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 第三 三國史記
卷四十四 列傳 第四 乙支文德 居柒夫 居道 異斯夫 金仁問 金陽 黑齒常之 張保皐 鄭年 斯多含
列傳 第五 

乙支文德 编辑

乙支文德,未詳其世系。資沈鷙有智數,兼解屬文。隋開皇大業[1]中,煬帝下詔征高句麗。於是,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出扶餘道,右翊衛大將軍于仲文,出樂浪道,與九軍至鴨淥水。文德受王命,詣其營詐降,實欲觀其虛實。述與仲文,先奉密旨,若遇王及文德來,則執之,仲文等,將留之,尚書右丞劉士龍,為慰撫使,固止之,遂聽文德歸,深悔之,遣人紿文德曰:「更欲有議言[1],可復來。」文德不顧,遂濟鴨淥而歸。述與仲文,旣失文德,內不自安。述以粮盡欲還,仲文議[2]以精銳追文德,可以有功,述止之。仲文怒曰:「將軍仗十萬兵,不能破小賊,何顔以見帝。」述等不得已而從之,度鴨淥水追之。文德見隋軍士有饑色,欲疲之,每戰輒北走[1],述等一日之中,七戰皆捷。旣恃驟勝,又逼群議,遂進東,濟薩水,去平壤城三十里,因山為營。文德遺仲文詩曰:

神策究天文
妙算窮地理
戰勝功旣高
知足願云止

仲文答書諭之。文德又遣使詐降,請於述曰:「若旋師者,當奉王朝行在所。」述見士卒疲弊,不可復戰,又平壤城險固,難以猝拔,遂因其詐而還,為方陣而行。文德出軍,四面鈔擊之,述等且戰且行,秋七月[1]至薩水,軍半濟,文德進軍,擊其後軍,殺右屯衛將軍辛世雄。於是,諸軍俱潰,不可禁止,九軍將士奔還,一日一夜,至鴨淥水,行四百五十里。初,度遼,凡[3]軍三十萬五千人,及還至遼東城,唯二千七百人。

論曰:煬帝遼東之役,出師之盛,前古未之有也,高句麗一偏方小國,而能拒之,不唯自保而已,滅其軍幾盡者,文德一人之力也。《傳》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信哉。

居柒夫 编辑

居柒夫,或云荒宗。姓金氏,奈勿王五世孫,祖仍宿角干,父勿力伊飡,居柒夫少跅弛有遠志。祝髮為僧,遊觀四方,便欲覘高句麗,入其境,聞法師惠亮開堂說經,遂詣聽講經。一日,惠亮問曰:「汝[4]彌從何來?」對曰:「某新羅人也。」其夕,法師招來相見,握手密言曰:「吾閱人多矣,見汝容貌,定非常流,其殆有異心乎?」答曰:「某生於偏方,未聞道理,聞師之德譽,來伏趨下風,願師不拒,以卒發蒙。」師曰:「老僧不敏,亦能識子,此國雖小,不可謂無知人者,恐子見執,故密告之,宜疾其歸。」居柒夫欲還,師又語曰:「相汝鷰頷鷹視,將來必為將帥[5]。若以兵行,無貽我害。」居柒夫曰:「若如師言,所不與師相[6]好者,有如皦日。」遂還國返本從仕,職至大阿飡。眞興大王六年乙丑,承朝旨,集諸文士,修撰國史,加官波珍飡。十二年辛未,王命居柒夫及仇珍大角飡、比台角飡、耽知迊飡、非西迊飡、奴夫波珍飡、西力夫波珍飡、比次夫大阿飡、未珍夫阿飡等八將軍,與百濟侵高句麗。百濟人先攻破平壤,居柒夫等,乘勝取竹嶺以外,高峴以內十郡。至是,惠亮法師,領其徒,出路上,居柒夫下馬,以軍禮揖拜,進曰:「昔,遊學之日,蒙法師之恩,得保性命,今,邂逅相遇,不知何以為報。」對曰:「今,我國政亂,滅亡無日,願致之貴域。」於是,居柒夫同載以歸,見之於王,王以為僧統,始置百座講會及八關之法。眞智王元年丙申,居柒夫為上大等,以軍國事務自任,至老終於家,享年七十八。

居道 编辑

居道,失其族姓,不知何所人也,仕脫解尼師今,為干。時,于尸山國、居柒山國,介居隣境,頗為國患。居道為邊官,潛懷幷吞之志,每年一度,集群馬於張吐之野,使兵士騎之,馳走以為戱樂,時人稱為馬技[7]。兩國人,習見之,以為新羅常事,不以為怪。於是,起兵馬,擊其不意,以滅二國。

異斯夫 编辑

異斯夫,或云苔宗。姓金氏,奈勿王四世孫。智度路王時,為沿邊官,襲居道權謀,以馬戱,誤加耶或云加羅。國取之。至十三年壬辰,為何[8]瑟羅州軍主,謀幷于山國。謂其國人愚悍,難以威降,可以計[9]服,乃多造木偶[5]獅子,分載戰舡,抵其國海岸,詐告曰:「汝若不服,卽[10]放此猛獸,踏殺之。」其人恐懼乃[10]降。眞興王在位十一年,太寶元年,百濟拔高句麗道薩城,高句麗陷百濟金峴城。王[11]乘兩國兵疲,命異斯夫,出兵擊之,取二城增築,留甲[12]一千[1]戍之。時,高句麗遣兵來攻金峴城,不克而還。異斯夫追擊之,大勝。

金仁問 编辑

金仁問,字仁壽,太[13]宗大王第二子也。幼而就學,多讀儒家之書,兼涉莊、老、浮屠之說。又善隸書射御鄕樂,行藝純熟,識量宏弘,時人推許。永徽二年,仁問年二十三歲,受王[11]命,入[1]大唐宿衛,高宗謂涉海來朝,忠誠可尚,特授左領軍衛將軍。四年,詔許歸國覲省,太宗大王授以押督州摠[14]管。於是,築獐山城,以設險,太宗錄其功,授食邑三百戶。新羅屢為百濟所侵,願得唐兵為援助,以雪羞[15]恥,擬諭宿衛仁問乞師。會,高宗,以蘇定方為神丘道大摠管,率師討百濟。帝徵仁問,問道路險易,去就便宜。仁問應對尤詳,帝悅制授神丘道副大摠管,勑赴軍中。遂與定方濟海,到德物島。王[11]命太子,與將軍庾信、眞珠、天存等,以巨艦一百艘,載兵迎延之。至熊津口,賊瀕江屯兵,戰破之,乘勝入其都城滅之。定方俘王義慈及太子孝、王子泰等,廻唐。大王嘉尚仁問功業,授波珍飡,又加角干[16]。尋,入唐宿衛如前。龍朔元年,高宗召謂曰:「朕旣滅百濟,除爾國患,今,高句麗負固,與穢貊同惡,違事大之禮,棄善隣之義,朕欲遣兵致討,爾歸告國王,出師同伐,以殲垂亡之虜。」仁問便歸國,以致帝命,國王使仁問與庾信等,練兵以待。皇帝命邢國公蘇定方,為遼東道行軍大摠管,以六軍,長驅萬里,迕麗人於浿[17]江,擊破之,遂圍平壤,麗人固守,故不能克。士馬多死傷,糧道不繼。仁問與留鎭劉仁願,率兵兼輸米四千石、租二萬餘斛,赴之,唐人得食,以大雪,解圍還。羅人將歸,高句麗謀要擊於半塗,仁問與庾信,詭謀夜遁。麗人翌日覺而追之,仁問等,廻擊大敗之,斬首一萬餘級,獲人五千餘口而歸。仁問又入唐,以乾封元年,扈駕登封泰山,加授右驍衛大將軍,食邑四百戶。摠章元年戊辰,高宗皇帝遣英國公李勣,帥師伐高句麗,又遣仁問徵兵於我。文武大王與仁問,出兵二十萬,行至北漢山城,王住此,先遣仁問等,領兵會唐兵,擊平壤月餘,執王臧,仁問使王[11]跪於英公前,數其罪,王再拜,英公禮答之,卽以王及男産、男建[18]、男生等還。文武大王,以仁問英略勇功,特異常倫,賜故大琢角干朴紐食邑五百戶。高宗亦聞仁問屢有戰功,制曰:「爪牙良將,文武英材,制爵疏封,尤宜嘉命。」仍加爵秩,食邑二千戶。自後,侍衛宮禁,多歷年所。上元元年,文武王納高句麗叛衆,又據百濟故地。唐皇帝大怒,以劉仁軌為雞林道大摠管,發兵來討,詔削王官爵。時,仁問為右驍衛員外大將軍臨海郡公,在京師,立以為王,令歸國,以代其兄,仍策為雞林州大都督開府儀同三司,仁問懇辭不得命,遂上道。會,王遣使,入貢且謝罪,皇帝赦之,復王官爵,仁問中路而還,亦復前銜。調露元年,轉鎭軍大將軍行右武威衛大將軍,載初元年,授輔國大將軍上柱國臨海郡開國公左羽林軍將軍。延載元年四月二十九日,寢疾薨於帝都,享年六十六。訃聞,上震悼,贈襚加等,命朝散大夫行司禮寺大醫署令陸元景、判官朝散郞直司禮寺某等,押送靈樞[19]。孝照[20]大王追贈太大角干,命有司,以延載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窆于京西原。仁問七入大唐,在朝宿衛,計月日,凡二十二年。時,亦有良圖海飡,六入唐,死千于西京,失其行事始末。

金陽 编辑

金陽,字魏昕,太宗大王九世孫也。曾祖周元伊飡,祖宗基蘇判,考貞茹波珍飡,皆以世家為將相。陽生而英傑。太[13]和和二年,興德王三年,為固城郡太守[21],尋拜中原大尹,俄轉武州都督,所臨有政譽。開成元年丙辰,興德王薨,無嫡嗣,王之堂弟均貞,堂弟之子悌隆,爭嗣位。陽與均貞之子阿飡祐徵、均貞妹壻禮徵,奉均貞為王,入積板宮,以族兵宿衛。悌隆之黨金明、利弘等來圍,陽陳兵宮門,以拒之曰:「新君在此,爾等何敢兇逆如此。」遂引弓射殺十數人。悌隆下裴萱伯,射陽中股。均貞曰:「彼衆我寡,勢不可遏,公其佯退,以為後圖。」陽,於是,突圍而出,至韓歧一作漢[22]祇。市,均貞[23]沒於亂兵,陽號泣旻天,誓心白日,潛藏山野,以俟時來。至開成二年八月,前侍中祐徵,收殘兵,入淸海鎭,結大使弓福,謀報不同天之讐。陽聞之,募集謀士兵卒,以三年二月,入海,見祐[24]徵,與謀擧事。三月,以勁卒五千人,襲武州,至城下,州人悉降,進次南原,迕新羅兵,與戰克之。祐徵以士卒久勞,且歸海鎭,養兵秣馬。冬,彗孛見西方,芒角指東,衆賀曰:「此除舊布新,報寃雪恥之祥也。」陽號為平[25]東將軍,十二月再出,金亮詢[26]以鵡洲軍來,祐徵又遣驍勇閻長、張弁、鄭年、駱金、張建[18]榮、李順行六將統兵,軍容甚盛,鼓行至武州鐵冶縣北川[27]。新羅大監金敏周,以兵逆之,將軍駱金、李順行,以馬兵三千,突入彼軍,殺傷殆盡。四年正月十九日,軍至大[28]丘,王以兵迎拒,逆擊之,王軍敗北,生擒斬獲,莫之能計。時,王顚沛逃人入離宮,兵士尋害之。陽於是命左右將軍領騎士[29],徇曰:「本為報讐,今,渠魁就戮,衣冠士女百姓,宜各安居,勿妄動。」遂[30]復王城,人民案堵。陽召萱伯曰:「犬各吠非其主,爾以其主射我,義士也,我勿校,爾安無恐。」衆聞之曰:「萱伯如此,其他何憂。」無不感悅。四月淸宮,奉迎侍中祐徵卽位,是為神武王。至七月二十三日,大王薨,太子嗣位,是為文聖王。追[31]錄功,授蘇判兼倉部令,轉侍中兼兵部令,唐聘問,兼授公檢校衛尉卿。大中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薨于私第,享年五十。訃聞,大王哀慟,追贈舒發翰,其贈賻殮葬,一依金庾信舊例。以其年十二月八日,陪葬于太宗大王之陵。從父兄昕,字泰,父璋如,仕至侍中波珍飡。昕幼而聰悟,好學問。長慶二年,憲德王將遣人入唐,難其人,或薦昕太宗之裔,精神朗秀,器宇深沈,可以當選。遂令入朝宿衛。歲餘請還,皇帝詔授金紫光祿大夫試太[13]常卿。及歸,國王以不辱命,擢[32]授南原太[13]守,累遷至康州大都督,尋加伊飡兼相國。開成己[33]未閏正月,為大將軍,領軍十萬,禦淸海兵於大丘,敗績。自以敗軍,又不能死綏,不復仕宦。入小白山,葛衣蔬食,與浮圖遊。至大中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感疾終於山齋[34],享年四十七歲,以其年九月十日,葬於奈靈郡之南原。無嗣子,夫人主喪事,後為比丘尼。

黑齒常之 编辑

黑齒常之,百濟西部人,長七尺餘,驍毅有謀略,為百濟達率兼風達郡將,猶唐刺史云。蘇定方平百濟,常之以所部降。而定方囚老王,縱兵大掠。常之懼,與左右酋長十餘人遯去,嘯合逋亡,依任存山自固,不旬日,歸者三萬。定方勒兵攻之,不克。遂復二百餘城。龍朔中,高宗遣使招諭,乃詣劉仁軌降,入唐為左領軍員外將軍洋[35]州刺史。累從征伐積功,授爵賞殊等。久之,為燕然道大摠管,與李多祚等,擊突厥破之。左監門衛中郞將寶璧,欲窮追邀功,詔與常之共討,寶璧獨進,為虜所覆,擧軍沒。寶璧下吏誅,常之坐無功。會,周興等誣其與鷹揚將軍趙懷節叛,捕繫詔獄,投繯死。常之御下有恩,所乘馬為士所箠,或請罪之。答曰:「何遽以私馬,鞭官兵乎?」前後賞賜分麾下,無留貲。及死,人皆哀其枉。

張保皐,鄭年 编辑

張保皐、《羅紀》作弓福。鄭年,年,或作連。皆新羅人,但不知鄕邑父祖。皆善鬪戰,年復能沒海底,行五十里不噎,角其勇壯,保皐差不及也,年以兄呼保皐。保皐以齒,年以藝,常齟齬不相下。二人如唐,為武寧軍小將,騎而用槍,無能敵者。後,保皐還國,謁大王曰:「遍中國,以吾人為奴婢,願得鎭淸海,使賊不得掠人西去。」淸海,新羅海路之要,今謂之莞島。大王與保皐萬人,此後,海上無鬻鄕人者。保皐旣貴,年去職饑寒,在泗之漣水[36]縣。一日,言於戍將馮元規曰:「我欲東歸,乞食於張保皐。」元規曰:「若與保皐所負如何,奈何去取死其手?」年曰:「饑寒死,不如兵死快,況死故鄕耶。」遂去謁保皐,飲之極歡。飲未卒,聞王弑國亂無主,保皐分兵五千人與年,持年手泣曰:「非子不能平禍難。」年入國,誅叛者立王,王召保皐為相,以年代守淸海。此與新羅傳記頗異,以杜牧立傳,故兩存之。

論曰:杜牧言:「天寶安祿山亂,朔方節度使安思順,以祿山從弟賜死,詔郭汾陽代之。後旬日,復詔李臨淮,持節分朔方半兵,東出趙、魏。當思順時,汾陽、臨淮俱為牙門都將,二人不相能,雖同盤飲食,常睇相視,不交一言。及汾陽代思順,臨淮欲亡去,計未決,詔臨淮,分汾陽半兵東討。臨淮入請曰:『一死固甘,乞免妻子。』汾陽趍下,持手上堂,偶坐曰:『今國亂主遷,非公不能東伐,豈懷私忿時耶。』及別,執手泣涕,相勉以忠義,訖平巨盜,實二公之力。知其心不叛,知其材可任,然後,心不疑,兵可分。平生積憤,知其心,難也。忿必見短,知其材,益難也。此保皐與汾陽之賢等耳。年投保皐,必曰:『彼貴我賤,我降下之,不宜以舊忿殺我。』保皐果不殺,人之常情也;臨淮請死於汾陽,亦人之常情也。保皐任年事,出於己。年且饑寒,易為感動。汾陽、臨淮平生抗立,臨淮之命,出於天子,攉於保皐,汾陽為優,此乃聖賢遲疑成敗之際也。彼無他也,仁義之心,與雜情並植,雜情勝則仁義滅,仁義勝則雜情消。彼二人,仁義之心旣勝,復資之以明,故卒成功。世[37]稱周、召為百代之師,周公擁孺子,而召公疑之。以周公之聖、召公之賢,少事文王,老佐武王,能平天下,周公之心,召公且不知之。苟有仁義之心,不資以明,雖召公尚爾,況其下哉。《語》曰:『國有一人,其國不亡。』夫亡國,非無人也,丁其亡時,賢人不用。苟能用之,一人足矣。」宋祁[38]曰:「嗟乎,不以怨毒相惎[39],而先國家之憂,晋有祁奚,唐有汾陽,保皐,孰謂夷無人哉。」

斯多含 编辑

斯多含,系出眞骨,奈密王七世孫也,父仇梨知級飡。本高門華胄,風標淸秀,志氣方正,時人請奉為花郞,不得已為之。其徒無慮一千人,盡得其歡心。眞興王命伊飡異斯夫,襲加羅一作加耶。國。時,斯多含年十五六,請從軍,王以幼少不許,其請勤而志確[40],遂命為貴幢裨將,其徒從之者亦衆。及抵其國界,請於元帥,領麾下兵,先入旃檀梁。旃檀梁,城門名。加羅語謂門為梁云。其國人,不意兵猝至,驚動不能禦,大兵乘之,遂滅其國。洎師還,王策功,賜加羅人口三百,受已皆放,無一留者。又賜田,固辭,王强之,請賜閼川不毛之地而已。含始與武官郞,約為死友。及武官病卒,哭之慟甚,七日亦卒,時年十七歲。

註釋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原本缺刻
  2. 原本「謂」
  3. 原本「九」
  4. 原本「沙」
  5. ^ 5.0 5.1 原本「師」
  6. 原本「同」
  7. 原本「叔」
  8. 原本「阿」
  9. 原本「討」
  10. ^ 10.0 10.1 原本「則」
  11. ^ 11.0 11.1 11.2 11.3 原本「主」
  12. 原本「申」
  13. ^ 13.0 13.1 13.2 13.3 原本「大」
  14. 原本「援」
  15. 原本「着」
  16. 原本「千」
  17. 原本「須」
  18. ^ 18.0 18.1 原本「律」
  19. 原本「柩」
  20. 原本「昭」
  21. 原本「大武」
  22. 原本「潢」
  23. 原本「眞」
  24. 原本「枯」
  25. 原本「乎」
  26. 原本「訽」
  27. 原本「州」
  28. 原本「太」
  29. 原本「土」
  30. 原本「牧」
  31. 原本「迫」
  32. 原本判讀不能
  33. 原本「已」
  34. 原本「齊」
  35. 原本「徉」
  36. 原本「冰」
  37. 原本誤刻
  38. 原本「祈」
  39. 原本「甚」
  40. 原本「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