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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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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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79年2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79年2月23日
第二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79年9月13日原则通过,现予公布。
委员长 叶剑英
1979年9月13日
第三号
编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79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委员长 叶剑英
1979年11月29日
第四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80年2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80年2月12日
第五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80年8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
委员长 叶剑英
1980年8月26日
第六号
编辑《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8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81年6月10日
第七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8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2年1月1日起施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81年6月10日
第八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82年3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2年10月1日起试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82年3月8日
第九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82年8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82年8月23日
第十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82年8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82年8月23日
第十一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82年11月19日
第十二号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3年7月1日起试行。
委员长 叶剑英
198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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