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沪食药监法[2017]72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发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系统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依法监管工作,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经市食药监局第6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与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7日
为全面推进食品药品依法监管工作,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七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要求,顺应现代传播技术发展新趋势,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完善工作机制与创新宣传方式相结合,坚持宣传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与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相结合,为实现《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和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加强普治并举,注重实效。以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为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的公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落实普法责任,学用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引导党员干部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完善普法机制,服务群众。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与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等有机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现代传播技术发展相结合,有序有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使活动生动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普法宣传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重点学习宣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依法行政的文件和公共行政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食品药品安全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和法治环境。
(五)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熟练掌握的必学内容,加强食品药品新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应认真组织学习。
四、普法宣传主要任务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要求,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等,各单位安排中心组学习或开展领导干部法律讲座每年至少2次,安排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每年至少1次。各单位要做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的学习记录或学习笔记,把学法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学的重要内容。
(二)全面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推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以增强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各单位应通过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培训,将公共行政法和食品药品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纳入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计划,每人每年法律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个学时,并做好学习记录或学习笔记。鼓励每人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30学时。对于新录用的公务员、新上岗的执法人员应当执行初任培训制度和《行政执法证》考试,把法律知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宪法宣传周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或与宪法相关的宣传活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积极开展“3.31”投诉举报日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市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办理过程,扩大“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的知晓度,鼓励市民投诉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并通过“12331”咨询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建立投诉举报手机APP平台,拓展普法宣传渠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尚德守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等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诚信守法和市民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培训
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检验和销售专业人员等直接关系产品安全质量的关键岗位人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五)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活动
要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食品安全法治文化。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有序开展食品药品普法社会宣传活动。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药品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对社区、村(居)委会食品药品法律及科普宣教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预期达到85分以上。
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格局,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相关教育课程。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中小学生及青少年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加强东方绿洲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基地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做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效果。
(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遵循现代传播规律,运用现代传播技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将深入普法与科学立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并举,广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创新方式方法,采用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结合社会热点,开展案例解析发布、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以及基层食品药品科普站等渠道,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新颖、更有人气。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的食品药品“七五”普法推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要求,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强检查指导,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上报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各单位要将食品药品“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的实施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创造条件建立普法宣传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对形成的相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等应当予以完整保存。
(三)强化考核评估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对普法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培育一批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要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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