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达荷美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达荷美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64年11月12日于科托努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六四年/第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达荷美共和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正式建立大使級外交关系。

达荷美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体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两国政府一致同意遵照互相尊重主权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全权代表
中国駐加纳大使
黄华
(签字)

达荷美共和国政府全权代表
达荷美外交部长
加布里尔·洛泽斯
(签字)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于科托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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