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整顿和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部关于整顿和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

1954年1月24日
发布机关: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发布于《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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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黨組起草

四年来,全国文化馆、站事业有很大发展。它们通过各种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对广大人民进行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和劳动热情,是有成绩的。

但是全国文化馆、站的发展太多太快,工作质量一般不高,不少文化馆、站存在着不少严重的缺点:首先是文化馆、站的性质和方针、任务不够明确;文化馆本来应该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事业机构,但实际上不少文化馆的活动却超出了本身的业务范围,不适当地做了一些政府文化行政管理工作。工作缺乏重心,有些地方甚至发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现象;在服务对象方面未能特别注意开展当地工、农劳动群众中的文化工作,在宣传内容上,结合当地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不够密切,未能保证一定的政治质量;在宣传方式上也多不合群众的口味,有的文化馆在工作中发生铺张浪费,追求形式等不切合实际的倾向。在工作方法上,不善于依靠群众及组织和运用各方面的社会力量。产生上述缺点的原因,主要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文化馆、站工作长期缺乏明确领导。不少地方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文化馆、站缺乏具体指导、检查和帮助,甚至分派一些不称职的人员担任文化馆、站的工作,或常常调文化馆、站干部去做其他工作,因而使文化馆、站的事业得不到应有的成效,甚至处于一种无领导的自流状态。

上述缺点,年来各地已逐渐有所改正。为了进一步克服缺点巩固成绩,以改进和提高文化馆、站工作,特作如下指示:

一、文化馆、站是政府为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而设立的事业机构,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各种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满足当地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的文化需要,并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精神教育群众,使其成为祖国的自觉的积极的保卫者与建设者。文化馆、站的工作任务为下列各项:

1、向广大人民进行时事政策的宣传,教育群众为实现国家的总路线而奋斗;

2、组织和辅导群众的各种文化学习,并配合扫除文盲工作;

3、组织和辅导群众业余艺术活动(包括各种文化娱乐);

4、普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工、农业生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卫生知识。

二、为了执行以上任务,文化馆应在馆内外开展一系列的具体工作,如:举办各种定期的或临时的演讲会和座谈会,举办各种固定的或流动的展览;组织、举办幻灯、电影的放映;组织群众收听广播节目;辅导业余剧团并组织其演出;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性质的晚会;举办室内外游戏;辅导群众的黑板报;辅导群众的各种文化技术学习,如开展通俗书刊的阅览,辅导群众的读书组、读报组、生产技术研究组及协助扫除文盲工作与群众的识字学习等。

各地文化馆、站在举办和组织上述各种活动时,必须从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出发,根据群众需要和本身条件,在充分发挥已有人力设备作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不问情况机械抄袭,贪多求大,追求形式的作法。在活动方式上,大城市的文化馆和中、小城市的文化馆应有所区别。一般中、小城市和大城市郊区的文化馆应多采取简易可行的小型活动。

三、鉴于文化站的工作经验不多,干部缺乏,因之,目前各地一律不再发展文化站,而应集中力量对已有的文化站进行认真的整顿和改进,对某些徒具形式的文化站,并应酌予裁并。文化站应首先将所在地的群众文化工作做好,如举办通俗书刊的流通,组织放映幻灯,举办图片展览,辅导黑板报、读报组和群众业余剧团等。此外,文化站应以其设备、工具(如图书、幻灯等)供给周围农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并在工作方法与技术上予以辅导。文化站在行政上受当地区人民政府领导,在业务上受县(区)文化馆指导。由于文化站的专职干部只有一人,因此,它的一切活动,包括日常工作在内,均须注意在自愿条件下吸收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协助进行。

农村俱乐部是农民依据自愿原则建立的业余性的群众文化组织,辅导农村俱乐部工作是文化馆、站的任务之一,由于目前农村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和文化馆、站辅导经验的不足,各地虽已建立不少,但能巩固下来经常有活动的却不多。因之,农村俱乐部应重点试办,以创造经验,不应盲目地大量发展。

四、各地文化馆、站在工作方法上必须善于结合当地的中心工作任务,来开展本身业务,善于从群众的需要出发,来规划自己的工作。文化站更必须特别注意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的特点进行工作。文化馆、站的一切活动均必须根据群众的需要和自愿的原则,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民族的、民间的固有传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凡群众不欢迎,不热心的事均不应举办。文化馆、站必须运用各种适当的方式,广泛地吸收和组织当地各方面的力量,如工会、青年团、妇联,以及各有关机关、团体、学校等来进行各种活动(如邀请当地党、政组织的主要负责干部或宣传员报告时事政策问题,组织所在地文艺团体或文艺工作者辅导群众业余的艺术活动等),并在工作中切实注意依靠群众和培养积极分子,以树立群众文化活动中的骨干和核心力量。所有文化馆、站都应根据上述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几项主要工作,严格防止和纠正不看对象,不顾条件,好高骛远,追求形式以及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的不良倾向。

五、加强并改善各级人民政府对文化馆、站的领导,是改进文化馆、站工作的重要关键。今后,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须切实加强对文化馆、站的领导与管理。为此,

(一)县及市区人民政府除应于文教科内确定专人管理文化工作外,并应指定文教科长或副科长一人负责领导文化馆、站的工作;大、中城市已以区为单位分设文化馆者,该文化馆一般应由所在区的区人民政府领导,中、小城市不是按区设馆,应由市或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但须注意防止文化馆工作与其所在区的中心工作脱节。

(二)各省(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文化馆、站的组织,应根据精简原则及当地实际需要,加以切实的整顿,在原有人员中加以适当调整,其中确有不称职者,应帮助其转业。

(三)省、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通过举办短期训练班和召开会议的方式培养、提高文化馆、站的干部,一九五四年内各省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将全部文化馆长普遍训练一次。文化馆、站的一般干部应有计划地分批轮训。训练内容除文教政策、文化馆、站的方针、任务与有关的业务知识外,对当前国家建设的总路线及各项具体政策的学习也应占适当的比重。在方法上,应结合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以报告讨论为主,辅以必要的专门业务知识的讲授。此外,县、区人民政府文教科必须加强对文化馆、站干部的政策、业务学习的经常领导,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与业务水平。

(四)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订立制度,定期审查文化馆工作计划和检查、总结其工作。并特别注意监督和检查文化馆、站所进行的各项宣传工作的政治思想内容。文化馆、站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吸收文化馆、站负责干部参加其召开的有关会议,定期听取文化馆、站的工作报告,研究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于文化馆、站干部今后一方面要保证其专业化,不应交予过多的临时任务;同时应从积极方面指导他们通过本身的业务,主动地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

六、各省、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于接到本指示后,应即根据本指示的精神,对文化馆、站的工作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有关问题作一次通盘的研究,然后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定出整顿和改进文化馆、站工作的具体计划与实施方案,报经大区行政委员会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各大区文化主管部门综合制订各大区的实施方案,自一九五四年度起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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