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远县委员会、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办行政干部训练班的通知

中共安远县委员会、安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办行政干部训练班的通知

民字第39号
1949年10月5日

为大量培养革命干部,迎接新的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定于十月十三日开办行政干部训 练班,学员六十名―七十名,由各区选送,条件为一、年龄十八岁到二十五岁,身体健康者; 二、政治清白,思想纯洁,能作工作有发展前途者;三、以贫苦军烈属及贫苦之工农子弟及 贫苦的知识分子;四、老革命同志(能作工作,有前途者,年龄不限)为对象,并决定城关 区送十五名,镇岗区十二名,重石区十二名,车头区十二名,龙布区十二名,县府若干名,训 练期定为二十天,训毕由县根据个人意见及工作需要,酌情分配各区工作,训练期间伙食由 县负责,受训学员来时,各区府要写来一登记表及区之意见书。学员要带来面巾、牙具、食 具、衣被,受训地点在县立中学礼堂,报到地点民教科。

中共安远县委员会副书记 安远县人民政府县长 谷 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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