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布拉柴維尔)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布拉柴維尔)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64年2月2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六四年/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布拉柴維尔)政府根据各自国家人民的利益和願望,决定相互承认幷建立大使級的外交关系。两国政府一致同意遵照相互尊重主权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五項原則发展两国之間的友好合作关系。

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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