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杨利伟同志“航天英雄”荣誉称号并颁发“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杨利伟同志“航天英雄”荣誉称号并颁发“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
2003年11月7日于北京市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杨利伟同志“航天英雄”荣誉称号并颁发“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
(2003年11月7日)

2003年10月15日,我国自行研制的“神舟”五号载人飞船成功发射,将我国航天员杨利伟同志送入太空,并于16日安全返回地面。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获得了圆满成功,实现了中华民族的飞天梦想。这是中国人民在攀登世界科技高峰征程上完成的又一个伟大壮举,是我国航天发展史上耸立的又一座里程碑。这一令世界瞩目的辉煌成就,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的非凡智慧和伟大创造力,对于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激励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次载人航天飞行的圆满成功,凝结着所有参加工程研制、建设和试验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和航天员的心血和汗水。杨利伟同志作为执行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任务的航天员,不畏艰险,敢为人先,创造了彪炳史册的功绩,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赢得了巨大荣誉。为表彰杨利伟同志为我国航天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杨利伟同志“航天英雄”荣誉称号,并颁发“航天功勋奖章”。

杨利伟同志是航天科技战线的杰出代表,是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都要学习他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高尚品德,学习他勇于面对挑战、敢于夺取胜利的革命斗志,学习他英勇无畏、坚毅果敢的进取精神。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自强不息,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不懈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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