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敎育救濟機關及宗敎團體的方針的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决定
又名: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敎育救濟機關及宗敎團體的方針的決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1950年12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報
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人民日報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决定

(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政務院第六十五次政務會議通過)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六十五次政務會議,聽了郭沫若副總理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報告,一致同意,並責成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本此方針,會同各有關部門,迅速定出實施辦法,予以完全實現。政務院號召各級人民政府,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全國文化、教育、救濟、宗教各方面人員,本愛國精神、同心協力,爲澈底實現郭副總理在報告中所提出的光榮任務以完全肅清美國帝國主義在中國的文化侵略影響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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