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談話 上海通信
作者:魯迅
1926年10月2日
後記
本作品收錄於《華蓋集續編》和《語絲
語絲第九十九期

小峰兄:

別後之次日,我便上車,當晚到天津。途中什麼事也沒有,不過剛出天津車站,卻有一個穿制服的,大概是稅吏之流罷,突然將我的提籃拉住,問道“什麼?”我剛答說“零用什物”時,他已經將籃搖了兩搖,揚長而去了。幸而我的籃裡並無人參湯榨菜湯或玻璃器皿,所以毫無損失,請勿念。

從天津向浦口,我坐的是特別快車,所以並不囂雜,但擠是擠的。我從七年前護送家眷到北京以後,便沒有坐過這車;現在似乎男女分坐了,間壁的一室中本是一男三女的一家,這回卻將男的逐出,另外請進一個女的去。將近浦口,又發生一點小風潮,因為那四口的一家給茶房的茶資太少了,一個長壯偉大的茶房便到我們這裡來演說,“使之聞之”。其略曰:錢是自然要的。一個人不為錢為什麼?然而自己只做茶房圖幾文茶資,是因為良心還在中間,沒有到這邊(指腋下介)去!自己也還能賣掉田地去買槍,招集了土匪,做個頭目;好好地一玩,就可以升官,發財了。然而良心還在這裡(指胸骨介),所以甘心做茶房,賺點小錢,給兒女念念書,將來好好過活。……但,如果太給自己下不去了,什麼不是人做的事要做也會做出來!我們一堆共有六個人,誰也沒有反駁他。聽說後來是添了一塊錢完事。

我並不想步勇敢的文人學士們的後塵,在北京出版的週刊上斥駡孫傳芳大帥。不過一到下關,記起這是投壺的禮義之邦的事來,總不免有些滑稽之感。在我的眼睛裡,下關也還是七年前的下關,無非那時是大風雨,這回卻是晴天。趕不上特別快車了,只好趁夜車,便在客寓裡暫息。挑夫(即本地之所謂“夫子”)和茶房還是照舊地老實;板鴨,插燒,油雞等類,也依然價廉物美。喝了二兩高粱酒,也比北京的好。這當然只是“我以為”;但也並非毫無理由:就因為它有一點生的高粱氣味,喝後合上眼,就如身在雨後的田野裡一般。

正在田野裡的時候,茶房來說有人要我出去說話了。出去看時,是幾個人和三四個兵背著槍,究竟幾個,我沒有細數;總之是一大群。其中的一個說要看我的行李。問他先看那一個呢?他指定了一個麻布套的皮箱。給他解了繩,開了鎖,揭開蓋,他才蹲下去在衣服中間摸索。摸索了一會,似乎便灰心了,站起來將手一擺,一群兵便都“向後轉”,往外走出去了。那指揮的臨走時還對我點點頭,非常客氣。我和現任的“有槍階級”接洽,民國以來這是第一回。我覺得他們倒並不壞;假使他們也如自稱“無槍階級”的善造“流言”,我就要連路也不能走。

向上海的夜車是十一點鐘開的,客很少,大可以躺下睡覺,可惜椅子太短,身子必須彎起來。這車裡的茶是好極了,裝在玻璃杯裡,色香味都好,也許因為我喝了多年井水茶,所以容易大驚小怪了罷,然而大概確是很好的。因此一共喝了兩杯,看看窗外的夜的江南,幾乎沒有睡覺。

在這車上,才通見滿口英語的學生,才聽到“無線電”“海底電”這類話。也在這車上,才看見弱不勝衣的少爺,綢衫尖頭鞋,口嗑南瓜子,手裡是一張《消閒錄》之類的小報,而且永遠看不完。這一類人似乎江浙特別多,恐怕投壺的日子正長久哩。

現在是住在上海的客寓裡了;急於想走。走了幾天,走得高興起來了,很想總是走來走去。先前聽說歐洲有一種民族,叫作“吉柏希”的,樂於遷徙,不肯安居,私心竊以為他們脾氣太古怪,現在才知道他們自有他們的道理,倒是我胡塗。

這裡在下雨,不算很熱了。

魯迅。八月三十日,上海。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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