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丰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丰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县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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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5月我县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采用了国家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和徐州市统一采购的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前后历时3年,200余人参与“三调”工作,如期形成全县15个镇级调查单元、汇集了16.4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徐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8814.12公顷(118.22万亩)。其中,旱地73893.61公顷(110.84万亩),占93.76%;水田4736.19公顷(7.10万亩),占6.01%;水浇地184.32公顷(0.28万亩),占0.23%。
(二)园地17103.63公顷(25.66万亩)。其中,果园16139.61公顷(24.21万亩),占94.36%;其他园地964.02公顷(1.45万亩),占5.64%。
(三)林地4153.51公顷(6.23万亩)。其中,其他林地4057.37公顷(6.09万亩),占97.69%;乔木林地95.96公顷(0.14万亩),占2.31%;竹林地0.18公顷(2.70亩)。
(四)草地361.42公顷(0.54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21.98公顷(0.03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773.34公顷(41.66万亩)。其中,村庄21732.11公顷(32.60万亩),占78.25%;建制镇5944.91公顷(8.92万亩),占21.4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0.82公顷(0.12万亩),占0.29%;采矿用地15.50公顷(0.02万亩),占0.06%。
(七)交通运输用地3535.24公顷(5.30万亩)。其中,农村道路1797.93公顷(2.70万亩),占50.86%;公路用地1622.71公顷(2.43万亩),占45.90%;铁路用地103.21公顷(0.15万亩),占2.92%;港口码头用地11.39公顷(0.02万亩),占0.3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021.48公顷(18.03万亩)。其中,沟渠5767.15公顷(8.65万亩),占47.97%;河流水面3426.44公顷(5.14万亩),占28.50%;坑塘水面1651.91公顷(2.48万亩),占13.74%;水工建筑用地1062.37公顷(1.59万亩),占8.84%;水库水面113.61公顷(0.17万亩),占0.9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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