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整风领导小组关于右派分子陈达之的结论和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整风领导小组
关于右派分子陈达之的结论和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958年2月25日

陈达之,男,三十四岁,山东肥城县人,家庭出身地主,本人成份学生(高中文化程度),一九三八年十月加入共产党。曾任县青救会主作,县抗联组织部长、主任,县委组织部长、书记,前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监察专员等职。现任监察部研究室副主任(十二级)。王翰反党集团骨干,研究室反党小集团头目,极右分子。

陈达之反对毛主席和党中央,并攻击党的重要政策。一九五五年毛主席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中批判了党内的右倾思想,他看后公开诬蔑说:“党总是一时反右来个左,一时反左又来个右”。党中央提出在其他方面也要反对右倾思想时,他说“即使农业合作化有右倾,其他方面也不一定有”。农业合作化基本实现以后,他又攻击农业合作基金的筹集、改革耕作制度、推广良种、兴修水利等工作是盲目冒进,并诬蔑这是“来源于上级机关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一九五七年二月省、市委书记会议上毛主席说合作化以后农民生活有了改善,他污蔑是“安民布告”,毛主席说我们党内有些人代表地主、富农叫嚣农民生活没有改善,他反对这种说法,一九五七年三月中央发布的“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中指出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他也加以反对,认为农民生活确实很苦。他到处散布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民生活没有改善和粮食统购统销留粮过少等谬论,并唆使右派分子舒新启收集所谓农民生活没有改善的材料,以便作为他向党进攻的根据。他还攻击刘少奇同志和周恩来同志代表中央在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诬蔑周恩来同志的报告中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农民收入的估计数字是“没有根据的”;认为刘少奇同志的报告中对犯错误干部的惩戒政策是“放宽了”,因而“纵容了干部的违法乱纪”。他把党领导的农村工作,看作漆黑一团,十分仇视党的基层干部,对在工作中犯错误的干部主张严厉惩办。他反对中央对广西饿死人事件的处理,认为有关地、县委书记应该杀头或判刑。

陈达之反对党的镇反和肃反运动。他说他在贵州当县委书记时,费了很大的劲还未完成上级交下来的镇反任务,借以攻击当时的镇反运动。他反对中央对肃清反革命采取群众路线的方针,反对把肃反当作运动搞,反对中央为反右防“左”所规定的控制数。他还在一九五七年五月为反革命分子胡风喊冤,认为仅凭报上所公布的那三批材料,不足以证明胡风是反革命分子,还惋惜地说:“胡风问题如果发生在现在,就不一定按反革命分子处理”。并诬蔑监察部的肃反运动是“劳民伤财”。

陈达之攻击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反对党中央对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他认为人大常委会是假民主,民主人士是摆样子的。他说“人大常委会所通过的报告和决定,事先都经过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讨论,然后才拿到人大常委会去通过”,只起“举手表决的作用”,不能起到“监督作用”。

陈达之反对“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指出匈牙利反革命事件的发生,是“国际帝国主义起了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的提法,他歪曲事实,硬说匈牙利反革命事件主要是拉科西、格罗集团的错误所致,并诬蔑党中央的提法是“为了宣传上的需要”。

陈达之在一九五七年整风开始时,和王翰反党集团及研究室的几个右派分子此唱彼和,一起向党进攻。他诬蔑监察机关的任务和作法向来不明确,历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提不出什么新问题”,“一年否定一年”。攻击监察部的党组同志,有的“无能”、有的“苟且偷安”,有的“瞎叨叨”。诬蔑“钱瑛同志所以当选中央委员,是因为女同志在中央委员中要占一定的比例”,吹嘘王翰有能力,分析问题深刻,处理问题果断”,意思是说王翰应当当选中央委员。他夸奖右派分子彭达“很有独特见解”,“能开展工作”,说“监察部如多几个彭达这样人,工作会有大转变”。并散布流言蜚语,在党内制造分裂。攻击研究室的党员在整风中向王翰提意见是“以宗派反宗派”,说“被提意见的人不一定是宗派,提意见的人不一定不是宗派”;并向彭达讲监察部的整风不正常;他诬蔑研究室是“是非窝”;甚至造谣说:“钱瑛和王翰挤走了刘景范,钱瑛现在又想挤走王翰”;“王翰初来时处理问题大胆,在会议上有一套一套的意见,以后就不大讲话了”,认为王翰受“压抑”,所以工作“消沉”。他和他的两个亲信编辑右派分子舒新启、刘永形成反党小集团,通过“国家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和散布王翰的反党主张和他们的反动观点。大鸣大放期间,他坚持要在刊物上登载右派的“点火”文章。当党组讨论决定不准登时,他就气势汹汹地提出抗议,诬蔑党组是“怕揭自己的丑”。他又私自向国务院各部门的监察局的干部发信,煽动他们积极揭露监察工作中的“矛盾”,用以反对监察部的领导,并派舒新启、刘永到几个监察局去“点火”。

陈达之在反右派斗争开始时,还利用研究室党支部书记、整风领导小组成员的职权,坚持支持和包庇右派分子刘永。他多次在研究室领导小组会和支部大会上为刘永辩护,阻止对刘永进行斗争,甚至以辞去党支部书记的职务和退出研究室领导小组来要挟组织。

由于陈达之的地主阶级立场没有得到根本改造,在政治上思想上就与党对立,一直发展成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罪行极为严重。在反右派斗争中,他的态度是抗拒的,经过群众的揭发和批判斗争后,被迫低头认罪,愿意悔过自新,但检讨不够深刻,对右派分子王翰、彭达、舒新启、刘永的反党言行揭发的很少。根据上述情况,决定开除其党籍,撤销研究室副主任职务,留用察看,降低原有待遇。

一九五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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