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鹽鐵裴侍郎書

上鹽鐵裴侍郎書
作者:杜牧 
本作品收錄於《樊川文集/卷13》和《全唐文/卷0751

伏以鹽鐵重務,根本在於江淮。今諸監院頗不得人,皆以權勢干求,固難悉議停替.其於利病,豈無中策?某自池州、睦州,實見其弊。蓋以江淮自廢留後已來,凡有寃人,無處告訴,每州皆有土豪,百姓情願把鹽每年納利,名曰「土鹽商」。如此之流,兩稅之外,州縣不敢差役。自罷江淮留後已來,破散將盡,以監院多是誅求,一年之中,追呼無已,至有身行不在,須得父母妻兒錮身驅將,得錢即放,不二年內,盡恐逃亡。

今譬於常州百姓,有屈身在蘇州,歸家未得,便可以蘇州下狀論理披訴。至如睦州百姓食臨平監鹽,其土鹽商被臨平監追呼求取,直是睦州刺史亦與作主不得,非裹四千里粮直入城役使,即須破散奔走,更無他圖。其間搜求胥徒,針抽縷取,千計百校,唯恐不多,除非吞聲,別無赴訴。今有明長吏在上,旁縣百里,尚敢公為不法,況諸監院皆是以貨得之,恣為奸欺,人無語路。況土鹽商皆是州縣大戶,言之根本,實可痛心。比初停罷留後,眾皆以為除煩去冗,不知其弊及於疲羸,即是所利者至微,所害者至大。

今若蒙侍郎改革前非,於南省郎吏中擇一清慎,依前使為江淮留後,減其胥吏,不必一如向前多置人數。即自嶺南至於汴宋,凡有寃人,有可控告,奸贓之輩,動而有畏,數十州土鹽商免至破滅。除江淮之大殘,為侍郎之陰德,以某愚見,莫過於斯。若問於鹽鐵吏,即不欲江淮別有留後,若有留後,其間百事,自能申狀諮呈,安得貨財,表裏計會,分其權力,言之可知。伏惟俯察愚衷,不賜罪責。某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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