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2007修订本)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说明

一、修订原因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2003年修订版)已经执行了四年时间,在引导城市创建和验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标准中的一些要求和提法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实际的需要。与此同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推动旅游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的实践中,推出了一些新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措施。为了继续深入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在认真研究创优工作实际的基础上,针对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吸收各地旅游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具体内容上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原则

1、保持标准原有框架和总分设置不变,保持标准主要内容的一贯性和连续性,尽可能减少城市执行新标准的困难。
2、积极适应旅游业发展形势的要求,结合国家旅游局中心工作,导入新的政策与规定。

三、修订主要内容

1、增加了推进旅游诚信建设、使用《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文本》、建立假日旅游协调机构、主要旅游饭店受理银行卡、中高级导游员占导游总人数比列、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等方面的内容。
2、充实了推动新的旅游标准如“绿色旅游饭店”、“星级旅游厕所”、“5A级景区”等内容,以及“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项目。
3、对第六大项“城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清晰具体项目,如国家旅游局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或个人、全国模范导游员、全国优秀导游员、巾帼建功标兵、青年文明号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等。
4、将创优验收的游客抽样调查结果放到第六大项,并计入总分。
5、将导游概念涵盖面向游客的全国导游员、景区讲解员。
6、修改了不便于操作的“饭店星级评定率”等项目,淡化了旅行社类别划分,提高了接待国内游客人天数年均递增指标。
7、对部分条目和内容作了文字修改。根据调整后的内容,对部分项目的分值作了适当调整。
8、标准修订本由原设定20大项、176个评分点,改为20大项183个评分点。

目 次

序号 项 目  分 类 最高得分 页码
1 城市旅游经济发展水平 60
2 城市旅游产业定位与规模 35
3 城市旅游业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35
4 城市旅游业发展的政府主导机制 35
5 城市旅游业的管理体系 70
6 城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0
7 城市的生态自然环境 45
8 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 100
9 城市的旅游教育培训 40
10 城市的旅游交通 60
11 城市的旅游景区的开发与管理 40
12 城市的旅游促销与产品开发 60
13 城市的旅游住宿 50
14 城市的旅行社 40
15 城市的旅游餐饮 40
16 城市的旅游购物 40
17 城市的旅游文化娱乐 40
18 城市的旅游厕所 40
19 城市的旅游市场秩序 70
20 城市的旅游安全与保险 40













1 城市旅游经济发展水平(60)


1.1 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本市GDP比重 30

1.1.1 大于15%(含15%)
30
1.1.2 在10%-15%之间
20
1.1.3 在5%-10%之间
15
1.1.4 在3%-5%之间
10
1.2 旅游业外汇收入 30

1.2.1 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
30
1.2.2 在5-10亿美元之间(含5亿美元)
20
1.2.3 在1-5亿美元之间(含1亿美元)
15
1.2.4 在1000万-1亿美元之间(含1000万美元)
10
1.2.5 在500-1000万美元之间(含500万美元)
8
1.2.6 在500万美元以下
5
2 城市旅游产业定位与规模(35)


2.1 城市对旅游业发展有明确且重要定位(如支柱产业、
龙头产业、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
10

2.1.1 由市人代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产
业定位的

10
2.1.2 由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产业定位的
8
2.1.3 市政府有关文件中提及但定位不够明确突出的
6
2.2 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2.1 纳入五年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规划 5

2.2.2 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

2.2.3 市政府制定了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5

2.3 城市旅游产业规模(即旅游总收入、旅游外汇收入
等)与同级城市相比居领先水平
10

2.3.1 在全国居前三名
10
2.3.2 在本省居前三名
5
2.3.3 县级市在本地区居前两名
3
3 城市旅游业投入和专项政策支持(35)


3.1 旅游业被列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有相应配套政策


3.1.1 财政政策(在投资、贷款等方面) 5

3.1.2 旅游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在税收、创汇奖励、入境旅
游人数或人天数增长奖励等方面)
5

3.1.3 旅游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交通、园
林、城建、文化、铁路、物价等部门)

5
3.2 市政府对旅游业发展有专项资金或专项政策支持 10

3.2.1 旅游业在市计划部门和财政的年度的计划中单列户
头或有专项投资资金安排

10
3.2.2 市政府设立制度化专项资金支持或有专项政策
8
3.2.3 市政府有专项资金投入
6
3.3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有保障 10

3.3.1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在市财政有制度化来源且每年保
持增长

10
3.3.2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在市财政有制度化来源
8
3.3.3 旅游市场促销经费有来源
6
4 城市旅游业发展的主导机制(35)


4.1 市委、市政府每年就旅游业发展有专题部署 5

4.2 有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旅游协调议事机构或制度 5

4.2.1 建立机构或制度并且每年经常专题协调议事
5
4.2.2 建立机构或制度并且协调议事(每年两次以下)
3
4.3 建立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有效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5

4.4 市政府每年召开旅游工作会议 5

4.5 市政府发布旅游业管理规章 5

4.5.1 市政府发布旅游业管理规章
5
4.5.2 市政府发布旅游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3
4.6 城市具有健全的旅游业法规体系 10

4.6.1 市人大颁发综合性旅游法规
10
4.6.2 市人大转发上级人大综合性旅游法规
8
4.6.3 市人大发布规范旅游管理的决定或决议
5
5 城市旅游业的管理体系(70)


5.1 旅游行政管理机构


5.1.1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统一管理全
市旅游业发展
10

5.1.1.1 市编委批准的机构及"三定方案",有固定办公地点
10
5.1.1.2 单独设立机构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6
5.1.2 有行政执法授权的旅游执法队伍,依法进行管理,
使旅游市场发展健康有序

5
5.1.2.1 有专职旅游执法机构,旅游市场发展健康有序
5
5.1.2.2 有常设的旅游执法机构,有成效
3
5.1.2.3 有兼职旅游执法人员,有检查,有一定成效
1
5.2 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5.2.1 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健全 5

5.2.2 为旅游消费者处理投诉,使各种质量纠纷得以圆满
解决
10

5.2.2.1 圆满解决率100%
10
5.2.2.2 圆满解决率90%以上
8
5.2.2.3 圆满解决率80%以上
6
5.2.2 旅游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10

5.2.2.1 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有文件,经常联合检查,查处
违反国家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效果显著


10
5.2.2.2 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有文件,联合抽查,并查处违
反国家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效果较明显

8
5.2.2.3 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有文件,各自抽查,查处违反
国家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的行
为,有一定效果

6
5.2.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参与本市旅游投资项目的审批 5

5.2.4 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旅游统
计管理办法》、《旅游统计调
查制度》



5.2.4.1 本市已建立较为完整科学的旅游统计制度,旅游和
统计部门联合发布旅游统计数据
5

5.2.4.2 旅游和统计部门联合开展抽样调查 5

5.2.4.2.1 对海外及国内旅游者进行抽样调查
5
5.2.4.2.2 仅对国内旅游者进行抽样调查
3
5.2.5 城市对旅游标准化工作有持续推进的方案和措施,
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人员并开展
了相关工作

5
5.2.6 积极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旅游业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指导和推动旅游企业制定标准
10

5.2.6.1 以上三项工作全面开展
10
5.2.6.2 以上三项工作能够开展两项
8
5.2.6.3 以上三项工作仅能够开展一项
6
6 城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60)


6.1 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10

6.1.1 有获得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10
6.1.2 有获得省部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8
6.1.3 有获得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6
6.2 旅游行业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活动,
成效显著
10

6.2.1 有国家旅游局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或个人、
全国模范导游员、全国优秀导游员、巾帼建功标兵

10
6.2.2 有省部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或个人、导游
员、巾帼标兵

8
6.2.3 有市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或个人、导游员、
巾帼标兵

6
6.3 旅游行业和相关经营单位开展创"青年文明号"、“文
明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活动,成效显著
10

6.3.1 三家(含)以上企业获国家级称号
10
6.3.2 二家(含)以上企业获国家级或省级称号
8
6.3.3 三家(含)以上企业获省级、市级称号
6
6.4 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 成效显著 8

6.4.1 有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1处以上
8
6.4.2 有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2处以上
6
6.4.3 有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3处以上
4
6.5 积极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 2

6.6 创优验收对海内外游客抽样调查结果 20

6.6.1 总分4.5分以上
20
6.6.2 总分4分以上
15
7 城市的生态自然环境(45)


7.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8

7.1.1 绿化覆盖率>30%
8
7.1.2 绿化覆盖率>20%
5
7.1.3 绿化覆盖率>10%
3
7.2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

7.2.1 无害化处理率>80%
8
7.2.2 无害化处理率>60%
5
7.2.3 无害化处理率>50%
3
7.3 城市建成区噪声平均值<58分贝 5

7.4 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 8

7.4.1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0%
8
7.4.2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75%
6
7.4.3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75%
4
7.5 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95% 8

7.6 动员全市人民搞好旅游环境和市容市貌的整治,无
乱张贴小广告,无垃圾积存,无占街摆摊、无乱扔
杂物与随地吐痰,城区及通往景区的城郊结合部无
卫生死角
8

8 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100)


8.1 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8.1.1 在机场、火车站、码头、商业及交通中心区等游客
集散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具有咨询、预定、
受理游客投诉等功能,各种信息资料能够及时更新,
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10
8.1.1.1 设有咨询服务中心,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规范
10
8.1.1.2 设有咨询服务中心,布局不够合理或功能有欠缺
8
8.1.1.3 以上地点仅能提供旅游宣传资料,使游客能从中查
到旅游信息


6
8.1.2 饭店前厅或商务中心提供本地“一日游”等短程旅游
产品资料
2

8.1.3 电台、电视台、主要报纸有固定的旅游栏目 2

8.1.4 建立旅游网站,推动网上旅游信息发布,健全旅游
公众信息服务渠道
3

8.1.5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电话 3

8.1.6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投诉电话 3

8.1.7 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等交通集散地设有旅游
地图广告牌,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5
8.1.7.1 普遍设有旅游地图广告牌
5
8.1.7.2 部分设有旅游地图广告牌
3
8.2 以下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8.2.1 机场、火车站、码头 2

8.2.2 市区通往机场、火车站、码头的干道 1

8.2.3 市区主要街道及通往主要旅游区的道路 1

8.2.4 旅游饭店 1

8.2.5 旅游景区内 1

8.2.6 国际会议中心、展览中心 1

8.2.7 旅游娱乐场所 1

8.2.8 旅游购物场所 1

8.2.9 旅游餐饮场所 1

8.3 语言环境


8.3.1 城市主要道路有中英文对照的交通指示牌(方向)
和旅游景区(方向)指示牌
5

8.3.2 主要旅游景区有中英文对照说明牌或导游录音 2

8.3.3 旅游服务场所服务人员能用普通话接待客人 2

8.3.4 旅游服务场所有能够用英语会话的服务人员 2

8.4 公用设施服务系统


8.4.1 主要街区设有公用电话亭且完好无损 2

8.4.2 主要旅游经营单位的水、电、燃料供应有保障且价
格有优惠
5

8.4.2.1 水、电、燃料供应有保障且价格有优惠
5
8.4.2.2 水、电、燃料供应有保障
3
8.4.3 星级饭店的外币兑换点设置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
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
2

8.4.4 机场外币兑换点设在醒目位置,有当日外汇牌价公
告,营业时间在18小时以上
2

8.4.5 主要旅游饭店接受国际旅行支票及信用卡支付、受
理银行卡
5

8.4.6 有可以容纳200人以上、具有同声传译系统的国际
会议中心,每年举办国际会议

5

8.4.7 有8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展览场馆,每年举办展会 5

8.5 城市夜景与晚间旅游活动


8.5.1 有用霓虹灯或彩灯装饰的街区,向市民和旅游者提
供购物、娱乐、休闲、餐饮服务
10

8.5.2 有用霓虹灯或彩灯装饰的晚间游览点 5

8.5.3 有晚间水上游览项目 5

8.5.4 旅游景区有晚间固定接待旅游团队的旅游项目 5

9 城市的旅游教育培训(40)


9.1 旅游院校


9.1.1 开办旅游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 5

9.1.1.1 单独设立旅游职业高中或中专的
5
9.1.1.2 在职业高中或中专设立旅游班的
3
9.1.2 高等院校中设有旅游系或旅游专业 5

9.1.2.1 本市高等院校设有旅游系或旅游专业
5
9.1.2.2 有非本市高等院校旅游系或旅游专业合办点
3
9.2 旅游培训


9.2.1 旅游部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
计划,档案资料完整
5

9.2.2 有面向社会的旅游培训基地或固定培训点 5

9.2.3 饭店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 5

9.2.3.1 80%以上取得全国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证书
5
9.2.3.2 70-79%取得全国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证书
3
9.2.4 旅行社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 5

9.2.4.1 80%以上取得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
5
9.2.4.2 70-79%取得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
3
9.2.5 A级旅游景区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 5

9.2.5.1 80%以上取得全国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证书
5
9.2.5.2 70-79%取得全国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证书
3
9.2.6 旅游企业从业人员80%以上经过各种专业培训 5

10 城市的旅游交通(60)


10.1 城市的可进入性


10.1.1 本市有民用机场或有距市区1小时车程以内的其他
民用机场

5
10.1.2 机场开通国际航线(或包机)并有相应配套服务 5

10.1.3 本市有火车客运站或有距市区半小时车程以内的其
他客运火车站

3
10.1.4 沿海(江、河、湖)城市有客运码头 5

10.1.5 以山为主要景区的城市,山上有方便游客的旅游缆
车或索道

5
10.1.6 有距市区半小时车程高速公路进、出口 5

10.2 市内交通


10.2.1 通往城市主要旅游景区的交通


10.2.1.1 有规范服务的观光巴士 3

10.2.1.2 有能满足游客需求的旅游专线车 3

10.2.1.3 有通往城市主要旅游景区公共汽车 3

10.2.2 出租汽车服务


10.2.2.1 出租汽车数量能满足海内外旅游者需求 5

10.2.2.2 出租汽车统一座套,清洁卫生,规范服务,按里程表
计价,不拒载,不欺诈

5
10.2.3 旅游车船


10.2.3.1 城市有旅游汽车公司,认真执行《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标准》

3
10.2.3.2 以山水风光为主要景观的城市有游船公司,且规范
化服务,游船清洁卫生,安全措施有保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