畫、屏風、錦綵三百段。

 四十四年,春正月,王親幸皇龍寺。二月,以伊飡龍樹爲内省私臣。初,王七年,大宮、梁宮、沙梁宮三所,各置私臣,至是置内省私臣一人,兼掌三宮。

 四十五年,春正月,置兵部大監二員。冬十月,遣使大唐朝貢。百濟襲勒弩縣。

 四十六年,春正月,置侍衛府大監六員,賞賜署大匠[16]一員,大道署大正一員。三月,唐高祖降使,冊王爲柱國樂浪郡公新羅王。冬十月,百濟兵來圍我速含、櫻岑、岑、烽岑、旗懸、穴柵等六城。於是,三城或沒或降。級飡訥催,合烽岑、櫻岑、旗懸三城兵堅守,不克死之。

 四十七年,冬十一月,遣使大唐朝貢。因訟:高句麗塞路,使不得朝,且數侵入。

 四十八年,秋七月,遣使大唐朝貢。唐高祖遣朱子奢來,詔諭與高句麗連和。八月,百濟攻主在城,城主東所,拒戰死之。築高墟城。

 四十九年,春三月,大風雨土,過五日。夏六月,遣使大唐朝貢。秋七月,百濟將軍沙乞,拔西鄙二城,虜男女三百餘口。八月,隕霜殺穀。冬十一月,遣使大唐朝貢。

 五十年,春二月,百濟圍椵岑城。王出師撃破之。夏,大旱,移市,畫龍祈雨。秋冬民飢,賣子女。

 五十一年,秋八月,王遣大將軍龍春、舒玄,副將軍庾信,侵高句麗娘臂城。麗人出城列陣,軍勢甚盛,我軍望之懼,殊無鬪心。庾信曰:「吾聞:『振領而裘正,提綱而網張。』吾其爲綱領乎!」乃跨馬拔劒,向敵陣直前,三入三出,毎入或斬將或搴旗。諸軍乘勝,鼓噪進撃,斬殺五千餘級,其城乃降。九月,遣使大唐朝貢

 五十二年,大宮庭地裂。

 五十三年,春二月,白狗上于宮墻。夏五月,伊飡柒宿與阿[17]飡石品謀叛,王覺之,捕捉柒宿,斬之東市,并夷九族。阿飡石品,亡至百濟國境,思見妻子,晝伏夜行,還至叢山,見一樵夫,脱衣換樵夫弊衣,衣之,負薪潛至於家。被捉伏刑,秋七月,遣使大唐,美女二人,魏徴以爲不宜受,上喜曰:「彼林邑獻鸚鵡,猶言苦寒,思歸其國,況二女遠別親戚乎!」付使者歸之,白虹飮于宮井。土星犯月。

 五十四年,春正月,王薨。諡曰眞平,葬于漢只,唐太宗詔,贈左光祿大夫,賻物段二百。《古記》云:「貞觀六年王辰壬辰正月卒。」而《新唐書》、《資理通鑑》皆云:「貞觀五年辛卯,羅王眞平卒。」豈其誤耶?



 三國史記,第四卷

註釋 编辑

  1. 原本「王」
  2. 原本「瞻」
  3. 原本「師」
  4. 原本「泰」
  5. 原本「祇」
  6. 原本「玲」
  7. 原本「逸」
  8. 原本「千」
  9. 原本「法」
  10. 原本「于」
  11. 原本「二」
  12. 原本「一」
  13. 原本「與」,或作「举」
  14. 原本「封」
  15. 原本「子」
  16. 原本「正」
  17. 原本「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